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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最新举报投诉信
1、本人阮汝辉现再次向全国各地政府、人大、信访、纪检监察、海关、公安警察、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劳动、财政、审计、统计等正式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各公司及其店铺从1989至2015年期间涉嫌走私(例如神州数码“苹果门”)逃避税收(没有应纳税额)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税征收管理法》和违反劳动法(不按照规定替员工办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并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介披露事实真相。
2、本人已提交部分证据“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和“联想集团广州公司1999年1月部门工资发放汇总表”及“联想集团广州平台人员编号名单”
2003年10月27日交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黄婉雯(王沅文)小姐(2005年9月30日致电查询时得知,操粤语、扎马尾辫)已转交东区国税稽查局办理。另外还交给其一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但现在不知所踪。
2003年11月5日交广州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何晓敏女士,其答复是已转交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19日交广东省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陈虹璇和林芬香女士,由其转交稽查局办理,其答复是已转交深圳和惠州及惠阳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20日交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由其转交经侦总队办理。
2003年11月26日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小罗先生(从门卫致电时得知)已转交深圳和惠州国税稽查局办理。
3、开设内部账户,设置责任会计,分别计算对外税务报表和内部财务报告,实行内部核算责任利润。
4、采购商品时,如商品有发票,就正常入库;如果无发票则使用暂存库,通过内部账户结算或支付现金或找其他公司代开发票(如“北京联想集团偷税案”和“杨波事件”)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金增加,偷漏增值税。可以将其报关单、预到货回函清单、到货登记单、进口货运单、入库单、单据使用登记簿、进货发票相互核对。
5、库存商品计提削价准备金比例不符合当时会计制度(明文规定为千份之三至千份之五)导致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偷漏企业所得税。
6、销售收入中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比例不符合当时企业财务准则(明文规定为千份之三至千份之五)导致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偷漏企业所得税。
7、销售商品时利用“数控开单”和“税控开单”区别,销售单虽注明税控机打印,但实际并不是国税局专用税控机,而是使用电脑程序编制,如果客户不需要发票,则从电脑程序冲减(例如神州数码“苹果门”)导致增值税销项税金减少,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
8、销售商品时,由销售经理和客户商议是否开发票(杨波事件)如不开发票,就通过内部账户结算或收取现金或找其他公司名义开发票(例如神州数码“苹果门”)导致增值税销项税金减少,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可以将其销售单或出库单、发(送)货单、单据使用登记簿、销售发票、销售日报相互核对。
9、零售商品名义上是统一的含税发票价格,实际上分为较低的不开发票价格和较高的含税发票价格,如果顾客不要求开发票,则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商品(例如神州数码“苹果门”)导致增值税销项税金减少,营业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当年本人曾经与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张帼玲或者章国灵女士及其东区国税稽查局还有广州市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提及该要点)如果顾客要求开发票,则加收5%的税费,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商品。
10、收买发票,冲减责任利润(如“杨波事件”和“北京联想集团偷税案”)导致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1、关连交易与税收
例如“联想控股”旗下的“志勤美集”属于物流行业,其开具运输发票只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但是其发票传到了“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后,则可按发票金额增加10%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少交5%的增值税,需要将其运输发票、实际货运业务和原始货运单据及市场价格互相核对(其他运输公司的发票也是同样道理,如亚洲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11月26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给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小罗先生时曾经提及其收买运输发票问题)导致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2、维修站售后服务收费时不开发票,而是开收据,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教育培训服务收费时不开发票,而是开收据,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利润减少,偷漏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13、责任会计按照财务会计处理方法,计提应纳税费,通过内部账户计算偷税、漏税、逃税金额,核算责任利润。
14、对外税务报表和内部责任会计报告形式相同,但金额不相符,可以相互核对。
15、如果柳传志和马雪征等确实从“负债持股”捞到好处,成为了亿万富翁或者富婆,那么应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16、从税务角度分析评价“柳倪之争”和“负债持股”如果柳传志没有搞“负债持股”那么所流失近百亿元国有资产即股票升值部分就会属于中科院和“联想控股”所有,那就得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亿*25%=25亿,所以现在“联想控股”得为当年“负债持股”付出的代价就是向国家税务总局补交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将案件移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则最高可处以罚金25亿*5倍=125亿元。
17、2006年3月,本人在北京市国税局网站“局长信箱”直接投放举报信,刘兵先生已确认收到;2007年12月,本人致电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没有收到举报信,没有“神州数码”举报记录。
18、2007年7月,本人在北京市国税局网站“局长信箱”再次直接投放举报信,李颖嘉已确认收到;2007年12月,本人致电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所收到的举报信内容为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收入几百万元,但这并不是本人所写的举报信的原文。而且其没有“神州数码”举报记录。
19、2008年5月,本人再次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所收到的举报信内容为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每年非法获利五百万元,但也不是本人所写的举报信的原文,还是没有“神州数码”举报记录。
20、北京市国税稽查局至今没有正确的答复。
北京 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10号北京8788信箱010-62509484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80柳传志
广东 深圳 福田保税区桃花路6号腾飞大厦A栋四楼A区0755-83597906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部518038经理陶伟83594042
广东 深圳 罗湖区沿河南路惠州大厦823室0755-82281846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部82291673
21、从2007年8月至12月,神州数码名义上被外资收购,实际上所用资金是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郭为原来持有0.10%股份变成了持有10.29%股份,从千万富翁成为了亿万富翁,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3亿元已扣除1600元和“四金”)110683905元*5倍=罚金553419525元。
22、郭为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亿元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KIL公司(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再以该KIL公司名义收购神州数码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
郭为的年薪是六百多万元,只交四十多万元个人所得税,十亿元等于郭为一百五十年的薪金,而他只有四十多岁。
23、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成最大股东2010.05.19  20:02网易科技王杰聪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晚间消息,香港联交所公告刚刚披露,联想控股旗下IT分销IT整合服务企业神州数码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为主的管理层控股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的价格向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购得9.8%的股权,KIL也成为神州数码第一大持股股东。神州数码表示,这一交易已经完成审批。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的持股比例将减至5.52%。而KIL的持股比例从8.76%上升为18.56%。公告显示,南明公司将向KIL出售1亿股股份,每股作价10.5港元,相比今日的收盘价10.68港元,将折让约2%。神州数码今天下午收盘跌3.26%,每股10.68港元。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    来源:网易科技快讯2010.05.19  19:32程鹏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消息,据港交所资料显示,神州数码管理层将增持1亿股该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型股本9.8%。每股平均售价为10.5港元,管理层其持股量由8.76%增加至18.56%,购买价为105,000万港币。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联想控股10亿转让10%股权2010-5-25新浪科技讯14:33
5月19日晚间消息,据香港联交所公告披露,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作为主要股东的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价格购买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RLL)在神州数码中持有的9.80%的股权。神州数码称,这一交易已经完成相关审批。此次交易完成后,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中仍保留了5.52%的股份比例。
神州数码主席增持1亿股成最大股东2010.05.20新浪财经11:00
新浪财经讯05月20日消息,神州数码现升4.68%报11.18港元。该公司公布,主席郭为按每股10.5港元,向另一股东南明有限公司购入1亿股神数股份,涉资10.5亿港元,令持股量增至18.56%,成为神州数码最大股东。交易后,南明的持股量则降至4.05%。
24、郭为究竟是从哪里得到10亿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以该KIL公司名义收购神州数码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25、2009年9月“联想控股”涉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10亿国有资产流失,应该让其缴纳10亿*25%=2.5亿元企业所得税*5倍=12.5亿元罚金
26、杨元庆增持7.97亿股联想股票,市值33亿港元2011-6-17新浪财经18:30罗亮
新浪财经讯 6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集团CEO杨元庆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他已经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个百分点。在此次交易之前,杨元庆拥有约7000万股的联想集团股票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按照联想今日4.1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7.97亿股股票价值33.2亿港元。交易后,联想控股占有联想集团34.82%的股权,仍为单一最大股东。
新浪科技讯 8月18日上午消息6月联想集团宣布CEO杨元庆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至8.7%该笔交易的细节是:每股收购价格为3.95港元,交易总额为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联想集团今天以5.040港元开盘,随后股价呈现小幅下跌趋势。过去52周,该股最高价格为5.72港元,最低价格为3.90港元。
阮汝辉发表评论:杨元庆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收购联想集团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杨元庆减持联想集团790万股总值4514万港元
来源作者:东方早报 时间:2013-02-07 09:42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00992.HK)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本月1日、4日再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共计790万股。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资料显示,杨元庆在2月1日减持联想集团550万股,约占0.05%,每股作价8.208港元,总值4514万港元。2月4日,杨元庆再出手减持联想集团240万股,约占0.03%,每股作价8.292港元,总值1990万港元。
杨元庆本次减持共计套现6500万港元,最新持股量降至8.88%。不过尽管公司高管减持,联想集团昨日股价依然大幅上涨了4.60%,收盘为8.42港元/股。
杨元庆在2012年也曾多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去年12月24日,杨元庆减持290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每股平均减持价格为7.04港元,套现约2.04亿港元。这也成为杨元庆2012年最大一笔减持,此前这是杨元庆在今年最大规模的一次减持行动,杨元庆还曾于2012年2月28日、2月29日两次减持共计约16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套现约1100万港元。
可查的资料显示,2011年6月17日,联想集团母公司联想控股对外宣布向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出售7.97亿股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8个百分点。在此交易前,杨元庆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分析人士称,杨元庆此次减持联想集团的股票外界也不应过分解读,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股票,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
资料显示,现年49岁的杨元庆1989年进入联想集团,1994年出任联想电脑公司总经理,1995年任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联想集团执委会副主席,成为联想集团决策层核心成员。从2001年开始成为联想集团总裁兼CEO,其领导联想成功进行了“Lenovo”品牌的塑造、收购IBM PC部门,联想的国际化步伐也走得更快。2008年被《财富》中文版评为“2007年度中国商人”。2009年2月5日,随着柳传志重回联想集团董事长职位,杨元庆重归CEO职位。2011年11月2日,联想集团宣布柳传志卸任董事长一职由杨元庆接任。
此外,恒生指数(23263.15,6.22,0.03%)有限公司昨日宣布,恒生指数成分股将纳入联想集团,占成分股比重0.68%;同时剔除中国铝业(3.49,-0.14,-3.86%)(02600.HK),变更将于2013年3月4日起生效。
杨元庆再度减持联想股份,套现逾7亿港元
据香港媒体报道,联想集团周一再度成为恒指成分股,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杨元庆期间多次减持,根据大股东权益披露,杨元庆于3月4日以平均价每股8.43元,再度减持联想8500万股,套现7.166亿港元,其持股比例由8.61%减至7.8%。
这是今年以来杨元庆第6度减持,其中两次属于场外交易,没有披露售价,其余4次按均价计共套现9.477亿港元,昨天披露的这次减持行动力度最大。
杨元庆昨天出席两会期间对媒体透露,正研究在互联网方面与软件商合作,但暂时没有海外并购目标,会按照战略发展考虑。
联想股价去年第四季度开始重拾升势,上月初联想集团股票被香港恒生指数有限重新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至上周五(3月1日)收报9港元,创下自2007年10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据统计,自2011年6月增持联想股份后,杨元庆抛售联想股票已逾10次。
有媒体披露,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为此杨元庆多次减持套现,用于还债。
2011年6月17日,杨元庆从联想控股手里购得联想集团8%的股份,共计7.97亿股,耗资31.5亿港元。此前,杨元庆在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27、联想CEO杨元庆年薪达9000万,成中国内地打工皇帝
中广网北京2012年6月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根据联想集团最新公布的2011年财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去年的薪酬达到了创纪录的1421.8万美元,约合9050万人民币,比上一财年上涨了近20%。如此高薪,让杨元庆当之无愧的成为内地“打工皇帝”。杨元庆为何能拿到这么多钱?据了解,联想为高管提供的薪酬架构,包括基本薪金及津贴、表现奖金、长期激励、退休福利及非金钱利益。联想的财年截止到每年的3月底,联想集团2011至2012财年的财报显示,杨元庆的基本薪金为107万美元,表现奖金为517万美元,长期激励为775万美元,退休福利为11万美元,其他福利12万美元,总计1422万美元,较2010至2011年1189万美元的薪酬上涨近20%。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杨元庆交纳个人所得税
打工皇帝杨元庆去年年薪1.33亿元,联想称合理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2014-06-01 10:16:15
打工皇帝杨元庆去年年薪1.33亿元,联想称合理,相当于苹果CEO库克年薪近5倍。
因薪水蝉联港股CEO之首而被网民称为“打工皇帝”的杨元庆,去年薪水再次大幅提升。前日晚间,联想集团提交的年报显示,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去年薪酬达到213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3亿元),较2012年的1460万美元年薪大幅上涨46%。联想业绩出色杨元庆薪酬上涨
联想集团年报披露,由于在2013-2014财年内联想集团业绩出色,公司给予杨元庆的奖金和长期激励奖励大增,推动其薪酬上涨至2136万美元。其中包括128.3万美元的薪金,715.9万美元的酌情奖金,1264.7万美元的长期激励,12.8万美元的退休金和14.2万美元的其他福利。
联想集团全年营收387亿美元,同比增长14.3%;净利润为8.1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
杨元庆的薪水总额和增长幅度超过美国公司CEO的薪酬水平。美国高管薪酬调查机构Equilar日前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美国公司CEO薪酬的中位数上升至1390万美元,增幅约9%。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是2013年美国薪酬最高的公司CEO,总薪酬为7840万美元。美国运通CEO肯尼斯·谢诺特的薪酬排名第十,薪酬总额为2170万美元。杨元庆的总薪酬与之相当。
杨元庆2013年的薪水超过了惠普公司CEO梅格·惠特曼的1760万美元,以及苹果CEO蒂姆·库克的425万美元。
连续三年蝉联港股“打工皇帝”从2005年联想并购IBM PC开始,杨元庆的薪水持续高速增长。
2004年,杨元庆薪酬424万港元(约54.6万美元)。2005年联想收购IBM PC后,杨元庆薪酬增至2175万港元(约280.5万美元),是前一年的4倍多。当时被媒体盛赞为“打工皇帝”。此后几年杨元庆薪水持续上涨,2011年薪酬达到了创纪录的1421.8万美元。
自2011年起,杨元庆已连续三年蝉联福布斯“中国最贵CEO”的中资港股CEO薪酬榜“状元”。去年福布斯发布的“2013年中国最贵CEO”,A股薪酬榜“状元”由万科郁亮以1368万元夺得。
联想:薪水大增合理
联想集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杨元庆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制定。“联想员工每年都会普遍调薪,但增长幅度跟业绩考核挂钩。去年联想集团有良好的业绩表现:还有摩托罗拉移动、IBM X86服务器两起大手笔海外并购,杨元庆薪水大增是合理的。”
根据年报,2013年是联想历史上最成功的一年,旗下所有产品类别都实现强劲增长。个人电脑销量突破5500万台,市场份额达到17.7%,稳坐全球个人电脑市场冠军宝座。平板电脑和手机业务在全球市场排名均是第四。
该人士称,在杨元庆带领下,联想从PC向移动互联网转型态势良好,未来布局清晰。应该是基于对未来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薪酬委员会才做出这样的决策。“今天的联想不是独裁者,IBM等都是联想股东,CEO的薪酬不会是一个人能决定的。”
28、柳传志身家意外曝光,账面财富超40亿元             2012年4月19日15:50:22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羊城晚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联想控股最新的股权结构被意外曝光,其中董事长柳传志为最大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3.4%,其纸面财富超过了40亿元。
A股上市的威远生化(600803)17日发布了一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其中详细披露了联想控股的最新股权结构。威远生化拟发行股份购买新能矿业100%的股权,而联想控股是新能矿业的股东之一,因此按照规定需要详细披露关联方公司的情况。
在这份公告中,联想控股在今年2月完成最后一次的股权转让后,多位高管成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柳传志持股3.40%;朱立南持股2.40%;陈绍鹏持股1.00%;唐旭东持股1.00%。
公告同时披露了联想控股近两年的业绩,其中2010年营收达到了1469亿元,净利润35.9亿元;2011年1至9月,实现营收1265亿元,净利润9.7亿元。如果按照2010年联想控股资产总额1149亿元来计算,柳传志在联想控股的纸面财富高达39亿元。而2011年前九个月,联想控股的资产总额已超过1472亿元。
去年11月,柳传志卸任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联想控股。他曾表示,将谋划联想控股于2014年至2016年间上市。目前联想控股旗下有联想集团、神州数码、联想投资、融科智地和弘毅投资五大子公司。另外,在机构股东方面,中国科学院以36%股权位列第一。泛海则从原来持有29%的联想股份降到了20%,减少了9%。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柳传志、朱立南、陈绍鹏、唐旭东等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29、对于违反劳动法问题,可以将其部门工资发放汇总表、员工名单、财务工资账、社保清单相互核对。
30、广州市从1998年1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员工每月工资总额14%提取,公司和个人各出7%)而联想集团则在1999年8月发文,由1999年5月才开始缴交住房公积金(集团规定统一按1000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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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偷税漏税就金腰带,举报投诉就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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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使用本人名义在互联网上注册并发布不良虚假信息及滥发垃圾邮件,企图陷害本人和阻止本人领取奖金以及能够免费得到补充证据材料,继续谋利。所以现郑重声明:那些补充证据材料已经使用几种不同的保密软件加密,就算拿到了,没有本人解密也没用,也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部门(包括北京和香港)所补发的奖金。
1、2005年深圳市国税稽查局查处了深圳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每年非法获利五百万元,实际收取增值税金500万元*五倍=罚金2500万元,至今尚未支付奖金。
2、本人阮汝辉现要求深圳市国税稽查局补发奖金(500万元*5%至10%=10万元)因为深圳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也是联想集团外地(在广东省内)经营分公司
2003年,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本人阮汝辉的举报信破案查处了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收回涉案赃款300万元,至今尚未支付本人阮汝辉的奖金,现要求广州市公安局补发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奖金
2010年3月,北京市纪检部门根据本人网络公开举报信所提供的线索(神州数码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金提取率)查处了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受贿上千万元人民币以及北京市地税局官员集体受贿案,至今尚未支付奖金。
2011年9月,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信访办根据本人的举报信联合查处了省厅网警受贿和国安受贿(一亿元共12个人分,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后首先冒充中纪委杀人未遂然后盗用中纪委名义迫害平民百姓案,至今尚未支付奖金,恳请贵部门补发奖金。现在省厅赖帐不给奖金,而且广州市公安局不肯承认该案件。
2015年7月24日,本人亲自到了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信访办,但是其根本不肯收信接受办理奖金事项。
17、2015年9月22日,本人再次来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其还是不肯收信接受办理奖金事项,称管不了此事。
现在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也不肯承认该案件,因为当年省厅为了一亿元而说****和****坏话。
2010年10月至11月,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为了一亿元而说****和****坏话。
那些人几次都是晚上来找本人,既不叫本人姓名,也不打本人手机,又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只是在门口说几句话后就走了,晚上银行不开门,没有道理在晚上给奖金,当年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也是在晚上说有钱分引诱本人出来后再搞暗弑,是否故技重施呢?前车可鉴。
那些人几次也在白天来找本人,既不叫本人姓名,也不打本人手机,又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只是在门口说几句话后就走了,找人叫姓名是最基本的礼貌。
那些人先后有两个讲普通话女人和一个讲英文until your father death男人说要等本人爸爸死后才发奖金,就是说二十年后才发奖金,已经过了法律诉讼有效期,这分明就是找籍口赖帐不给奖金。如果本人现在有该案书面证据和钱打官司,早就通过行政诉讼法民告官啦。
当年税务局是光明正大打电话通知本人拿奖金,有书面证明,为什么现在公检法纪委监察反而不敢呢?是怕了国安吧。
2011年9月,有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每人分了80多個,又有几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那天晚上是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搞暗杀。2012年2月,有两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联想神州数码花了1000多个個办此事,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花了二十亿(没有说给了谁哪个部门)同年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正在坐牢。2015年,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已经死掉了,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收取了一亿元,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该他啦,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杀了他,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打他。最近本人看了香港电视连续剧《铁马战车》后才知道原来一個是指十万元,那么80多個就是800多万元,1000多個就是一亿元。而本人却一直误解以为一個是指一万元,80多個是指80万元,1000個是指1000万元。综合分析判断就是当年省厅这伙人收取了贿赂一亿元,12个人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可能被判死刑。既然内地每人分得800多万元,那么香港警察所分赃款也不会少于此数目。
2016年2月,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其中一个男人说才来发,另外一个男人说刺激、几十个,那个女人说跑掉了。2016年3月,有两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其中一个男人说影响性,另外一个男人说隐瞒、关了几十个人。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自己就要死都不知道,还有四个男人两次晚上来找本人,叫本人出去,没有理会。综合分析判断就是可能有几十个人参与此案,这些人可能逃跑了,也有可能被关起来。如果真有几十个人参与此案,那么每人只能分得几百万元或者受贿金额就不止一亿元而是几亿元。
如果那几十个人跑掉了,那几亿元赃款就不能收回来,可能被私吞吃掉了。如果那几十个人被关起来了,那几亿元赃款就收回来入库了。

2010-02-08

神州数码“苹果门”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神州数码身陷苹果门,更曝百脑汇无管理2010一05一11 14:58:27北京商报实习记者杨安琪
近日,北京商报报道了“百脑汇的神州数码港销售未取得3C认证涉嫌走私苹果iPad”的新闻,记者杨安琪对此做了详细挖掘。百脑汇苹果授权经营店明售非正版iPad,苹果水货,走私,违禁品,这样的字眼,再度与“神州数码”以及“百脑汇”联系在一起。
苹果iPad在内地尚未正式销售,但已有一些渠道开卖非正版iPad,其中甚至包括个别苹果公司授权经销商。
根据苹果公司于5月7日公布的iPad全球发售时间表显示,5月28日,iPad将在英、法、日等9个国家上市,7月iPad将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其他9个国家和地区发售。该上市计划中未透露中国内地上市时间。
昨日,记者在朝外百脑汇电脑城二层看到,一家名为“神州数码港”苹果指定授权经销点除了有苹果公司在华公开销售的产品外,同时有三款非正版iPad与其他正版产品一同在售。经营店销售人员介绍,这里销售的三款iPad规格为16G、32G、64G,价格分别为4900元、6100元和7100元,但不能开具相关发票。当记者问道是否可以保修时,销售人员表示,由于苹果每款产品均有惟一编号,无需出示发票,可到三里屯苹果专卖店进行保修。
此外,对于记者的询问,神州数码港的销售人员承认iPad确实属于私下销售,由于苹果公司并未取得我国3C认证,导致产品无法进入内地市场,目前所能买到的产品均为非正版产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水货”,资料显示,“神州数码港”是神州数码消费本部与苹果公司联手开办的渠道项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表示,目前在售的非正版iPad从美国本土到达内地经销商一般经过4个阶段,首先是美国专业扫货者将iPad卖给特定囤货商,再由囤货商将大量iPad集中销往中国香港,最后由香港经特殊渠道销往深圳,使得iPad最终出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销售渠道。
不通过正规渠道进来的产品,涉嫌走私,对于这个问题,海关和工商税务可以联合执法。
由于iPad尚未在中国内地销售,没有取得3C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记者随后致电三里屯苹果专卖店,三里屯苹果专卖店方面称,由于iPad产品在中国内地上市日期、价格、保修范围、是否全球保修等问题尚未最终确定,三里屯苹果专卖店不能对iPad提供保修等相关服务。同时,三里屯苹果专卖店证实,百脑汇“神州数码港”确为苹果在华授权经销商之一,但不应有销售iPad资格,所售iPad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
作为物业管理方,北京朝外百脑汇工作人员表示对神州数码港销售违法产品知情,但态度似乎轻描淡写,或是见怪不怪。而对于卖场内一些经销商在销售非正版iPad,百脑汇方面的管理人员表示,iPad比较特殊,由于该产品在华尚未上市,所以对于保修等售后问题,消费者会承担一部分风险。据介绍,经销商对于iPad售后服务一般为店铺保修。
神州数码“@港”是神州数码集团消费战略本部于2007年推出的面向IT零售市场的零售店面体系。在其官方网站上,有几个口号,所谓“安心—100多个知名品牌的全国总代理,保证全新正品行货”,这个有点吹过头了,至少水货iPad不属于行货和正品吧?还有一个“放心—所出售的所有产品享受厂商规定的服务和实体店面的增值服务”,由于并非行货正品,怎能享受到正规服务?
神州数码目前号称已拓展了400多家终端店,对于这些店的缺乏管理或者是放纵,将导致整个品牌的沦丧,况且,如果涉及违法,神州数码也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百脑汇场内销售违法产品,百脑汇的不闻不问也势必引起消费者警惕,在百脑汇这样的卖场购物,有什么保障?和外面的地摊有什么区别?记者观察,为逐利毁品牌不划算
iPad自4月3日在美国上市以来,28天内发售量达到100万部,对比苹果首款iPhone手机2007年推出时,74天销售100万部的成绩,iPad巨大市场需求可见一斑。不过,到目前为止,iPad在美国本土以外地区尚未正式发售。这种市场供需反差,使国内一些经销商耐不住寂寞,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渠道引入iPad进行销售。
与其他经销商比起来,苹果公司授权经销商拥有更多优势。打着“授权”的幌子,开出“保修”的空头承诺,目的就是让消费者掏腰包。据了解,iPad 16G在美国本土售价为499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00元左右,而授权店的非正版iPad 16G售价4900元,高出iPad美国本土价格40%。
追逐利润是商之常情,但只懂在商言商仍然不算真商人。高利润往往伴随高风险,私卖iPad的行为一旦暴露,“神州数码.港”们失去的可就不仅仅是钞票和经销权,更大的代价是在行业和消费者心中的品牌形象。究其根本,利益链条使得在这个环节中的各方利欲熏心,作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事情,希望神州数码和百脑汇能加强管理回头是岸,铁窗泪不是每个人都会写的。
iPad偷跑中国大陆,神州数码涉嫌面临三宗罪,至少以下三大部门都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一、海关总署
众所周知,苹果尚未在中国大陆正式发售iPad,神州数码旗下神州数码港哪里来的iPad?如果是个人从海外带进国门私人使用还情有可原,但是如此公开销售牟取暴利就性质恶劣涉嫌走私了。
二、工商总局
苹果iPad还未取得中国大陆3C认证,根据相关法规属于无法公开销售的电子产品,神州数码旗下神州数码港违规销售,工商部门有权依法处理。
三、商标总局
业内皆知,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所有权归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有,在双方未谈妥条件之前,神州数码旗下神州数码港在中国大陆公然销售苹果iPad显然属于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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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12亿美元现金收购Palm成最后赢家    发布时间:2010.04.29 07:30    来源:赛迪网    作者:友亚
【赛迪网讯】4月2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惠普和Palm周三宣布,双方已达成协议,惠普将以约12亿美元的现金收购Palm。
根据协议规定,惠普将以每股5.70美元的价格收购Palm,总金额约为12亿美元,全部以现金形式交易。周三,Palm股价收于4.63美元,而52周以来的最高点为18.09美元。
目前,该交易已经得到两家公司股东的批准,预计于今年7月底完成交易。惠普表示,交易完成后,Palm现任董事长兼CEO乔恩·鲁宾斯坦(Jon Rubinstein)将继续留在公司。近日曾有消息称,Palm近期将进行重大重组,鲁宾斯坦可能离职。
本月12日率先传出消息称,Palm已聘请高盛和QatalystPartners作为顾问,为其寻求适合买家。在随后的报道中,联想、宏达电、华为和中兴成为了Palm的有力竞购者,但最终还是被惠普收购。
神州数码被财政部行政处罚,被批公信力破产
 http://money.msn.com.cn 2013-02-17 08:54:04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杜鹏
财政部日前对神州数码(00861.HK)附属公司神州数码(中国)作出行政处罚,判定该公司在政府采购中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行贿和商业贿赂,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月7日,神州数码发布澄清公告称,集团目前正就该处罚提出复议,因为神州数码(中国)在有关购买资讯科技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过程中已履行一切适用的程序。
神州数码(中国)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全资附属公司之一,政府业务不是其主要业务,神州数码(中国)对中国政府机关的销售总额占本集团同期销售总额不足0.4%,董事会并不预期该处罚会对集团的销售及分销业务或其他业务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国金证券分析师赵国栋认为,神州数码(中国)被财政部处罚事实上是公司公信力的破产。
神州数码(中国)承诺提供国产设备,最终提供的却是海外产品。对此,赵国栋指出,这个问题发生的实质是,政府日益高涨的国产化需求,和神州数码代理分销大部分国外产品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
摩根大通发表的研究报告也指出,这次事件对公司直接财务影响较少,但是此次事件暗示,国内制造的IT产品在新领导层的管理下,会以国家安全名义下得到较多好处。若这是事实,将对公司会有负面影响,因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美国IT产品经销商。
赵国栋分析称,神州数码一向是销售导向文化,在层层考核的重压之下,销售人员作假,已经不是个案。销售导向并不等于关系导向,一旦关系导向,往往就会迷信关系,依赖关系而不能自拔。这种思维发酵,就会导致没有人想价值实现这回事儿。这种思维也是神州数码为什么这多年没有过硬的产品的主要原因。
此外,赵国栋还称,公司澄清公告冠冕堂皇,看不出任何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诚意。
赵国栋认为,公司澄清公告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罗列神州数码(中国)跟其他法人体的合同额,让大家实实在在看到,该法人体即便全部被禁,最坏的影响是多少金额?避免恐慌性的猜测;第二,跟政府积极沟通,大约圈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哪些算政府订单,不要让大家猜测,金融算政府吗?电信算不算?第三神州数码主打的概念智慧城市的订单有多少和该法人体相关,这算是政府采购吗?这是个核心的大问题;第四,该法人体有哪些重要资质,有哪些解决措施等。神码旗下有许多法人体,地方性的分公司等等,坏了一个本无多少大事,但是要有证据让人相信你有变通的手段。这样才能让大家信服。而不仅仅是弄出一个政府釆购额仅占0.4%这么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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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6

廉洁奉公
致香港警务处和廉政公署公开信
2010年8月,有三个香港警察来到广州与内地执法人员联合调查神州数码郭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贪污13亿元案,他们通过跟踪监视本人的上网记录和入侵本人的电脑取得证据后全部被神州数码郭为收买。十二名内地执法人员收了一亿元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后针对本人进行暗杀和迫害行动。而那三名香港警察在收受神州数码郭为巨额贿赂后谎报案情告诉内地执法人员谎称郭为已经向香港保安科交出了二十亿元,而本人将会有一亿元的奖金。
2010年8月负责调查神州数码郭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贪污13亿元案是香港警察商业罪案调查科王黄警官黄王国兴庆绰号阿KING及其两名下属
现在那十二名原内地执法人员因为被本人报案告发,已经被捉拿归案后由法院定罪判刑。内地执法机关为了掩盖和包庇神州数码郭为买凶杀人真相所以不肯发给本人奖金。而香港警察也只是回复本人没有证据查处神州数码郭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贪污13亿元,没有答复本人关于那三个香港黑警查处结果,没有给奖金,恳请查处那三个香港黑警后支付奖金。香港警察公务员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不正当利益应该由廉政公署处理。
1、2010年8月,本人亲耳听见这伙人说等入侵本人的电脑取得证据后就打电话通知发哥。
2、2010年9月至12月期间,在广州市龙凤街所发生的一连串神秘事情,可能是香港来人(联想神州数码派来的人以及香港黑警)与大陆贪官污吏互助勾结后的杰作,因为内地的腐败分子请不起时薪3000元的催眠师(内容极其反动,是政治罪行,不能暴光,一但公开就会被送进精神病院或者杀人灭口)2011年7月至9月所发生的怪事也是同样道理。
3、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联想和神州数码花了一亿元收买了广东省内的12名贪官污吏针对本人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目的是为了阻止本人将其偷税漏税违法犯罪证据公诸于世。
4、2010年9月8日白天,本人把神州数码郭为涉嫌10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联想柳传志涉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1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的证据传上MSN中文网。
5、2010年9月8日晚上至2010年9月9日早上,本人被一伙人追杀,当时本人逃跑了。
6、这伙人自称是中纪委监察部派来的杀手,其中一个女人自称是胡锦希,另外一个女人自称是李绣秀宁玲灵,还有一个男人自称是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还有两个男人自称是最高检。
7、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这伙人威胁本人不准上网,一上网就杀死本人,并企图删除本人网络上公开举报信,但是没有成功。
8、2010年9月,神州数码郭为发布假消息,谎称已经向香港保安科交出了二十亿元,而本人将会有一亿元的奖金,既欺骗了内地执法机关,又诱发了那些腐败分子的贪念,谋财害命。
9、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这伙人导演了一场为了那一亿元奖金而自相残杀的闹剧。
10、2010年11月,本人亲自向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和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信访办报案。
那些人原来是发哥派来龙凤街办案,但是在集体受贿(一亿元共12个人分,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后却搞暗杀和迫害平民百姓,整个专案组包括香港警察都被收买,背叛了发哥,案发后也是被发哥捉拿归案,所以发哥应该让广东省公安厅发给本人奖金。发哥即原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梁伟发。
11、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也有人牵涉此案,其有录音,也有份查案(胡炯希熙和胡炳希熙)
11、还有三男一女自称是检察院参与此案,与本人见过一面,还有黄王国兴庆绰号阿KING也参与此案,还有一男人冒充陈武检察长,还有一个男人冒充张耕。
12、2011年9月,贵部门根据本人在2010年11月的报案信(收信人是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和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信访办)联合查处了一起杀人未遂案兼集体受贿案(一亿元共12个人分,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兼政治案兼迫害平民百姓案,至今尚未支付奖金,恳请贵部门补发奖金。
那三个香港黑警也有份参与此案,本人现在怀疑他们在收受神州数码郭为巨额贿赂后谎报案情,谎称郭为已经向香港保安科交出了二十亿元,而本人将会有一亿元的奖金。香港警务处在查处了那三个黑警后也应该支付奖金。
2010年9月负责调查神州数码郭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贪污13亿元案是香港警察商业罪案调查科王黄警官黄王国兴庆绰号阿KING及其两名下属
13、2011年9月,贵厅院局根据本人的举报信联合查处了省厅网警受贿和国安受贿(一亿元共12个人分,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后首先冒充中纪委杀人未遂然后盗用中纪委名义迫害平民百姓案,至今尚未支付奖金,恳请贵厅院局补发奖金。
14、2012年2月,香港警察和廉政公署使用电子邮件回复本人是根本没有证据查处神州数码郭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贪污13亿元,即根本没有那一亿元奖金。
神州数码(00861-HK)主席郭为减持8,000万股,持股降至6.35%
2013-01-11 09:29:16 来源: 财华社(深圳)
神州数码公布,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郭为已通知董事会,其持有的公司Kosalaki於本月10日(昨日)出售8,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32%。出售事项完成後,Kosalaki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约13.67%减少至约6.35%。
公司拟确认,郭为将会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其管理角色不会因为出售事项而受到任何影响。
15、据悉那伙人已经被法院定罪判刑。
16、现在广东省公安厅已经承认该案件,但是把支付奖金的责任推卸给广州市公安局,而广州市公安局却拒不承认该案件,为什么省公安厅的答复与市公安局不一致呢?现在只有请求纪委监察和检察院支付奖金了。
17、2012年11月13日,本人亲自分别到广东省纪委和政法委,广州市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递交了申请奖金报告。
18、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答复是该案件还没有判决,要等判决后才有奖金,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回复是省院反贪局并没有查办该案,要求本人找市院办案人员解决问题。疑问:既然法院没有判决,那伙人为什么会坐牢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解释为一审已经判决,二审还没有确定。
19、既然一审已经判决,那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应该支付奖金。
20、2011年9月,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根据本人的举报信联合查处了省厅网警受贿和国安受贿(一亿元共12个人分,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后首先冒充中纪委杀人未遂然后盗用中纪委名义迫害平民百姓案,至今尚未支付奖金,恳请贵部门补发奖金。现在省厅赖帐不给奖金,而且广州市公安局不肯承认该案件。
2015年7月24日,本人亲自到了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信访办,但是其根本不肯收信接受办理奖金事项。
17、2015年9月22日,本人再次来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其还是不肯收信接受办理奖金事项,称管不了此事。
现在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也不肯承认该案件,因为当年省厅为了一亿元而说****和****坏话。
2010年10月至11月,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厅为了一亿元而说****和****坏话。
那些人几次都是晚上来找本人,既不叫本人姓名,也不打本人手机,又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只是在门口说几句话后就走了,晚上银行不开门,没有道理在晚上给奖金,当年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也是在晚上说有钱分引诱本人出来后再搞暗弑,是否故技重施呢?前车可鉴。
那些人几次也在白天来找本人,既不叫本人姓名,也不打本人手机,又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只是在门口说几句话后就走了,找人叫姓名是最基本的礼貌。
那些人先后有两个讲普通话女人和一个讲英文until your father death男人说要等本人爸爸死后才发奖金,就是说二十年后才发奖金,已经过了法律诉讼有效期,这分明就是找籍口赖帐不给奖金。如果本人现在有该案书面证据和钱打官司,早就通过行政诉讼法民告官啦。
当年税务局是光明正大打电话通知本人拿奖金,有书面证明,为什么现在公检法纪委监察反而不敢呢?是怕了国安吧。
2011年9月,有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每人分了80多個,又有几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那天晚上是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搞暗杀。2012年2月,有两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联想神州数码花了1000多个個办此事,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花了二十亿(没有说给了谁哪个部门)同年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正在坐牢。2015年,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已经死掉了,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这伙人收取了一亿元,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该他啦,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杀了他,还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打他。最近本人看了香港电视连续剧《铁马战车》后才知道原来一個是指十万元,那么80多個就是800多万元,1000多個就是一亿元。而本人却一直误解以为一個是指一万元,80多個是指80万元,1000個是指1000万元。综合分析判断就是当年省厅这伙人收取了贿赂一亿元,12个人每人分得800多万元,可能被判死刑。既然内地每人分得800多万元,那么香港警察所分赃款也不会少于此数目。
2016年2月,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经过本人家门口,其中一个男人说才来发,另外一个男人说刺激、几十个,那个女人说跑掉了。2016年3月,有两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其中一个男人说影响性,另外一个男人说隐瞒、关了几十个人。又有一个男人经过本人家门口说自己就要死都不知道,还有四个男人两次晚上来找本人,叫本人出去,没有理会。综合分析判断就是可能有几十个人参与此案,这些人可能逃跑了,也有可能被关起来。如果真有几十个人参与此案,那么每人只能分得几百万元或者受贿金额就不止一亿元而是几亿元。
如果那几十个人跑掉了,那几亿元赃款就不能收回来,可能被私吞吃掉了。如果那几十个人被关起来了,那几亿元赃款就收回来入库了。
阮汝辉发表评论:郭为应该投案自首,按照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精神老实交待问题,自愿接受法律制裁、请求宽大处理
廉政
广东省和深圳市国税稽查局行政执法不作为,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
1、2001年8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在《广州日报》发文打击偷税、漏税。
2、2003年3月,本人阮汝辉使用真实姓名,按照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第一次发送举报信给有关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及国税局等)内容是举报联想集团外地经营分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和违反劳动法(不按规定替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小罗先生和地税稽查局12366已确认收到。
3、2003年11月2日,本人第二次发送举报信给深圳国税稽查局,内容是举报联想集团外地经营分公司(包括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张永珍女士已确认收到。
4、2003年11月19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陈虹璇和林芬香女士,由其转交稽查局办理,其答复是已转交深圳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20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由其转交经侦总队办理。
2003年11月26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小罗先生(从门卫致电时得知)答复是已转交深圳国税稽查局办理。
5、2004年3月,一名男士(操国语、不知名)自称是深圳国税稽查局致电本人,称在其电脑记录中找不到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6、2004年4月,本人在浏览深圳国税局网站时在纳税大户榜上找到了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7、2004年5月至6月,本人在深圳国税局语音电话系统123661留下了三个举报记录,查询号码为1693和1749及1783密码为444444和555555及666666等,内容是举报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
8、2005年3月29日下午15:15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在广东省内公司(包括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当时举报中心对面会议室正在开会,王科长也在场说:“2000年以前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稽查局征收,2000年以后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稽查局征收”小罗先生以企业所得税属于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征收为理由拒收举报材料,当时尚未发生奖金问题。
9、2005年4月15日上午广东省地税局长接待日,本人亲自去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在广东省内公司(包括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稽查局收取举报材料后要求本人重新写举报信,内容不能涉及广州和惠州市国税稽查局,因为其无权处理,而且说明广东省地税局无权管理深圳地税稽查局。当时本人已经按照其要求手写了一封简单的举报信给负责接待的税务稽查局人员。
10、2005年4月20日,本人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查询,刘小姐答复已收取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增值税金数十万元,但只发奖金RMB2000元。
11、当时本人还通过深圳市国税局语音电话系统123661查询举报结果,电话录音“案件正在处理中,尚未查结”现在举报记录已被人全部销毁。
12、2005年4月21日,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在广东省内公司(包括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接待人员表示案件要由税务稽查局移交才能办理。
13、2005年5月19日,本人按照其要求再次重新写了举报信并传真给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小胡先生已确认收到。
14、2005年5月31日,本人将举报投诉材料递交广东省国税局监察室陈冬(冬风的冬)先生,内容除了要求解决奖金问题外,还举报了“联想”和“神州数码”在广东省内公司(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和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
15、陈东(东风的东)先生的答复是已转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王科长和廖女士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监察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税务监察机构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以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至迟不得超过一年。上级税务监察机构交办的案件,不能如期结案的,应当向交办机构说明理由。
16、2005年10月8日上午,一女士自称是“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廖女士”先后两次致电本人,通知本人到深圳国税稽查局领取奖金,第一次奖金额是RMB50156元,第二次奖金额是RMB10156元,经办人是张永珍女士。
疑问:为什么奖金额从RMB50156元降到了RMB10156元?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奖金比例为1%,从而计算出其实际收到增值税金为501万元或者101万元。
17、2005年10月12日上午,本人到达深圳国税稽查局大楼2310室,当时室内只有张永珍女士,正开着电脑和复印机。
18、张永珍女士接待本人后,拿起电话拔号问“喂,拿奖金的,一万多,有吗?”然后放下电话,拿着本人身份证到另外办公室,不知道复印了多少份?回来后填写奖金通知书,一边写,一边自言自语说“告了三次,不是他说的,是自己发现后另外再查的”。这时一个年轻男士(操国语、不知名)走了进来,听到后问:“是‘联想’那案子吗?”张永珍女士答:“是”然后那位男士走到电脑桌前拿起文件夹说:“搞了几百万”后就离开办公室(期间装模作样地按了几下计算机键盘,至于其税款是否真正入库则不得而知,可能被私吞了)。
疑问:为什么深圳国税稽查局等本人到达领取奖金时才非正式地告诉本人收了几百万税呢?
19、事后,本人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查询,刘小姐坚持声称只收了三十多万增值税金。
疑问:为什么深圳国税稽查局内部人员的说法不一致呢?
20、以“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廖女士”第一次所报奖金额RMB50156元,深圳国税稽查局是绝对不可能只收30多万税款,而本人致电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廖女士查询,其却否认曾经致电本人,通知本人到深圳国税稽查局领取奖金。
疑问:为什么深圳国税稽查局在2005年4月只收了30多万税,到了9月就搞了几百万呢?
21、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本人数次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查询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和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查处结果,刘女士和张女士称没有收到本人递交给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的举报材料,科长周(邹)女士则称没有积案,而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王科长答复是已转交深圳国税稽查局办理。
疑问:为什么深圳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与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的答复不一致?
22、2006年8月4日,本人在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上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投诉建议信访流水号为200608043003
23、2006年8月4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200608040003投诉受理号为200608040002
24、2006年9月25日,本人在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信访流水号为200609253001和200609253000
25、2006年10月9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200610090003投诉受理号为200610090001
26、2007年6月8日,本人在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举报流水号为200706081002和200706081003及200706081004信访流水号为200706083001和200706083000
27、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JB200706290002和:JB200706290003
28、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地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举报受理号为200706290001投诉受理号为200706290002咨询问题查询编号为1124057
29、2007年7月3日,本人在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信访流水号为200707033001
30、2007年7月3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咨询问题查询受理号为ZX200707030024密码为601593建议问题查询受理号为JY200707030001
31、2007年8月至10月,本人数次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查询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和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查处结果,陈先生答复是没有收取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税款和向广东省国税稽查局递交了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书面检查报告(没有说明实际收取了多少税金)及要求本人亲自前往听取科长和局长的解释。
32、本人其中一次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查询时,从话筒中传来一段微弱的奇怪的对话,接听女士(操国语、不知名)对另一男士说:“老张用省局的名义叫他来拿奖金少了40000元,结果他把省局给搞了,小刘又……他把举报信发到了检察院……老张……现在他问查得怎么样啦?”另一男士(操国语、不知名)答:“那咱们说话可得小心翼翼。”言下之意即深圳国税稽查局张永珍女士冒充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廖女士通知本人去拿奖金少了40000元,究竟为什么呢?
现在深圳国税稽查局已经没有了张永珍女士。
33、2007年8月29日,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听取王科长读查处报告。
(1)深圳国税稽查局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管理,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无权管理。
(2)深圳国税稽查局收取了深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增值税金20多万元,其是按5%比例计发奖金,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也没有通知本人去领取奖金。
疑问:以深圳国税稽查局张永珍女士第一次所报奖金额RMB50156元,从而计算出其实际收到增值税金为101万元*五倍=505万元罚金。
(3)深圳国税稽查局在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传递举报投诉材料之前已经查处了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与本人无关,所以不能领取奖金,也没有说明实际收取了多少税款。疑问:为什么本人的语音电话举报记录会全部消失没有了?
(4)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没有廖女士。
疑问:为什么王科长的回复与监察室陈东先生的答复不一致呢?而且本人确实曾经和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廖女士谈过电话。本人随后再次致电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办公室,再次证实其确有廖女士。王科长为什么要撒谎呢?
34、本人现在怀疑“联想”和“神州数码”涉嫌行贿,使深圳市国税稽查局内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删除语音电话系统123661内举报记录。
35、2008年2月,本人致电深圳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接听男士(操国语,不知名)称广东省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是在2004年5月传递本人2003年11月的举报信,而另一女士(操国语,不知名)则称深圳国税稽查局查处了深圳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
36、2008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杨先生称所收到的举报信内容为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每年非法获利五百万元。
问题:北京市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所收到的举报信是由该案件的知情人士发出,因为当时只要深圳国税稽查局补发了十万元奖金,本人就会放弃质疑联想税收原罪。
37、2008年8月,本人致电深圳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接听男士称其电脑里找不到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也没有该案件记录。
疑问:为什么深圳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答复与深圳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说法不一致呢?2005年深圳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确实被深圳国税稽查局查处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38、2009年9月,两女士(操国语,不知名)自称是深圳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回复本人,因为这税案是由国税稽查局查处,应该向国税稽查局索取奖金,但本人是同时向国税和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递交举报材料,而且当年是本人告诉地税稽查局查处结果,让其联系国税稽查局收税,那也应该支付本人奖金。
39、本人现在怀疑广东省和深圳市国税稽查局内有人既利用举报材料捞取好处后包庇“联想”和“神州数码”,隐瞒其检查了深圳“联想”和“神州数码”十多年账务,实际收取增值税金500万元*五倍=罚金2500万元的查处结果,又克扣吃掉本人奖金(以不是本人所提供的线索或者没有收到举报材料为理由赖账不给奖金)可能“联想”和“神州数码”就是幕后黑手,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打击报复本人及迫使本人从事低收入工作。
39、本人现在怀疑深圳市国税稽查局企图采用“撞死人讲价”策略,如果本人去了深圳市国税稽查局,而又不能解决奖金问题,那就连交通费也亏掉了。
40、本人现要求深圳市国税稽查局补发奖金(500万元*5%至10%=10万元)因为深圳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也是联想集团外地(在广东省内)经营分公司。本人现要求深圳市地税稽查局按标准补发奖金。

廉洁
广东省和惠州市及惠阳区国税稽查局行政执法不作为,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
1、2001年8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在《广州日报》发文打击偷税、漏税。
2、2003年3月,本人阮汝辉使用真实姓名,按照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第一次发送举报信给有关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及国税局等)内容是举报联想集团外地经营分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和违反劳动法(不按规定替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小罗先生和地税稽查局12366已确认收到。
3、2003年11月19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内容是举报“惠州联想”涉嫌偷税、漏税,签收人为陈虹璇和林芬香女士,由其转交稽查局办理,其答复是已转交惠州和惠阳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20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由其转交经侦总队办理。
2003年11月26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小罗先生(从门卫致电时得知)答复是已转交惠州和惠阳国税稽查局办理。
4、2004年8月,本人致电广东省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答复是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税稽查局已收取原惠州惠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现科迪亚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税金6万多元、罚款6万多元、合计12万多元。
5、2004年8月,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税稽查局刘国军(君)先生通知本人领取奖金RMB10312元,经办人是举报中心周玉瑛(邹玉英)女士。
6、本人到达惠阳区地税稽查局领取奖金时,周玉瑛(邹玉英)女士把本人身份证复印了两份,并称惠阳没有国税局。本人站在办公室外听到了办公室里面杨主任和经办人周玉瑛(邹玉英)女士的谈话。周玉瑛(邹玉英)女士说:“国税的意思是咱们先把钱给他,然后她(他)们再把钱转过来。”杨主任问:“刘国军(君)和国税串好了吗?”周玉瑛(邹玉英)女士答:“串好了。”(即国税17%增值税金*7%=地税城建税,国税17%增值税金*3%=地税教育费附加。惠阳国税稽查局应收入国库增值税金约为60至120万元,本人可领取奖金约为60至120万*5%至10%=3至10万元
7、2004年9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本人先后五次致电惠阳区国税稽查局咨询。
第一次致电时,接电男士(操国语,不知名)称“联想”的电脑有问题,不能调出旧账,并称该案由王女士负责。
第二次致电时,王女士也称“联想”的电脑有问题,不能调出旧账,并要求本人再次提交所有相关书面材料。
第三次致电时,王女士要求本人提供客户名称(这点本人已照办)
第四次致电时,王女士要求本人提供“联想”会计电算化资料(这点本人已照办)
第五次致电时,王女士却说在2001年惠阳区国税稽查局已经收到其他人举报,已经对“联想”作出处罚,本人的举报材料只是辅助作用,所以不能领取奖金;并称惠阳区地税稽查局支付奖金和惠阳区国税稽查局没有关系,此事惠州市国税稽查局也知情。疑问:为什么惠阳国税稽查局王女士说法前后不一致?
8、本人曾经数次致电惠州市国税稽查局查询,答复是:惠阳区国税稽查局尚未提交查处结果,尚未查处“联想”涉嫌税务违法行为。疑问:为什么惠州市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与惠阳区国税稽查局的答复不一致?
9、2005年3月29日下午15:15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惠州联想”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当时举报中心对面会议室正在开会,王科长也在场说:“2000年以前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稽查局征收,2000年以后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稽查局征收”小罗先生以企业所得税属于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征收为理由拒收举报材料。
10、2005年4月15日上午广东省地税局长接待日,本人亲自去举报“惠州联想”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稽查局收取举报材料后要求本人重新写举报信,内容不能涉及惠州市国税稽查局,因为其无权处理。当时本人已经按照其要求手写了一封简单的举报信给负责接待的税务稽查局人员。
11、2005年4月21日,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举报“惠州联想”从1990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接待人员表示案件要由税务稽查局移交才能办理。
12、2005年5月19日,本人按照其要求再次重新写了举报信并传真给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小胡先生已确认收到。
13、2005年5月31日,本人将举报投诉材料递交广东省国税局监察室陈冬(冬风的冬)先生,内容除了要求解决奖金问题外,还举报了“惠州联想”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
14、陈东(东风的东)先生的答复是已转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王科长和廖女士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监察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税务监察机构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以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至迟不得超过一年。上级税务监察机构交办的案件,不能如期结案的,应当向交办机构说明理由。
15、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本人数次致电惠州和惠阳国税稽查局查询。
(1)惠阳国税稽查局王女士答复:惠阳国税稽查局尚未查处“联想”涉嫌税务违法行为,总算和惠州国税稽查局说法保持一致。疑问:为什么要等到本人将举报投诉材料递交广东省局监察室陈冬先生后才改变答复?
(2)惠州国税稽查局主任(负责人)黄女士答复:惠阳区国税稽查局尚未提交查处结果,尚未查处“联想”涉嫌税务违法行为。
16、但是本人其中一次致电惠州国税稽查局查询时,从话筒中传来一段微弱的奇怪的对话:
负责接听的女士(操国语、不知名)放下话筒“咚”的一声,问另外一位男士:“举报人问‘联想’那件案子结果怎么样啦?”另一男士(操国语、不知名)答:“那案子不是结了吗?”负责接听的女士问:“不知道,那奖金呢?”另一男士答:“先拖着吧。”负责接听的女士然后回复本人:“惠阳区国税稽查局还没有传来查处结果”。
17、2006年6月,本人致电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查询,王科长的回复是:其并不要求惠州市国税稽查局答复省局,让本人自行找惠州市国税稽查局处理此事。
18、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JB200706290002和JB200706290003
19、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地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举报受理号为200706290001投诉受理号为200706290002咨询问题查询编号为1124057
20、2007年7月3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咨询问题查询受理号为ZX200707030024密码为601593建议问题查询受理号为JY200707030001
21、2007年7月3日,本人在惠州市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举报受理号为JB200707030003和JB200707030004及JB200707030005还有JB200707030006
22、2007年8月29日,本人亲自去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查询,王科长更改回复:曾经催促数次,正在等待其书面检查报告。
23、2007年10月,本人致电惠州市国税稽查局查询,主任(负责人)黄女士答复:2007年9月已经递交书面查处报告给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没有收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由省局决定。
疑问:为什么惠州市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与惠阳区地税稽查局的说法不一致?
24、2007年10月,本人致电惠阳区国税稽查局查询,接听男士(操国语、不知名)表示尚未查处“联想”涉嫌税务违法行为。疑问:为什么广东省和惠州市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与惠阳区国税稽查局的答复不一致?
25、2007年10月,本人致电广东省国税稽查局查询,王科长回复:没有收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稽查局征收.
疑问:为什么其说法前后不一致?
26、2007年10月,本人致电广东省地税稽查局查询,接听男士(操粤语、不知名)表示“联想”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稽查局征收。疑问:为什么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与地税稽查局的答复不一致呢?
27、本人现在怀疑“联想”涉嫌行贿,使广东省和惠州市及惠阳区国税稽查局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既利用举报材料趁机捞取好处后包庇“联想”,又克扣吃掉本人的奖金或者以没有收取增值税为理由赖账不给奖金,可能“联想”就是幕后黑手,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打击报复本人及迫使本人从事低收入工作。
28、本人现要求广东省和惠州及惠阳区国税稽查局按标准补发奖金。
29、本人现要求广东省和惠州及惠阳区地税稽查局按标准补发奖金。
30、2009年7月4日星期六中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已出示证件)和两名陌生男子来到广州市约本人到路口的龙凤酒家包房间消费吃饭(一份烧味、一份贝壳类、一份油菜、一煲例汤、四碗白饭、四包芙蓉王香烟,合计280元)
31、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称那两名陌生男子是检察院人员(没有出示证件)谈话内容是调查核实“惠州联想”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本人已经告诉他们已将证据传给网络曝光。
32、后来其中一名陌生男子改称自己是一名商人,而另一名陌生男子检察院人员是他的朋友,因为需要和联想做生意,准备签订一份长期合同,提出愿意给本人一笔钱,条件是要求本人不再举报联想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并签署保证书。
33、这时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提出索性不要举报神州数码,以免日后麻烦。
34、当时本人开价是十万元(这是税务稽查局的奖金限额,这笔钱足够让本人补交十五年的社保费用后将来退休,但是其收税后却千方百计赖账不给奖金)因为当时本人身上没有钱,而且以一对三,如果他们不肯结账就走了,那本人就惨啦,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好暂时口头答应他们的条件,事后再报案并将此事曝光。
35、那位改称自己是商人的陌生男子说需要请示董事长,一个月内再来广州答复本人,选择时间是星期六和星期天(广州市公检法纪委监察的休息日)并要求本人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
36、因为本人怀疑这是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所设下的圈套,目的是能够免费得到补充证据材料,继续谋利,所以在2009年7月8日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广州市和广东省及中央公安部门、广州市和广东省检察院及中央最高检、广州市和广东省及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就算他们再来广州,也不会拿那七万元和不签署保证书并打110报警。
37、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来电说那位改称自己是商人的陌生男子是张(章)经理,不肯说出公司名称,他们已经和联想签订了合同,经过商量后决定出五万元,条件是要求本人不再举报联想涉嫌偷税、漏税问题,至于神州数码就不管啦。
38、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下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又来电说他们又商量后决定出七万元,条件是要求本人不再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涉嫌偷税、漏税问题。
39、20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再次来电说因为张(章)经理出差了,等其回来后再和董事长一起商量那份协议书问题。
40、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又来电确定他们愿意出七万元,条件是要求本人不再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如果本人不答应,那位张(章)经理就会另外找人来搞我。本人告诉他们此事已经报告了有关执法部门(广东省和中央公安部门、广东省检察院和中央最高检、广东省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门)至于其是否进行调查则与本人无关,此事不要再谈啦。
41、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中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再次来电说已经落实了那七万元,本人再次告诉他们此事已经报告了有关执法部门,那钱我不要了。
42、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惠州市公安局民警陶伟海和一名陌生男子(声称是司机,不是上次那个“检察院人员”,张章经理没有出现)来到本人家门口。因为本人来不及打110报警,所以就关着铁门告诉他们有什么事情需要谈话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私底下就不要再谈啦,然后他们就离开了。因为本人早已经把举报信发给了广州市公安局,如果他们真的去找当地公安部门,那就是自投罗网。

清廉
广东省和广州市及其东区国税稽查局行政执法不作为,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
1、2001年8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在《广州日报》发文打击偷税、漏税。
2、2003年3月,本人阮汝辉使用真实姓名,按照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第一次发送举报信给有关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长信箱、广东省地税局和国税局等)内容是举报联想集团外地经营分公司(包括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和违反劳动法(不按规定替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小罗先生和地税稽查局12366及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雷女士(2005年11月4日,本人致电查询时得知,由省局传下去的,没有输入电脑)还有公安局长信箱已确认收到。
疑问:为什么本人发送举报信后,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就“杨波事件”东窗事发?
3、2003年4月14日,广州市国税局发文打击偷税、漏税。
4、2003年4月15日至5月7日,本人第二次在其网站上发送举报信,并同步发送给有关部门。
5、2003年5月中旬,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张(章)女士(操粤语、不知名)来电确认收到,要求本人总结问题后再次投放举报材料。疑问:为什么张(章)女士只是承认收到本人在4月15日至5月7日的举报信?
6、2003年6月初“六一”本人第三次在其网站发送已总结问题的举报信,并同步发送给有关部门。
疑问:为什么张(章)女士坚持声称没有收到本人在6月初“六一”所发送的举报信?
7、2003年4月10日-6月10日,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东窗事发。
杨波是原神州数码华南区广东广州公司销售经理,任职期间,与供应商内外勾结,提高采购价格牟取私利(使增值税进项税金增加)利用分销定价权力,与外部代理商勾结,私自为产品定价,低价出售神州数码产品(使增值税销项税金减少)如打印机、扫描仪、绘图仪、传真机、电脑、手机,导致公司利润损失300万至600万,而该财年公司整体毛利才1300多万元。据悉,杨波已被捉拿归案后定罪判刑,已收回部分涉案赃款。
疑问:2001年,为什么贝东先生和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8月29日《广州日报》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投案自首。按照2003年4月14日广州市国税局发文:
广州市国税局应收入国库增值税金大约是300万*增值税率17%=51万元
广州市地税局应收入国库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约为51万*(7%+3%)比例=5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可处以罚金大约是(51万+5万)*5倍=280万元
本人可领取奖金是(51+5)万*5%至10%=3至6万元
8、2003年8月,当时本人并不知道“杨波事件”致电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雷女士(操国语、不知名)接电,答复:电脑内没有任何举报材料,等找到了举报材料后再作回复。
疑问:为什么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脑内找不到本人在4月15日至6月初所投放举报信?
9、2003年8月19日晚,“神州数码”总裁郭为先生发EMAIL给每位员工电子信箱,承认“杨波事件”。
10、2003年10月“杨波事件”公诸于世,本人第四次在其网站发送举报信,并同步发送给有关部门。
11、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张(章)女士来电,要求本人递交书面举报材料,其只是承认收到了本人在4月15日至5月7日的举报信,坚持声称没有收到本人在6月初“六一”所投放的举报材料和没有接听本人在8月份的咨询电话,并称本人打错电话。疑问:为什么张(章)女士的回复与雷女士的答复不一致?
12、2003年10月27日下午,本人亲自将“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和一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递交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黄婉雯(王沅文)(2005年9月30日致电查询时得知,操粤语、扎马尾辫)
13、2003年10月27日下午,本人刚将书面材料递交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后回家。本人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郑某突然到访,自称归国华侨,因旅行支票无法兑现而不能入住酒店,希望能入住本人家中(本人在2003年10月底至11月底与其来往)并表示愿意出钱给本人做生意(贩卖翻版光盘)所得利润平分,但因被本人识穿而没有成功“哪有这么大只蛤蟆随街跳”。
疑问:为什么本人刚把书面材料递交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黄婉雯(王沅文)小姐,本人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就来引诱本人贩卖翻版光盘?
14、2003年11月5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州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何晓敏女士,已转交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19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陈虹璇和林芬香女士。
2003年11月20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由其转交经侦总队办理。
2003年11月26日,本人将举报材料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小罗先生(从门卫致电时得知)。
15、2004年3月,本人致电广州市国税局举报中心查询,黄婉雯(王沅文)小姐接电,答复:暂时查不到任何问题,暂已结案,并无意中透露其只查账不查单工作手法(称有关单据是该公司商业机密)要求本人再次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16、当时广州市地税稽查局答复是因为国税稽查局查无结果,所以也不能查处此案。
17、2004年3月,一男士(操粤语、不知名)自称是广州市公安局致电本人:“凡税务案件需要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才由税务局移交公检法处理。”
疑问:“杨波事件”所涉及税款已经超过标准,究竟是谁敢冒充广州市公安局错误答复本人。
18、2004年4月17日下午,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召开工作总结大会,其工作总结报告也承认“杨波事件”。
19、2004年9月23日下午,本人亲自到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案件科查询,接待人为张帼玲(章国灵)女士(从门卫致电时得知)其再次要求本人递交所有相关书面材料,绝口不提“杨波事件”。
20、2004年12月,本人致电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杨波事件”张帼玲(章国灵)女士称该案件已转交东区国税稽查局办理。本人致电广州市东区国税稽查局查询,负责接电女士(操粤语、不知名)答复是:查无问题,并称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账务上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全部在税后计提,并要求本人递交所有相关书面材料。而根据本人所知,该要点在2001年6月份新会计制度实施后才允许,而本人提交是“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
21、2005年3月29日下午15:15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和查询“杨波事件”当时举报中心对面的会议室正在开会,王科长也在场,说:“2000年以前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稽查局征收,2000年以后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稽查局征收”小罗先生以企业所得税属于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征收为理由拒收举报材料。
按照小罗先生的说法和2001年8月29日《广州日报》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
广州市地税局应收入国库企业所得税约为300万*所得税率25%=75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可处以罚金大约是75万*5倍=375万元
本人可领取奖金是75万*5%至10%=4至8万元
疑问:为什么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小罗先生说法与广州地税局监察室回复不一致呢?
22、2005年4月15日上午广东省地税局长接待日,本人亲自去举报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没有应纳税额)和查询“杨波事件”稽查局收取举报材料后要求本人重新写举报信,内容不能涉及广州市国税稽查局,因为其无权处理。而“杨波事件”是广东省公安厅破案抓人的,没有说明税款在哪里?当时本人已经按照其要求手写了一封简单的举报信给负责接待的税务稽查局人员。
23、2005年4月21日,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举报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和查询“杨波事件”接待人员表示税务案件要由税务稽查局移交才能办理,而“杨波事件”则需要本人提供证人和计发奖金依据。
24、2005年4月底“五一”前夕,一女士(操粤语、不知名)自称是广州市东区国税稽查局致电本人,查询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涉税问题,无意中说出没有收到本人递交给广州市国税稽查局黄婉雯(王沅文)小姐的那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本人也向其提及“杨波事件”。
25、2005年5月19日,本人按照其要求再次重新写了举报信并传真给广东省地税稽查局,小胡先生已确认收到。
26、2005年5月31日,本人将举报投诉材料递交广东省国税局监察室陈冬(冬风的冬)先生,内容除要求解决奖金问题外,还举报了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和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从1990年至2003年期间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
27、陈东(东风的东)先生的答复是已转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王科长和廖女士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监察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税务监察机构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以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至迟不得超过一年。上级税务监察机构交办的案件,不能如期结案的,应当向交办机构说明理由。
28、2005年8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大信访”接待日,本人亲自去查询“杨波事件”,填表、交表后答复:已转交广州市公安局办理。
29、2005年9月30日,本人致电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雷女士接电答复:2003年4月15日至5月7日,广州市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已经如实申报纳税,但不能领取奖金,仍然坚持查无问题。
疑问:既然已经纳税,为什么还要求本人总结问题后再次投放举报材料?
30、2005年11月4日,本人致电广州市国税局稽查举报中心,雷女士接电答复:“杨波事件”所收回涉案赃款罚没金额内含税金并不是由国税局收取,让本人自行到法院查询判决书和罚金。
31、2006年1月,本人致电广州市公安局长信箱专线查询,答复:该案由国税局直接移交法院办理,并没有移交公安。
32、2006年2月22日,本人致电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雷女士接电答复:广州市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已经定性,并不涉及税务问题,法院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收取罚金。疑问:为什么其说法前后不一致?
按照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雷女士的说法和2001年8月29日《广州日报》粤公通字[2001]214号文:
当年杨波并没有投案自首,“杨波事件”确实是收到本人的举报信后才查出来的,就算“杨波事件”被定性为贪污案件,但是其非法收入并没有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这点,以后谁也不敢贪污受贿了。
广州市地税局应收入国库个人所得税大约是300万*2003年个人所得税率=1091265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可处以罚金大约是1091265元*5倍=5456325元
本人可领取奖金是1091265元*5%至10%=5万至10万元
33、2006年2月22日,一男士(操粤语、不知名)自称是广东省公安厅,让本人去信访办公室领取“杨波事件”奖金。
疑问:究竟是谁敢冒充广东省公安厅愚弄本人。
34、2006年2月24日,本人到达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后却又并无此事,接待人员回复:“公安厅只是指导办案,并不直接破案抓人”要求本人直接找广州市公安局长解决问题。
35、2006年4月本人再次致电广州市公安局长信箱专线查询,回复:“杨波事件”是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查账时发现问题后移交给经侦支队处理,公安局破案,国税局收税,上次答复人并不是案件经办人,让本人向国税局索取奖金。
36、2006年4月29日,本人亲自到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查询“杨波事件”,接待人员要求本人直接找经侦支队解决问题。本人随后致电经侦支队,接听男士(操粤语、不知名)表示自已不是经办人,并不知道此事。
37、2006年6月,本人致电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王科长答复:“杨波事件”所收回涉案赃款内含税金并不是由国税局收取。疑问:为什么公安局的答复与国税稽查局的回复不一致呢?
38、2006年7月,本人再次致电广州市公安局长信箱专线查询,其坚持称“杨波事件”是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查账时发现问题后移交给经侦支队处理,公安局破案,国税局收税,而且其保留着本人从2003年3月至今举报材料。
39、2006年7月14日,本人亲自到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查询“杨波事件”,要求其开出书面证明,接待人员表示“局长信箱”是后台操作的,前台电脑找不到记录。
40、2006年10月9日,本人在广东省地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200610090001投诉受理号为200610090002
41、2006年10月,广州市地税稽查局12366答复是已将此案转交给国税稽查局办理,因为其需要国税稽查局确认收入后才能收取企业所得税。
42、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举报受理号为JB200706290002和JB200706290003
43、2007年6月29日,本人在广东省地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举报受理号为200706290001投诉受理号为200706290002咨询问题查询编号为1124057
44、2007年7月3日,本人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咨询问题查询受理号为ZX200707030024密码为601593建议问题查询受理号为JY200707030001
45、2007年7月3日,本人在广州市国税局网站上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涉税举报受理号为S200707030001现在已被广州市国税稽查局内部工作人员删除
廉政举报受理号为L200707030002投诉受理号为200707030003和200707030004及200707030005
46、2007年7月31日,广州地税局监察室回复: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属于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征收。
广州市国税局应收入国库企业所得税约为300万*所得税率25%=75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可处以罚金大约是75万*5倍=375万元
本人可领取奖金是75万*5%至10%=4至8万元
疑问:为什么广州地税局说法前后不一致?为什么其监察室回复与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小罗先生说法不一致呢?
47、2007年8月29日,本人亲自到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听取王科长读查处报告。
(1)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确认在2003年5月19日收到本人的举报信。疑问:这与本人所记忆日期和发送次数有误。
(2)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确认在2003年10月27日收到本人所递交的“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但并没有提及那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
疑问:即广州市国税稽查局黄婉雯(王沅文)小姐收到那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后,既没有传给东区国税稽查局,也没有报告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为什么那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会不翼而飞呢?
(3)2000年12月,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收到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关于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协查通报,查处了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违法案件,对其进行了处罚。
疑问:为什么贝东先生至今仍在逍遥法外呢?(当时法律规定是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4)200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案查处了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杨波事件”所收回涉案赃款内含税金被公安以罚没款形式上交财政入库,至于公安是否退赃后再由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补交企业所得税,国税稽查局无权干涉。疑问:为什么本人同时发送举报信给公安局和税务局,公安局可以破案抓人收罚款,而税务局却没有收税呢?
以广州市国税稽查局内部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谁会相信其会没有参与分赃呢?
(5)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检查了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4年的账务,并没有发现企业所得税问题。
疑问:为什么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的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供的证据(2003年神州数码系统集成销售手册)不一致呢?
(6)至于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则不是本人所提供的线索,没有说明收取了多少税金。
疑问:就算扣除了“杨波事件”,难道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真的没有收税吗?如2007年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的幕后真相。
(7)本人在2005年5月31日的举报投诉信上已经有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是广州市东风西路197号国际金融大厦东塔18楼。
(8)2006年2月,税务和公安去查案时,该公司已经搬迁至水荫路52-5号机电大厦601室,原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7号国际金融大厦东塔18楼则搬进了神龙科技有限公司。
(9)税务和公安搞错了照样查案,结果查处了神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诈骗了一亿多元。
48、2007年9月17日,一男士(操国语,不知名)自称是广东省检察院来电通知本人可以随时去领取“杨波事件”的奖金。2007年9月26日,本人到达广东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和广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后却并无此事,接待人员表示有人冒充检察院进行诈骗,本人是碰到骗子啦。
48、2008年9月22日,广东省国税局监察室小王同志致电本人,称其去市局监督,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答复是在2007年7月3日以前已经查处了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而本人当时据理力争,在2005年5月31日的举报投诉信上已经有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于是其要求本人直接找广州市国税稽查局解决问题。
49、2008年9月23日,本人亲自去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找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查询,雷女士和另一小姐(操国语、不知名,披肩长发)在大堂接待本人。那位披肩长发的小姐(操国语、不知名)曾经拿着本人的身份证进去办公室,不知道复印了多少份。
(1)确认2003年的时候,黄婉雯(王沅文)收取了本人的举报材料。
(2)确认在网上收到了本人的举报信,没有说明时间。
(3)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检查了“神州数码”在广州公司账务,没有收取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和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的税款。疑问:为什么广州市国税稽查局给本人的答复与广东省国税局监察室的回复不一致呢?
50、本人现在怀疑“神州数码”涉嫌行贿,使广州市国税稽查局内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删除电脑内举报信和泄露及截留举报材料,然后再采取手段对付本人(以不是本人所提供的线索为理由赖账不给奖金)或者利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克扣吃掉本人的奖金,可能“神州数码”就是幕后黑手,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打击报复本人及迫使本人从事低收入工作。
51、本人现要求广东省和广州市国税稽查局按照发文标准补发奖金。
52、本人现要求广东省和广州市地税稽查局按照发文标准补发奖金。
53、本人现要求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按照发文标准补发“杨波事件”奖金。

按照《刑法》《税法》规定,企业偷、漏税金额巨大,由税务移交公、检、法立案查处,追究公司法人代表刑事责任。本人只关心奖金问题,其他则不问世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通知。
第二条、税务机关对举报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前款的物质奖励,不适用于税务、财政、审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六条、同一税务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负责查处的税务机关或者其所属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确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第七条、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税务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
第九条、举报人应当在接到举报中心领奖通知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出卖你的人永远是身边所谓的最信任的最亲近的自己人So don’t believe anyone,Only trust yourself and money他(她)们只会利用本人捞好处后却又不分给本人。现郑重声明:从未收到过某部门所补发的奖金或者没有收到“联想”和“神州数码”的赔偿款。
税务稽查局内某些为人民币服务的贪官污吏贪污税款和克扣吃掉本人奖金后当然希望本人从事低收入工作,就此罢休,必须先弥补以前的损失后工作。四十万元奖金(2003年广州神州数码和2007年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万元,2005年深圳联想10万元,2007年北京联想10万元,2008年北京神州数码10万元)等于本人替那些既不搞“四金”,又不搞企业年金,还要无偿加班的黑心老板和无良奸商白干七年(2002年3月至今3500元/月*12个月/年*7年=294000元+社保20%医保7%住房公积金”79380元=373380元)用来购买一套二手旧房屋搬家隐居,只有把以前的损失拿回来了,本人才会重新开始。如果在香港,根据保护证人法例早就可以做到了。如果赔钱或者补发奖金那就先打家庭电话后叫姓名再说明来意,如果上门找麻烦那就恕不招待。
现在发现,无论到哪个部门信访,该部门都会电话铃响,可能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内有些腐败分子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隐瞒“联想”和“神州数码”偷税、漏税违法犯罪行为。其千方百计阻止本人领取奖金,目的是为了包庇“联想”和“神州数码”及迫使本人从事低收入工作,以便让那些不法奸商能够免费或者低价拿到本人手上的饮食行业财务管理资料。林瑞娟、陈涤、苏燕霞入“祈福”都是RMB3500元/月,本人入“祈福”是RMB1500元/月;谭浩彬入“长隆”是RMB3800元/月,本人入“长隆”是RMB2100元/月;“祈福”和“长隆”与“联想”及“神州数码”均有业务联系,请问本人有什么比不上他(她)们,不要以为本人真是容易欺负的,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今非昔比。既想请有料的人拿料用,又想不出钱,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出不起价钱就不要请人,何必要官商勾结,迫害平民百姓,连一个不问世事的闲人隐士也不肯放过呢。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家公平交易吧,否则本人就算把那些饮食行业财务管理资料全部烧掉,也不会便宜那些吝啬老板No money No talk男人有钱就有老婆!

神州数码个人所得税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神州数码郭为涉嫌13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联想涉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10亿国有资产流失应该由公安部和最高检及中纪委监察部联合调查。
联想减持神码套现9亿港元,神州数码总裁郭为深受联想控股总裁柳传志器重
2007年08月10日,东方早报资料  记者:周玲  实习生:范舒菡  摄影:高剑平
神州数码(0861.HK)大股东联想控股抛售其所持有的部分神州数码股票给多家基金公司,并为此套现9.087亿港元。神州数码总裁郭为以其全资持有的境外公司KIL接手10.19%股份,加上原本郭为持有的股份,按照昨日神州数码收盘价,郭为身家已经达到3.52亿港元。
一、涉资约13.18亿港元
香港联交所公告披露,以软银旗下的赛富投资基金(SAIFPART-NERS)牵头,由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HONYCAPTIAL)、IDGVC三家组成的投资体,联合另一间境外公司KIL,将分别购买联想控股和基金股东General Atlantic Partners(以下简称“GA”)原来在神州数码中持有的部分和全部股权。其中,赛富投资基金和KIL分别向GA购买3.15%和10.19%的神州数码股权;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和IDGVC分别向联想控股购买17%、8.82%和3.78%的神州数码股权。目前,这一涉资约13.18亿港元的交易正在报请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联想控股同时也是联想集团的大股东。
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IDGVC、KIL四家公司合共购入神州数码42.94%的权益,并会提出全面收购。GA及联想控股原分别持有神码13.34%及47.43%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想控股仍持有神州数码17.83%股权,加上本次联合收购人一起共持有联想控股60.87%。本次交易每股作价3.50港元,折让2.8%。而GA将不再是神码股东。
其中弘毅投资也是联想控股旗下的子公司,KIL公司则是郭为全资拥有的一家海外公司。同样作为柳传志选中的接班人,相比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两千多万元的年薪,神州数码总裁郭为的年薪相比显得很寒酸。不过这次郭为通过自己公司购入神州数码的股份,显示出郭为其实家底“殷实”。
三、改善公司治理
联想控股总裁柳传志表示,自从2000年联想分拆,神州数码创立以来,神州数码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IT产品分销商和IT整合服务提供商。这次股权变动,是神州数码和联想控股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的主动安排,同时也得到了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IDGVC等市场中许多机构投资人的积极响应。
神州数码新闻发言人李岩昨天对记者表示,联想控股和GA抛售股份,这样有利于公司股份平均化,改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新基金既有国际化背景也有本土化的运作经验,这对神州数码未来发展有好处。”李岩称,神州数码目前还没有因引入新股东而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计划,还是按照原有的运作思路在走,“从今天公司股价走势看,投资者对引入新股东其实是认可的。”神州数码股价昨收报3.90港元,涨8.33%。
神州数码总裁兼CEO郭为表示,神州数码创立以来,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都在20%以上,2006-2007财年,营收规模达到了254.18亿港元,在国内IT产品分销领域居于突出领先的位置。
四、“尽力确保不退市”
日前刚刚传出联想集团计划收购欧洲的电脑厂商PackardBell,联想集团的大股东联想控股就选择抛售神州数码股票,给人以大股东筹资帮助联想集团收购的印象。
不过海通证券分析师陈美芬昨天表示这一说法不成立。“这点钱根本不够用作收购,而且收购也不一定要抛售股票来筹集,还有其他多种途径。”陈美芬表示,分散股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说法可以接受。陈美芬同时表示,由于分销业务利润不多,产业也未必有非常好的前途,联想控股抽身可能向其他方面投资。
由于这次购入股份比例很高触及全面收购,根据联交所相关条款,如果最终联合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75%,神州数码则有退市的可能。对此,神州数码李岩表示,公司和其他股东会尽力确保公司不会退市,真正退市的可能性很小。
神州数码股权新架构
股份持有人
20.15%赛富投资基金的SIBL
8.82%弘毅全资拥有的CTL
3.78%IDG的FEML
0.10%郭为
10.19%郭为全资拥有的KIL
17.83%联想控股的LH
0.24%董事
38.89%公众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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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传志弃手神州数码,郭为阎焱联手“接班”
2007年08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编辑:胡晴
昨天,香港证交所发布公告,神州数码(0861.HK)的母公司联想控股和美国泛大西洋投资集团(下称“GA”)部分和全部减持神州数码股权给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IDG VC以及神州数码CEO兼总裁郭为全资控制的海外投资公司KIL。
股权转让完成后,战略投资者GA将全部退出神州数码,联想控股将由原来的47.43%减持到17.83%的股权。而以赛富投资基金牵头,联合弘毅投资、IDG VC将持有神州数码60.87%的股份,而郭为将通过KIL间接持有9.28%股份。
联想控股方面表示,联想控股原来在神州数码中占股比例较大,这次向新投资者出让部分股权,可以使神州数码的股权更加社会化、更加均衡,提升公司的市场化治理水平。
昨天,赛富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表示对此事不愿置评。而郭为的手机已转至秘书台。
不久前,联想控股董事局主席柳传志接受记者采访,谈到神州数码的问题时曾表示,联想控股做一切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满足股东的最大利益。计世咨讯总经理曲晓东认为,由于联想控股现在的发展领域和投资已多元化,传统IT业务已不像原来占有那么重要的地位,联想控股转让部分神州数码股权可以给股东带来更大的利益回报。“通过此次股权调整,神州数码的股权将更加分散,而以郭为为代表的管理层也将在董事会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这些变化将可以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曲晓东认为。
另外,易观国际副总裁张鹰认为,赛富投资基金和IDG VC两家风险投资基金的加入,将使神州数码加快转型以及新业务尝试的步伐。
2001年,神州数码与联想集团分拆,实现单独上市。当时,杨元庆领导的联想集团得到了联想最重要的PC业务,而神州数码则获得了分销、系统集成和IT服务业务。近年来,神州数码在分销业务和IT服务上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面对新的分销形势以及互联网带来的业务挑战,在原有的股权结构下,神州数码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
张鹰表示,神州数码必须考虑互联网带来的行业变化,要在面向客户方面多下一些功夫,而他们面临的问题是,在传统分销方面,能够看到的只有渠道,而看不到最终用户。“神州数码传统的逐级分销体系,在厂商直供、渠道扁平化等的压力下,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促使神州数码进行战略调整。”他认为,新战略股东,都是在互联网等领域具有国际化领先优势的VC,能够给神州数码带来新战略资源,包括运作模式、跨国经验等,能够帮助神州数码改造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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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控股减持,弘毅投资接单棋子作用,凸现左手倒右手,柳传志设局
2007年08月18日华夏时报记者罗小卫北京报道
神州数码8月8日的股权变动震动业内。
联想控股减持神州数码股份,联想控股子公司联想弘毅却浮出水面,为神州数码第一大股东。
这一退一进的幕后人,均是联想控股的总裁柳传志,他的真正意图是……
一、联想控股还是老大
8月8日,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和另一基金股东General Atlantic Partner(以下简称“GA”)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神州数码的部分以及全部股权出售给了以赛富投资基金(SAIF PARTNERS)为首的其他3家基金公司(其他两家为联想弘毅投资全资拥有的CTL和IDG VC)与神州数码CEO郭为全资拥有的境外公司KIL。
股权变动后,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的股权由原来的47.43%减持到17.83%,GA清空了所持有的13.34%神州数码股权。神州数码新股权的架构为:赛富投资基金占20.15%;联想控股占17.83%;郭为以及其全资拥有的KIL共占有10.29%;弘毅全资的CTL占8.82%;IDG VC占3.78%;公众股东占38.89%,相关董事占0.24%。
分析者指出,弘毅是联想控股的子公司,在神州数码的股权变动中,弘毅全资的CTL占8.82%,加上联想控股现有的17.83%合计持有26.65%股份,依然是相对大股东。
二、弘毅是一枚棋子
“弘毅的大股东地位一方面可以帮助联想控股取得相对大股东的地位,另一方面可以在并购上对神州数码有所帮助。”有业内专家推测称。总之,弘毅介入应该是柳传志在神州数码布下的“一枚棋子”。
“弘毅投资的资金是许多基金公司共有的,联想控股投的钱仅是其中一部分,他们的决策是自己根据需要做出的。”联想控股公关外联部桂琳对《华夏时报》记者称。
分析者认为,依联想控股在弘毅三期融资中的分量以及入主神州数码的特殊性,无法否认与柳传志的战略规划无关,甚至可能本身就是其操作的结果。
弘毅投资总裁助理徐敏升对外称,这次进入的PE(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都在国际上很有影响力,会给神州数码在IT服务方面的发展带来新资源,其中包括合作伙伴的资源或是帮助神州数码对其他公司进行并购。
三、柳传志的真正意图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表示,这次股权变动,是神州数码和联想控股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的主动安排。
“一是联想控股原来在神州数码中占股比例较大,这次向新投资者出让部分股权,可以使神州数码的股权更加社会化、更加均衡,提升公司的市场化治理水平。”桂琳对《华夏时报》记者解释联想控股减持原因时称,“二是赛富投资基金等新近进来的这批投资人既具有国际背景又拥有深厚本土经验,肯定会给神州数码带来新资源,创造新价值。”
众所周知,神州数码与联想集团在联想控股5家子公司(其他3家为联想投资、融科智地、弘毅投资)中地位显赫,柳传志对郭为以及杨元庆的厚爱也形同父子。这两个同样地位的子公司,联想控股的比例之前差不多皆是百分之四十几。
“难道神州数码在联想控股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柳传志准备放弃神州数码,但如放弃为何又让联想弘毅进去了呢?”《华夏时报》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专家时,出现了几种推测,不过都没有准确的说法,总之是“柳总的心思很难猜,看不懂老柳这次要做什么?不知为什么会让定位于传统产业并购的弘毅投资反常进入神州数码?”
四、关联
弘毅投资私募路线图
资料显示,弘毅投资起始于2003 年1月,原是联想控股的投资事业部,后发展成为联想控股旗下5家子公司之一。
目前管理的资金超过55亿元,已投资超过32亿元,被投资企业资产总额过143亿元,2006年被投资企业整体销售额为100亿元,利税总额接近13亿元。立足传统产业、国企并购投资被认为是弘毅投资与其他PE的最大区别。
从弘毅投资的投资路线图不难看出,IT产业之前一直没有出现过,定位于传统产业是其投资的特色与定位,而这次该公司投资兄弟企业神州数码显然非常反常。
针对弘毅此次介入神州数码的目的,《华夏时报》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总裁兼新闻发言人赵令欢,不过其媒体负责人贾小姐称:“赵总最近在美国出差,得过些时间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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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之中国IT业最大一笔MBO获批
来源:财经杂志2007-10-30作者:何华峰    编辑:caoqiaobo
简介:中国IT业迄今最大一笔管理层收购即将完成。由于此次收购的股权超过10%,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规定,已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全面要约收购尚需两到三个星期完成,届时交易才算真正结束
中国IT业迄今最大一笔管理层收购(MBO)已通过了国资委的审批,即将完成。10月29日,此次交易的主要参与者赛富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向《财经》记者证实,国务院国资委已批准了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861下称神州数码)的管理层收购。
今年8月,持有神州数码47.43%的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将29.6%股权出售给赛富投资基金、弘毅投资和IDG三家基金,神州数码的另一股东GA将13.34%股权出售给神州数码总裁郭为和赛富投资基金。神州数码10月25日曾公告称,该公司的股权变动交易已经得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交易完成后,赛富投资基金将成为神州数码第一大股东,持股20.15%;联想控股仍持有神州数码17.83%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神州数码总裁兼CEO郭为通过其全资拥有的KIL公司,间接持有神州数码10.29%股份,由职业经理人上升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由于中国科学院在联想控股占主要股份,所以联想控股出让神州数码股权交易需获得国资委批准。
针对海外上市公司的高管股权激励,国资委2006年3月试行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其中规定,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上,授予总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个人首次授予数量应在股本总额的1%以内。
不过,阎焱称,神州数码的交易不适用于国资委上述规定,因为国资委的规定系针对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而神州数码此次是管理层直接用现金购买公开市场中的股票。“只要价格公允,任何人都可以买。”阎焱说。
此次交易中,赛富等三家基金与郭为的出价是每股作价3.5港元,较公司停牌前每股3.6元折让2.78%,一共涉资13.18港元。
由于此次收购的股权超过10%,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规定,已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阎焱表示,全面要约收购还需要两到三个星期才能完成,届时交易才算真正结束。
神州数码的一位人士称,神州数码在联想控股下属的子公司地位相对尴尬,此次MBO将理顺与大股东股权关系。上述消息人士透露说,神州数码从事软件与服务业,在国内处于领先的位置,但大股东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对神州数码的战略也有所动摇,导致神州数码的战略推进不够快,在竞争对手迅速进步的情况下,神州数码处于被动的状态。
阎焱表示,赛富投资基金此次参与神州数码的MBO,一是看好软件服务行业,二是相信神州数码经过MBO改造股权结构,从一家国有企业变成一家“地地道道”的上市公司,将更好地创造价值。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神州数码更换四董事,郭为接替李勤任主席
2007年12月20日赛迪网  作者:阴逆旅
【赛迪网讯】12月20日消息,神州数码昨日公布了其最新的董事会架构,其第三大股东、总裁兼CEO郭为接替李勤出任主席。
公告显示,自昨日起,原神州数码董事会主席李勤因退休辞任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原联想公司董事长、原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曾茂朝也因退休而辞任董事;同时辞任董事的还包括现任神州数码高管的华祉年。除了这三人之外,神州数码此前在17日还宣布已套现的原投资方General Atlantic Partner的董事总经理William O. GRABE也已经辞去神州数码的非执行董事职务。
与此同时,唐旭东、罗鸿、阎焱与陈志勇等4人自昨日起获委任为神州数码非执行董事。此外,现任总裁及首席执行官郭为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会主席,从昨日起生效。其中,唐旭东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罗鸿是新投资方弘毅投资的董事总经理。而阎焱与陈志勇都来自目前持股18.35%的第一大股东赛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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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成最大股东2010.05.19  20:02网易科技王杰聪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晚间消息,香港联交所公告刚刚披露,联想控股旗下IT分销IT整合服务企业神州数码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为主的管理层控股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的价格向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购得9.8%的股权,KIL也成为神州数码第一大持股股东。神州数码表示,这一交易已经完成审批。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的持股比例将减至5.52%。而KIL的持股比例从8.76%上升为18.56%。公告显示,南明公司将向KIL出售1亿股股份,每股作价10.5港元,相比今日的收盘价10.68港元,将折让约2%。神州数码今天下午收盘跌3.26%,每股10.68港元。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    来源:网易科技快讯2010.05.19  19:32程鹏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消息,据港交所资料显示,神州数码管理层将增持1亿股该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型股本9.8%。每股平均售价为10.5港元,管理层其持股量由8.76%增加至18.56%,购买价为105,000万港币。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联想控股10亿转让10%股权2010-5-25新浪科技讯14:33
5月19日晚间消息,据香港联交所公告披露,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作为主要股东的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价格购买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RLL)在神州数码中持有的9.80%的股权。神州数码称,这一交易已经完成相关审批。此次交易完成后,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中仍保留了5.52%的股份比例。
神州数码主席增持1亿股成最大股东2010.05.20新浪财经11:00
新浪财经讯05月20日消息,神州数码现升4.68%报11.18港元。该公司公布,主席郭为按每股10.5港元,向另一股东南明有限公司购入1亿股神数股份,涉资10.5亿港元,令持股量增至18.56%,成为神州数码最大股东。交易后,南明的持股量则降至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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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汝辉发表评论:
1、欧洲电脑厂商PackardBell现已被台湾宏基集团收购。
2、请问李勤、郭为、林杨和华祉年及曾茂朝等人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实际年收入(包括股利和股息)究竟是多少?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3、从2007年8月至12月,神州数码名义上被外资收购,实际上所用资金是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郭为原来持有0.10%股份变成了持有10.29%股份,从千万富翁成为了亿万富翁,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3亿元已扣除1600元和“四金”)110683905元*5倍=罚金553419525元。
4、从2007年8月至12月,郭为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亿元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KIL公司(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再以该KIL公司名义收购神州数码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
郭为的年薪是六百多万元,只交四十多万元个人所得税,十亿元等于郭为一百五十年的薪金,而他只有四十多岁。
5、2010年5月,郭为究竟是从哪里得到10亿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以该KIL公司名义收购神州数码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神州数码(00861-HK)主席郭为减持8,000万股,持股降至6.35%
2013-01-11 09:29:16 来源: 财华社(深圳)
神州数码公布,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郭为已通知董事会,其持有的公司Kosalaki於本月10日(昨日)出售8,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32%。出售事项完成後,Kosalaki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约13.67%减少至约6.35%。
公司拟确认,郭为将会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其管理角色不会因为出售事项而受到任何影响。
6、“四金”是指养老保险8%金,医疗保险2%金,失业保险1%金,住房公积7%金
7、因为“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即两家不同的公司,所以北京地税局应该分别计算和发放奖金。
8、本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根据IPO信息公众开放规定从香港联合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hkex.com.hk/合法下载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自行下载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联想”和“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775000元即RMB697500元+HK$708000元即RMB637200元)=HK$1483000元即RMB13347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123583元=RMB1112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4316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1792元
请问曾茂朝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联想”和“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179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1117000元=RMB1005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93083元=RMB837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16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2495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69940元
请问曾茂朝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69940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文件显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997000元=RMB897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83083元=RMB747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16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9236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3124元
请问曾茂朝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3124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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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李勤年薪为HK$5931000元=RMB53379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494250元=RMB4448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48405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80860元
请问李勤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80860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李勤年薪为HK$6315000元=RMB56835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526250元=RMB4736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李勤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97036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364432元
请问李勤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36443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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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郭为年薪为HK$6762000元=RMB60858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563500元=RMB50715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1403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056836元
请问郭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056836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郭为年薪为HK$7745000元=RMB69705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645416元=RMB5808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98247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378964元
请问郭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378964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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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林杨年薪为HK$3365000元=RMB30285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280416元=RMB2523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7391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28692元
请问林杨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2869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林杨年薪为HK$3972000元=RMB35748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331000元=RMB29790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3830*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25960元
请问林杨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25960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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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华祉年的年薪为HK$2167000元=RMB1950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180583元=RMB1625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4236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30832元
请问华祉年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3083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华祉年的年薪为HK$1830000元=RMB16470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152500元=RMB13725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4550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4600元
请问华祉年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4600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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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行政执法不作为,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
1、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在2008年2月19日答复查处结果。
2、税务稽查人员检查了李勤、郭为和林杨及华祉年等人在2004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的账务。
3、“神州数码”不肯提交李勤、郭为和林杨及华祉年等人在香港税务局的纳税凭证原件。
疑问: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郭为都要交个人所得税,李勤为什么没有交个人所得税?
4、李勤2005年在“神州数码”取得收入290多万元。
疑问:为什么其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交的证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不一致呢?
5、李勤2006年在“神州数码”取得收入307多万元。
疑问:为什么其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交的证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不一致呢?
6、因为李勤是有特殊贡献的科学专家,已达到退休年龄,所以按规定享受免税待遇。
疑问:根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显示出这是李勤在“神州数码”工作的年薪。
“神州数码”发明科研产品都是其员工的劳动成果,只是使用李勤的名义注册申请专利。
7、郭为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40多万元,原来已缴纳个人所得税40多万元,查无问题。
疑问: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11月31期间,郭为的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1403元*8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371224元-40多万元=差额90多万元流失到哪里?
8、郭为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在“神州数码”没有取得收入。
疑问:为什么其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交的证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不一致呢?
9、郭为是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税后年收入为8万元,已按规定纳税。
10、林杨2005年至2006年在“神州数码”没有取得收入。
疑问: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郭为都要交个人所得税,林杨为什么没有交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其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交的证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不一致呢?
11、华祉年2005年至2006年在“神州数码”没有取得收入。
疑问: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郭为都要交个人所得税,华祉年为什么没有交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其查处结果与本人所提交的证据“神州数码”2005至2006年度报表不一致呢?
12、2008年2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回复:已请示领导,重新核查此案。
13、2008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再次答复:税务所正在进行人员调整,等确定所长领导后再次核查此案。
14、2008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答复已经结案,而科长郭女士则称正在协调核查。
15、2008年5月初,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回复正在核查,至于郭为如何从千万富翁成为了亿万富翁,应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则不进行调查。
17、2008年6月1日,本人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上再次直接投放举报投诉信。
18、2008年6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回复:“神州数码”已经提交李勤、郭为和林杨及华祉年等人在香港税务局2004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凭证原件。但不肯让本人听取最新的检查报告,使本人无法根据香港税法进行核对。
疑问:既然李勤、郭为和林杨及华祉年等人已经香港税务局纳税,为什么在“神州数码”香港账务上没有反映呢?
19、2008年6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仍然坚持不肯调查郭为如何从千万富翁成为了亿万富翁,应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0、2008年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回复正在检查该案。
21、2008年9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回复尚未收取李勤、郭为和林杨及华祉年等人税金。
22、2008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答复该案引起领导重视,重新核查此案。
23、2008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回复是仍然坚持原来第一次查处结果,查无问题,已经结案。
24、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负责稽查业务的前任局长熊某和检查科长张某已经被检察院捉拿归案后由法院定罪判刑。
25、本人现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支付神州数码个人所得税案的奖金十万元。
26、因为从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本人曾经十几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举报中心选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投放举报信,其中一项内容是举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内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本人曾经致电最高检举报中心查询,其答复是已经传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所以也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奖金十万元。
27、神州数码主席郭为减持1000万股,套现5000万港元2009-07-20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7月20日消息,据港交所资料显示,神州数码主席郭为申报于7月15日减持100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平均价5港元,持股量由41.51%减至40.47%。神州数码今天收报5.54港元,升2.97%,成交额1428万港元。
28、郭为减持股份为筹个人资金2009-07-22来源(广州)南方都市报, 整理:陈希希
神州数码董事会主席郭为已经申报于7月15日减持1000万股公司股份,持股量再次由41.51%减至40.47%,每股平均价5港元,约获得5000万元的个人收益。神州数码发言人称,郭为此次大幅度减持是个人资金需求,无关公司未来战略。
29、古代的大侠是劫富济贫,专杀贪官污吏;现代的税局是劫贫济富,专宰平民百姓。
放着亿万富豪的税不去收,却只收工薪阶层的税(月饼税、交通津贴税、年金税、福利税、补贴税)
30、联想高管套现频频,继杨元庆之后,神州数码主席郭为套现3.43亿港元2010-3-26广州日报,记者:薛松
上周,从香港证券交易所传出消息,联想集团首席执行官杨元庆在一周前连续3天出售公司股份,套现3082万港元。无独有偶,该公司非执行董事马雪征也分两天认购不同数额的股票并售出。两人合计套现约5450万港元。
昨日,联交所资料显示,神州数码(00861.HK)主席郭为于3月18日在场外以每股13.7港元,减持2500万股至27.76%,套现3.43亿港元,神州数码昨日下跌3.785%。联交所资料还显示,弘毅投资也在同一天减持2500万股神州数码股票,每股平均作价13.7港元,持股量由30.22%降至27.67%
31、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涉及经济问题已被双规
《华夏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北京市政协委员王纪平涉及经济问题已被双规。“主要是信息系统问题。”该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王纪平涉嫌在北京市地税系统实施的招标中收受贿赂。
知情人士透露,王纪平被双规的消息,已经在北京市系统内部公布。据了解,此案还涉及到地税局内部的其他官员,“据说有几个处长都牵扯其中,先后被查。”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北京市地税局陷入比较被动的局面,已经被当做整个北京市的典型,全局都在进行反腐倡廉学习。4月23日,本报记者多次拨打北京地税局网站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外,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改革等问题,北京地税局始终没有表态。
有消息称,王纪平早在今年春节前后就已被查,一位已经卸任的国税总局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自己确实曾听说有关王纪平被查的消息。
知情者对《华夏时报》表示,经有关部门初步核查,王纪平涉案金额为上千万元人民币。据悉,王纪平在任期间,曾在北京市地税部门推行一套全新的信息整合系统,为此北京地税局曾投入不菲金额定制开发该信息系统。而负责信系统维护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下称运营维护中心)原主任刁维列就是和王纪平一同落马的官员之一。
北京地税局网站显示,运营维护中心工作职责的第一项,就是负责全局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工作。记者4月22日晚查看北京地税局网站时发现,该处室网站的处室领导一栏中,只用两名副主任名单,并没有主任,而刁维列的名字已经不见踪影。不过,在北京市政协官网,王纪平的名字仍在其中。
据了解,北京地税局原常务副局长苏文权,也就是王纪平在位时北京地税局的二号人物,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落马。身为常务副局长的苏文权,曾是是王纪平的老搭档,分管局办公室、人事处、计会处等实权部门,东城区地税局、朝阳区地税局也在其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范围之内。在此之前苏文权曾在北京市通州区任常务副区长,在王纪平退休半年后的2009年4月被纪检部门“双规”。
公开的消息则显示,今年1月28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在北京市人大会议上所做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披露,在北京市检察院2009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包括丰台区地税局原局长许飞等税务系统的14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作为王纪平昔日下属的苏文权、许飞等相继涉案被查,王自然也成为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据说有关其涉案的传言早在业内传播。
有关王纪平的最近一次公开报道,是其在今年北京两会期间谈物业税问题,此后不久便传出其被查的消息。
阮汝辉发表评论:北京市地税局的信息系统CTAIS2.0正是由神州数码所承建,即北京市地税局收受了神州数码的贿赂后才会不肯去调查郭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32、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成最大股东2010.05.19  20:02网易科技王杰聪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晚间消息,香港联交所公告刚刚披露,联想控股旗下IT分销IT整合服务企业神州数码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为主的管理层控股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的价格向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购得9.8%的股权,KIL也成为神州数码第一大持股股东。神州数码表示,这一交易已经完成审批。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的持股比例将减至5.52%。而KIL的持股比例从8.76%上升为18.56%。公告显示,南明公司将向KIL出售1亿股股份,每股作价10.5港元,相比今日的收盘价10.68港元,将折让约2%。神州数码今天下午收盘跌3.26%,每股10.68港元。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9.8%    来源:网易科技快讯2010.05.19  19:32程鹏
网易科技讯5月19日消息,据港交所资料显示,神州数码管理层将增持1亿股该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型股本9.8%。每股平均售价为10.5港元,管理层其持股量由8.76%增加至18.56%,购买价为105,000万港币。
神州数码管理层增持,联想控股10亿转让10%股权2010-5-25新浪科技讯14:33
5月19日晚间消息,据香港联交所公告披露,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郭为作为主要股东的境外公司KIL,将以10.5亿港元价格购买联想控股海外全资附属公司南明有限公司(RLL)在神州数码中持有的9.80%的股权。神州数码称,这一交易已经完成相关审批。此次交易完成后,联想控股在神州数码中仍保留了5.52%的股份比例。
神州数码主席增持1亿股成最大股东2010.05.20新浪财经11:00
新浪财经讯05月20日消息,神州数码现升4.68%报11.18港元。该公司公布,主席郭为按每股10.5港元,向另一股东南明有限公司购入1亿股神数股份,涉资10.5亿港元,令持股量增至18.56%,成为神州数码最大股东。交易后,南明的持股量则降至4.05%。
33、郭为究竟是从哪里得到10亿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以该KIL公司名义收购神州数码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4、201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回复是仍然坚持原来第一次查处结果,查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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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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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高层薪金激增12倍,杨元庆去年(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工资2175万
据香港媒体《明报》报道,联想董事及高层薪金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大幅攀升,董事长杨元庆薪金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424万元(均为港元,下同)增至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2175万元,整体董事及最高薪人士的酬金,则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1270万元,升至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1.75亿元,激增12.8倍。
按照联想披露的年报,联想多位董事在期内都获大幅加薪,其中杨元庆的薪酬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424万元,增至2005至06年度的2175万元,增幅逾4倍,联想首席财务官马雪征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301万元,跳升至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961万元。
另外,联想前5名最高薪人士的酬金,也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580万元,增至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2853万元,而整体董事及最高薪人士的酬金,则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1270万元,增至去年度(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1.75亿元,激增12.8倍。去年底辞任的联想集团CEO沃德酬金为集团之冠,工作8个月酬金达到1.12亿元,沃德辞职后,联想集团从戴尔高薪挖过来的新任CEO阿梅里奥工作约3个月,薪酬已达到1883万元。
按照年报(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披露,联想集团期内增加了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数目及薪酬,人数由前年度(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4名增至10名,而薪酬则由每名平均约200万元,增至约400万元,对于上述说法,联想集团相关人士拒绝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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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柳传志(现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马雪征确实从“负债持股”捞到好处,成为了亿万富翁及富婆,那么应该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2、联想裁员后节约的钱都进了杨元庆和马雪征等人的钱包了,“四金”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每月按照比例计提而不是一次性预先缴纳十几年的“四金”,应该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税务局把案件转交公安和检察及法院办理,则最高可处以五倍罚金。
3、斯蒂芬沃德工作了8个月酬金达到1.12亿元和阿梅里奥年薪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是否已超过管理费用的董事会费或者计税工资的标准限额?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4、2007年7月,本人在北京市国税局网站“局长信箱”直接投放举报信,李颖嘉确认收到,北京市国税稽查局至今尚未回复。
根据本人所提供香港文件显示2005年4月30日,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与斯蒂芬沃德签订服务合约;2005年12月20日,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与阿梅里奥签订服务合约;他们的薪金应该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的账务中有所反映。
5、从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杨元庆是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那么其实际年收入(包括股利和股息)究竟是多少?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6、从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柳传志实际年收入(包括股利和股息)究竟是多少?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7、从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曾茂朝实际年收入(包括股利和股息)究竟是多少?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8、从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马雪征既是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又是搜狐董事,也是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那么其实际年收入(包括股利和股息)究竟是多少?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否已违反联想天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9、因为“联想集团”和“神州数码”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即两家不同的公司,所以北京地税局应该分别计算和发放奖金。
10、“四金”是指养老保险8%金,医疗保险2%金,失业保险1%金,住房公积7%金
11、杨元庆增持7.97亿股联想股票,市值33亿港元2011-6-17新浪财经18:30罗亮
新浪财经讯 6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集团CEO杨元庆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他已经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个百分点。在此次交易之前,杨元庆拥有约7000万股的联想集团股票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按照联想今日4.1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7.97亿股股票价值33.2亿港元。交易后,联想控股占有联想集团34.82%的股权,仍为单一最大股东。
新浪科技讯 8月18日上午消息6月联想集团宣布CEO杨元庆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至8.7%该笔交易的细节是:每股收购价格为3.95港元,交易总额为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联想集团今天以5.040港元开盘,随后股价呈现小幅下跌趋势。过去52周,该股最高价格为5.72港元,最低价格为3.90港元。
阮汝辉发表评论:杨元庆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收购联想集团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杨元庆减持联想集团790万股总值4514万港元
来源作者:东方早报 时间:2013-02-07 09:42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00992.HK)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本月1日、4日再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共计790万股。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资料显示,杨元庆在2月1日减持联想集团550万股,约占0.05%,每股作价8.208港元,总值4514万港元。2月4日,杨元庆再出手减持联想集团240万股,约占0.03%,每股作价8.292港元,总值1990万港元。
杨元庆本次减持共计套现6500万港元,最新持股量降至8.88%。不过尽管公司高管减持,联想集团昨日股价依然大幅上涨了4.60%,收盘为8.42港元/股。
杨元庆在2012年也曾多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去年12月24日,杨元庆减持290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每股平均减持价格为7.04港元,套现约2.04亿港元。这也成为杨元庆2012年最大一笔减持,此前这是杨元庆在今年最大规模的一次减持行动,杨元庆还曾于2012年2月28日、2月29日两次减持共计约16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套现约1100万港元。
可查的资料显示,2011年6月17日,联想集团母公司联想控股对外宣布向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出售7.97亿股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8个百分点。在此交易前,杨元庆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分析人士称,杨元庆此次减持联想集团的股票外界也不应过分解读,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股票,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
资料显示,现年49岁的杨元庆1989年进入联想集团,1994年出任联想电脑公司总经理,1995年任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联想集团执委会副主席,成为联想集团决策层核心成员。从2001年开始成为联想集团总裁兼CEO,其领导联想成功进行了“Lenovo”品牌的塑造、收购IBM PC部门,联想的国际化步伐也走得更快。2008年被《财富》中文版评为“2007年度中国商人”。2009年2月5日,随着柳传志重回联想集团董事长职位,杨元庆重归CEO职位。2011年11月2日,联想集团宣布柳传志卸任董事长一职由杨元庆接任。
此外,恒生指数(23263.15,6.22,0.03%)有限公司昨日宣布,恒生指数成分股将纳入联想集团,占成分股比重0.68%;同时剔除中国铝业(3.49,-0.14,-3.86%)(02600.HK),变更将于2013年3月4日起生效。
杨元庆再度减持联想股份,套现逾7亿港元
据香港媒体报道,联想集团周一再度成为恒指成分股,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杨元庆期间多次减持,根据大股东权益披露,杨元庆于3月4日以平均价每股8.43元,再度减持联想8500万股,套现7.166亿港元,其持股比例由8.61%减至7.8%。
这是今年以来杨元庆第6度减持,其中两次属于场外交易,没有披露售价,其余4次按均价计共套现9.477亿港元,昨天披露的这次减持行动力度最大。
杨元庆昨天出席两会期间对媒体透露,正研究在互联网方面与软件商合作,但暂时没有海外并购目标,会按照战略发展考虑。
联想股价去年第四季度开始重拾升势,上月初联想集团股票被香港恒生指数有限重新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至上周五(3月1日)收报9港元,创下自2007年10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据统计,自2011年6月增持联想股份后,杨元庆抛售联想股票已逾10次。
有媒体披露,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为此杨元庆多次减持套现,用于还债。
2011年6月17日,杨元庆从联想控股手里购得联想集团8%的股份,共计7.97亿股,耗资31.5亿港元。此前,杨元庆在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12、联想CEO杨元庆年薪达9000万,成中国内地打工皇帝
中广网北京2012年6月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根据联想集团最新公布的2011年财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去年的薪酬达到了创纪录的1421.8万美元,约合9050万人民币,比上一财年上涨了近20%。如此高薪,让杨元庆当之无愧的成为内地“打工皇帝”。杨元庆为何能拿到这么多钱?据了解,联想为高管提供的薪酬架构,包括基本薪金及津贴、表现奖金、长期激励、退休福利及非金钱利益。联想的财年截止到每年的3月底,联想集团2011至2012财年的财报显示,杨元庆的基本薪金为107万美元,表现奖金为517万美元,长期激励为775万美元,退休福利为11万美元,其他福利12万美元,总计1422万美元,较2010至2011年1189万美元的薪酬上涨近20%。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杨元庆交纳个人所得税
打工皇帝杨元庆去年年薪1.33亿元,联想称合理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2014-06-01 10:16:15
打工皇帝杨元庆去年年薪1.33亿元,联想称合理,相当于苹果CEO库克年薪近5倍。
因薪水蝉联港股CEO之首而被网民称为“打工皇帝”的杨元庆,去年薪水再次大幅提升。前日晚间,联想集团提交的年报显示,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去年薪酬达到213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3亿元),较2012年的1460万美元年薪大幅上涨46%。联想业绩出色杨元庆薪酬上涨
联想集团年报披露,由于在2013-2014财年内联想集团业绩出色,公司给予杨元庆的奖金和长期激励奖励大增,推动其薪酬上涨至2136万美元。其中包括128.3万美元的薪金,715.9万美元的酌情奖金,1264.7万美元的长期激励,12.8万美元的退休金和14.2万美元的其他福利。
联想集团全年营收387亿美元,同比增长14.3%;净利润为8.1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
杨元庆的薪水总额和增长幅度超过美国公司CEO的薪酬水平。美国高管薪酬调查机构Equilar日前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美国公司CEO薪酬的中位数上升至1390万美元,增幅约9%。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是2013年美国薪酬最高的公司CEO,总薪酬为7840万美元。美国运通CEO肯尼斯·谢诺特的薪酬排名第十,薪酬总额为2170万美元。杨元庆的总薪酬与之相当。
杨元庆2013年的薪水超过了惠普公司CEO梅格·惠特曼的1760万美元,以及苹果CEO蒂姆·库克的425万美元。
连续三年蝉联港股“打工皇帝”从2005年联想并购IBM PC开始,杨元庆的薪水持续高速增长。
2004年,杨元庆薪酬424万港元(约54.6万美元)。2005年联想收购IBM PC后,杨元庆薪酬增至2175万港元(约280.5万美元),是前一年的4倍多。当时被媒体盛赞为“打工皇帝”。此后几年杨元庆薪水持续上涨,2011年薪酬达到了创纪录的1421.8万美元。
自2011年起,杨元庆已连续三年蝉联福布斯“中国最贵CEO”的中资港股CEO薪酬榜“状元”。去年福布斯发布的“2013年中国最贵CEO”,A股薪酬榜“状元”由万科郁亮以1368万元夺得。
联想:薪水大增合理
联想集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杨元庆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制定。“联想员工每年都会普遍调薪,但增长幅度跟业绩考核挂钩。去年联想集团有良好的业绩表现:还有摩托罗拉移动、IBM X86服务器两起大手笔海外并购,杨元庆薪水大增是合理的。”
根据年报,2013年是联想历史上最成功的一年,旗下所有产品类别都实现强劲增长。个人电脑销量突破5500万台,市场份额达到17.7%,稳坐全球个人电脑市场冠军宝座。平板电脑和手机业务在全球市场排名均是第四。
该人士称,在杨元庆带领下,联想从PC向移动互联网转型态势良好,未来布局清晰。应该是基于对未来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薪酬委员会才做出这样的决策。“今天的联想不是独裁者,IBM等都是联想股东,CEO的薪酬不会是一个人能决定的。”
13、柳传志身家意外曝光,账面财富超40亿元             2012年4月19日15:50:22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羊城晚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联想控股最新的股权结构被意外曝光,其中董事长柳传志为最大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3.4%,其纸面财富超过了40亿元。
A股上市的威远生化(600803)17日发布了一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其中详细披露了联想控股的最新股权结构。威远生化拟发行股份购买新能矿业100%的股权,而联想控股是新能矿业的股东之一,因此按照规定需要详细披露关联方公司的情况。
在这份公告中,联想控股在今年2月完成最后一次的股权转让后,多位高管成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柳传志持股3.40%;朱立南持股2.40%;陈绍鹏持股1.00%;唐旭东持股1.00%。
公告同时披露了联想控股近两年的业绩,其中2010年营收达到了1469亿元,净利润35.9亿元;2011年1至9月,实现营收1265亿元,净利润9.7亿元。如果按照2010年联想控股资产总额1149亿元来计算,柳传志在联想控股的纸面财富高达39亿元。而2011年前九个月,联想控股的资产总额已超过1472亿元。
去年11月,柳传志卸任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联想控股。他曾表示,将谋划联想控股于2014年至2016年间上市。目前联想控股旗下有联想集团、神州数码、联想投资、融科智地和弘毅投资五大子公司。另外,在机构股东方面,中国科学院以36%股权位列第一。泛海则从原来持有29%的联想股份降到了20%,减少了9%。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柳传志、朱立南、陈绍鹏、唐旭东等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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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联想”和“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775000元即RMB697500元+HK$708000元即RMB637200元)=HK$1483000元即RMB13347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123583元=RMB1112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4316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1792元
请问曾茂朝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联想”和“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1179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1117000元=RMB1005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93083元=RMB837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16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2495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69940元
请问曾茂朝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69940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文件显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神州数码”曾茂朝年薪为HK$997000元=RMB897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83083元=RMB747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1600元,曾茂朝已达到退休年龄,没有扣除“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9236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3124元
请问曾茂朝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神州数码”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3124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柳传志年薪为HK$4135000元=RMB37215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344583元=RMB3101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8701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84412元
请问柳传志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8441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柳传志年薪为HK$416000元=RMB3744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34666元=RMB3120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4621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5452元
请问柳传志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545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柳传志年薪为US$598000=HK$4664400元=RMB419796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US$49833=HK$388700元=RMB34983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2992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6928元
请问柳传志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6928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杨元庆年薪为HK$4238000元=RMB38142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353166元=RMB31785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551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218612元
请问杨元庆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218612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杨元庆年薪为HK$21747000元=RMB195723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1812250元=RMB163102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85753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029036元
请问杨元庆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029036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杨元庆年薪为US$4163000=HK$32471400元=RMB2922426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US$346916=HK$2705950元=RMB243535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882551*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942959元
请问杨元庆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942959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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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马雪征年薪为HK$3014000元=RMB27126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251166元=RMB226050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8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67677*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812124元
请问马雪征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812124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马雪征年薪为HK$9613000元=RMB865170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HK$801083元=RMB72097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49944元*12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999328元
请问马雪征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中国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999328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中国香港报表显示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马雪征年薪为US$1667000=HK$13002600元=RMB11702340元,平均每月收入为US$138916=HK$1083550元=RMB975195元(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了RMB1600元和“四金”)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43751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093759元
请问马雪征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内地所申报的每月收入是多少?总收入是多少?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香港报表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093759元-大陆内地所交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5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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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行政执法不作为,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
1、2006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的齐先生回复:
税务稽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杨元庆的账务,因为杨元庆不肯承认年薪为2175万元,所以查无问题。
2、2007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的齐先生和李先生及科长郭女士的答复有问题。
3、斯蒂芬沃德和阿梅里奥的薪金由“香港联想”支付,应该在香港或者美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属于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管辖;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稽查局征收。
疑问:联想集团是在2005年5月才把总部搬迁往美国,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斯蒂芬沃德曾经在北京工作。
4、马雪征现在是中国香港人,不用缴纳大陆内地个人所得税,应该在香港申报纳税,并不属于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管辖。
疑问:马雪征究竟是什么时候成为香港人?如果她是在2006年12月31日以后才取得香港永久合法居留权,才是香港人,那么她应该按照大陆内地个人所得税法补交2006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所得税。
5、稽查人员实际检查了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在2004年4月1日开始至2006年4月1日为止的账务,他们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309380元,原来已缴纳个人所得税RMB9172040元,现已补交个人所得税RMB137340元,罚款RMB6万8千多元,合计RMB20多万元。
疑问(1)按照税务稽查人员的说法:实际检查期间为2004年4月1日开始至2006年4月1日为止
曾茂朝应交个人所得税(联想和神码RMB411792元+神码RMB269940元)=RMB681732元
柳传志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84412元+RMB55452元=RMB1239864元
杨元庆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218612元+RMB7029036元=RMB8247648元
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69244元-原来已缴纳个人所得税RMB9172040元=应补交个人所得税997204元
三人合计应补交个人所得税RMB997204元-现已补交个人所得税RMB137340元=差额859864元流失到哪里呢?
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69244元-检查报告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309380元=差额859864元流失到哪里?
本人可得奖金为应补交个人所得税RMB997204元*5%至10%=RMB5万元至10万元
疑问(2)按照检查报告和开出税票的期间: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为RMB17191143元
〈1〉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5年4月1日为止,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03704元
“联想”和“神州数码”曾茂朝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4316元*3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2948元
柳传志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8701元*3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96103元
杨元庆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551元*3个月=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304653元
〈2〉2005年4月1日开始至2006年4月1日为止,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354428元
“神州数码”曾茂朝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269940元
柳传志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55452元
杨元庆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029036元
〈3〉2006年4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133011元
“神州数码”曾茂朝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9236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3124元
杨元庆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882551*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7942959元
柳传志平均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12992元*9个月=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016928元
6、因为联想集团在中国香港财政年度为每年4月1日开始至第二年3月31日为止,而在大陆内地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为止,所以检查报告和开出税票的期间是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
疑问: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缴纳(2006年才开始实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按月检查,所以不可能存在该时间性差异问题。
按照检查报告和开出税票的期间: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为RMB17191143元
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191143元-原来已缴纳个人所得税RMB9172040元=应补交个人所得税8019103元
三人合计应补交个人所得税RMB8019103元-现已补交个人所得税RMB137340元=差额7881763元流失到哪里呢?
三人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RMB17191143元-检查报告应交个人所得税RMB9309380元=差额7881763元流失到哪里?
本人可得奖金为应补交个人所得税8019103元*5%至10%=10万元
7、2008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李先生再次答复:重新检查了账务,仍然只收取了20多万元
8、2008年2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再次回复:已请示领导,重新核查此案。
9、2008年3月底,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再次答复:税务所正在进行人员调整,等确定所长领导后再次核查此案。
10、2008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答复已经结案,而科长郭女士则称正在协调核查。
11、2008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回复正在核查,并称马雪征已经不在“联想”工作。
疑问:根据“联想”2006至2007年报和2007至2008年报及2008至2009年报显示马雪征均有年薪,为什么要撒谎呢?
12、2008年6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科长郭女士再次答复也有错误。
因为香港报表中“长期激励及保留奖励”和“退休金计划的雇主供款”及“其他福利”要等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行使权利后才交纳个人所得税,所以造成差额。
问题(1)报表中“退休金计划的雇主供款”和“其他福利”即香港的强积金计划相当于内地的“四金”和企业年金,并且其金额已严重超标。而本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按照标准扣除了“四金”。
问题(2)柳传志已达到退休年龄,根本不再需要退休金计划,真相是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等人的奖金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并没有申报纳税。
问题(3)2005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财税[2005]35号)的通知,首次对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根据通知规定,享受股票期权有三个环节要缴个税:除了接受期权时无需纳税外,买进、卖出(境外股票)和享受分红均需纳税。员工行权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本人所提供香港联交所文件显示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已经行使权利,曾经买进股票和卖出股票及享受分红,而且在香港联交所均有记录。
(1)根据2007年6月27日重选董事会文件显示:
杨元庆基本年薪为USD584503元,全年目标花红为USD974172元,全年长期股份激励奖励USD2171291元,合计USD3729966元=HKD29019135元=RMB26117222元,尚未计算“退休金计划的雇主供款”和“其他福利如房屋津贴”
杨元庆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1408080股,购股权11250000股,长期激励计划24301351股,合计46959431股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568441股,购股权6120000股,长期激励计划7978619股,合计37667060股。
(2)2007年5月23日管理层及董事会组成变动公告显示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149975股,购股权6120000股,长期激励计划8397085股,合计37667060股。
(3)2006年10月19日批准董事服务合约显示:
杨元庆基本年薪为USD584503元=HKD4547433元,全年目标花红为USD974172元=HKD7579058元,全年长期股份激励奖励USD2171291元=HKD16892644元,合计USD3729966元=HKD29019135元=RMB26117222元,尚未计算“退休金计划的雇主供款”和“其他福利如房屋津贴”
杨元庆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0200000股,购股权11250000股,股份奖励9149141股,合计30599141股
马雪征基本年薪为USD328434元=HKD2555217元,全年目标花红为USD433533元=HKD3372887元,全年长期股份激励奖励USD800000元=HKD6224000元,合计USD1561967元=HKD12152104元=RMB10936893元,尚未计算“退休金计划
的雇主供款”和“其他福利如房屋津贴”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074000股,购股权6120000股,股份奖励2993200股,合计32187200股。
(4)2005年7月23日批准董事服务合约显示:
柳传志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6986000股,购股权5250000股,合计22236000股。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074000股,购股权6120000股,合计29194000股。
杨元庆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0200000股,购股权11250000股,合计21450000股
(5)2005年7月7日重选董事会文件显示:
柳传志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6986000股,购股权5250000股,合计22236000股。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074000股,购股权6120000股,合计29194000股。
杨元庆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0200000股,购股权11250000股,合计21450000股
(6)2005年4月30日董事变动文件显示:
柳传志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6986000股,购股权5250000股,合计22236000股。
(7)2004年12月31日联想收购IBM文件显示:
柳传志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6986000股,购股权5250000股,合计22236000股。
马雪征拥有投票权普通股23074000股,购股权6120000股,合计29194000股。
杨元庆拥有投票权普通股10200000股,购股权11250000股,合计21450000股
曾茂朝拥有投票权普通股8680000股,购股权1600000股,合计10280000股。
(8)2004年6月15日重选公司董事文件显示:
曾茂朝拥有投票权普通股8680000股,购股权1600000股,合计102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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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获得国有股权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1]411号)收悉。来文反映,联想集团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一套产权激励机制,将多年留存在企业应分配给职工的劳动分红(1.63亿元),划分给职工个人,用于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35%),再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持有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的股份。你局提出,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该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不宜比照国税发〔2000〕60号文的规定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1月9日国税函〔2001〕832号)
(一)两者的前提不同。国税发〔2000〕60号文规定暂缓征税的前提,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而联想集团改制不符合这一前提。
(二)两者的分配方式不同。国税发〔2000〕60号文规定暂缓征税的分配方式,是在企业改制时将企业的所有资产一次量化给职工个人,而联想集团仅是分配历年留有的劳动分红。
2、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多年留存在企业应分未分的劳动分红在职工之间进行了分配,职工个人再将分得的部分用于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
3、根据前述事实及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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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8年8月,杨元庆回到北京办理奥运会事项。
14、2008年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仍然坚持原来的查处结果,也不肯让本人听取最新的检查报告。
15、2008年9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回复已经结案,还是原来的查处结果,还是没让本人听取最新的检查报告,愿意支付奖金人民币1030元几角几分钱。
16、2008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答复该案引起领导重视,重新核查此案。
17、2008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回复是仍然坚持原来第一次查处结果,查无问题,已经结案。本人现郑重声明拒绝领取那奖金人民币1030元几角几分钱(连来回的交通费也不够)并继续向全国各地新闻媒介披露事实真相。
18、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负责稽查业务的前任局长熊某和检查科长张某已经被检察院捉拿归案后由法院定罪判刑。
19、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9年5月28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和董事长杨元庆回到北京参加总裁刘军与名模姜培琳的婚礼。
20、本人现在怀疑“联想”涉嫌行贿,使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既利用举报材料趁机捞取好处后包庇“联想”(在查处了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还有马雪征等人偷税、漏税问题后,利用时间性差异,将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等人在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所交个人所得税来掩盖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等人在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偷税、漏税金额,如此类推,直到那几个人死掉不用交税为止)事后千方百计掩盖此事,又利用本人在报表上的签名,克扣吃掉本人的大部分奖金,只给零星奖金利用交差或者利用小数点作弊后交差。
21、本人现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立刻发放联想个人所得税案件的奖金十万元。因为本人是2006年9月开始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直接投放举报信,而且检查报告和开出税票的期间是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所以应该按照2006年度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22、另外本人认为2008年4月1日是杨元庆和马雪征申报缴纳2007年1月至12月期间个人所得税的截止日期,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根据本人提供的2006年10月19日的批准董事服务合约确定杨元庆的2007年薪为HK$29019135元和马雪征的2007年薪为HK$12152104元,收取了杨元庆和马雪征2007年的个人所得税,那就应该支付奖金。如此类推,2009年4月1日,2010年4月1日,2011年4月1日,2012年4月1日北京地税与联想协调商议交纳个人所得税金额。
23、从2007年至2012年,北京地税已经根据本人的举报信连续五年收取了联想杨元庆等人的个人所得税,至今尚未支付奖金。
24、本人就算把那些补充证据材料全部烧掉,也不会再便宜税务稽查局内某些为人民币服务的贪官污吏啦,那些腐败分子只会利用本人的举报材料收税(至于其税款是否真正入库则不得而知,可能被私吞了)后克扣吃掉本人的奖金或者为了包庇曾茂朝和柳传志与杨元庆及马雪征而赖账不给奖金。
25、因为从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本人曾经十几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举报中心选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投放举报信,其中一项内容是举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内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本人曾经致电最高检举报中心查询,其答复是已经传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所以也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奖金十万元。
26、杨元庆抛售联想股票套现 3082万港元                原创2010一03一18,13:13:45,东方早报记者,周玲
从 3月9日起的三天内,联想集团(00992.HK)CEO杨元庆以及联想另一高管非执行董事马雪征多次抛售个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杨元庆套现了约 3082万港元,马雪征也获利300多万港元。联想集团昨天表示,高管此举是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本身。
香港联交所资料显示,3月9日杨元庆以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认购271.6万股。当天,以5.344港元的价格抛售321.8万股。3月 10日,杨元庆以5.40港元的价格售出150万股,11日又以5.52港元的价格售出100万股。三次抛股后,杨元庆所持联想股份从0.96%将至 0.9%。
联想非执董马雪征亦于3月9一10日,在场外以每股2.245港元及3.474港元,行使联想147.4万股购股权后,随即于当日在场内以每股 5.3港元及5.371港元减持相同股数,两次交易获利约310万元,所持股份由0.38%降至0.37%。
不过行业分析师也表示,高管选择此时套现是因联想集团股票达到一个阶段性高点,是一种私人理财行为。联想集团股价今年以来持续攀升,从1月初的 4.5港元上涨到了目前的5.5港元左右。虽然离2005年下半年的7港元高位还有距离,但是分析师也认为联想集团股票已经达到阶段性的高位,短期内再上升的可能性不大。从股票买卖来说,目前是出售的好时机。
27、杨元庆抛联想股票,去留又惹悬念 2010年03月18日20:31 【作者:郭祎 来源:新浪】(责任编辑:周志远)
比特网(ChinaByte)3月18日消息日前,香港证券交易所文件显示,联想CEO杨元庆上周连续3天抛售公司股份,套现约3082万港元。
文件显示,杨元庆3月9日以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认购271.6万股。当天,以5.344港元的价格抛售321.8万股。10日,杨元庆以5.40港元的价格售出150万股,11日又以5.52港元的价格售出100万股。三次抛股后,杨元庆所持联想股份从0.96%将至0.9%。
28、联想董事出售170万股公司股票 2010年03月22日20:22 【作者:谷龙 来源:比特网】(责任编辑:彭立睿)
3月22日晚间消息,联想集团(00992.HK)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于今日出售170万股股票。按照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计算,合计套现约692万港元。4.072港元的价格较联想上周五5.47港元的收盘价溢价25.56%。
近期联想高管套现频频,联想CEO杨元庆和非执行董事马雪征多次减持股份,合计套现约5390万港元。于是,关于杨元庆退出联想的猜测再起。
一年多前,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联想遭遇滑铁卢,交出了自2005年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3年以来最差的一份财报。媒体亦有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元庆受业绩影响将离职的报道。其时,另有接近杨元庆的消息人士透露,近年来,杨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多有不佳,常常把自己一个人关进硕大的办公室,一呆就是一天。但几天之后,联想集团发布一则40多字的澄清公告,称杨元庆离职的消息,属不实报道。2009年2月,面对联想集团在IT制造业上的利润下滑和海外市场上的困局,柳传志临危复出。柳传志复出后再任董事局主席,杨元庆改任CEO一职,联想集团重现“杨柳配”格局。
29、杨元庆增持7.97亿股联想股票,市值33亿港元2011-6-17新浪财经18:30罗亮
新浪财经讯 6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集团CEO杨元庆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他已经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个百分点。在此次交易之前,杨元庆拥有约7000万股的联想集团股票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按照联想今日4.1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7.97亿股股票价值33.2亿港元。交易后,联想控股占有联想集团34.82%的股权,仍为单一最大股东。
新浪科技讯 8月18日上午消息6月联想集团宣布CEO杨元庆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至8.7%该笔交易的细节是:每股收购价格为3.95港元,交易总额为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联想集团今天以5.040港元开盘,随后股价呈现小幅下跌趋势。过去52周,该股最高价格为5.72港元,最低价格为3.90港元。
阮汝辉发表评论:杨元庆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收购联想集团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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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款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个人。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二款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收入,是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三款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规定数额的费用。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3200元,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该规定执行。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一款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联想涉嫌贱卖国有资产和逃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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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郭为涉嫌13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联想涉嫌贱卖国有资产,造成10亿国有资产流失应该由公安部和最高检及中纪委监察部联合调查。
泛海入股联想,周二公布细节   来源:新京报,发布时间:2009-09-05 作者:彭梧,林其玲
“中科院挂牌转让联想控股29%股权”追踪公示期结束,泛海集团成唯一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将成联想控股第三大股东
本报讯(记者彭梧,林其玲)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科控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联想控股29%股权,公示期昨日结束。和此前传闻一致,卢志强领导的中国泛海集团成为目前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国科控股新闻发言人周传忠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除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的信息之外,暂时没有更多信息可供披露。但下周二(9月8日)上午,联想控股将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包括柳传志在内的所有联想系高层均将出席,具体的细节信息届时将公之于众。
“包括联想集团在内,联想控股所有子公司的主要高管都将出席。”昨天有了解内情的人士说,“除了披露泛海集团入股联想控股的细节之外,柳传志还会公开联想控股新的战略规划,并发布一些与联想集团有关的重要消息。”
联想控股于1984年由中科院投资20万元人民币创建。2008年联想控股综合营业额高达114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为652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联想集团、神州数码、联想投资等五家核心子公司。
国科控股今年8月7日正式将联想控股29%的股权挂牌转让,报价27.55亿元。泛海集团接手之后将成为联想控股第三大股东,代表国有资产的国科控股仍以36%的比例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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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民资化属“民进国退”个案        北京商报        李薇
一个是诞生在“中国硅谷”北京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一个是靠在山东做房地产起家的企业。在宋泓看来,这个理由不足以支撑联想控股出售29%的股权给泛海集团,若柳传志和联想控股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完成联想的国际化“非常不明智”。看似毫无交集的两家企业因为资本走到了一起。通过巨资投入,泛海集团成为联想控股第三大股东。在资本市场接二连三上演“山钢合并日钢”、“中粮入股蒙牛”等“国进民退”大戏时,泛海集团和联想控股却颠覆这种“常规”,上演了“民进国退”的典型一幕。
一、国资仍是最大股东
联想控股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昨日正式宣布,作为联想控股股权挂牌期产生的惟一一家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泛海集团成为联想控股的第三大股东,持股29%,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人民币,都为现金交易。
泛海集团未进入之前,国科控股占联想控股65%的股权,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占35%。此次股权转让后,国科控股占36%,仍然是联想控股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占35%,泛海集团占29%。
“联想控股29%的股份还不到28亿元!”很多人在得知此宗交易的金额后发出这种感叹。按此计算,整个联想控股作价应该是100亿元左右。不过,单单一个联想控股旗下子公司联想集团当下的市值就达300多亿元。于是,业内发出“联想控股资产是否遭贱卖”的质疑。
对此,国科控股总经理邓麦村解释,27.55亿元这个价格是按照国家国有资产转让规定,经过严格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的,并不单单由个人定价。议价报表、定价过程也不是国科控股及联想控股能操控的。
国科控股是“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由中国科学院代表国家出资,是国有独资公司。持股企业的产业结构以高技术产业为主,联想控股创立初期,得到了中科院20万元投资。
据悉,为促进高技术产业规模化和院所投资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科院积极推动院、所投资企业引入包括资本、管理、市场营销等在内的优良社会资源,实现股权多元化,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提出至2010年院、所投资企业中,院、所持股比例降至35%以下的改革目标,至今已历时6年。根据这一精神,联想控股股权注定将发生改变。出售联想控股股权,只是中科院将旗下“企业股权社会化计划”的一部分。
昨日,“IT教父”、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对国科控股表示深切感谢:“没有中国科学院,联想创业者们就不能走到这条路上,前几天我们在向路院长和科学院领导汇报的时候,他也再三向我们表达,‘今后我们还是联想最大的股东,在你们有困难的时候,我们照样会伸出援手’。”
二、联想的“民企”蓝图
联想控股是联想集团的母公司,联想控股旗下有五大板块,分别是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神州数码,以及联想投资、弘毅投资、融科置地。2001年联想成功分拆,联想控股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以及房地产领域进行探索拓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2004年起,柳传志就将工作的重心放在联想投资、弘毅投资、融科置地的发展及上市方面。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困惑:“联想到底是不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界定从广义上看,非国有独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占联想控股35%的股权,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联想控股是一家民营企业。全国工商联的榜单也告诉我们,联想控股是一家民营企业。联想控股连续十年蝉联规模民营企业冠军。不过,中科院的国资背景,让联想控股很难与“民营企业”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在国际上,可能很多的客户认为联想控股是一个国家控制的公司。”柳传志表示,“我记得在联想控股并购IBM
PC不久后,我们在美国国务院有一个大单,后来美国的某一位议员说联想控股是一个由中国国家控制的公司,结果这个单撤销了。”
柳传志强调:“泛海加入以后,更能够从股份角度说明联想是一个全民营的企业,我相信从这个角度来讲,对‘lenovo’品牌在国际方面的业务是有好处的。”
联想控股和泛海集团将在房地产项目及某些门类的投资项目上进行合作。在引入泛海集团后,联想控股今年年底会有一系列新业务出现。易观国际首席运营官杨彬认为,这是联想控股多元化战略的一步棋。联想控股一直在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引入泛海集团会使得其股权结构多元化,这对其获得一些行业的资源有帮助,“比如泛海集团在房地产、金融、能源、投资方面有优势,这有望让联想控股获得这些行业的资源”。
泛海集团在煤化工方面颇有经验。联想控股常务副总裁吴亦兵表示,清洁能源或能源的清洁力量是联想控股重要的投资方向,煤化工也是联想控股关注的一个方向,这个方向一定与泛海有合作,但不仅限于该领域。有媒体报道,未来五年联想控股将投资100亿元于清洁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此外,联想集团也将不再仅做PC业务。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绍鹏表示,“现在要去尝试一下新的业务”。联想集团目前看好三个领域:移动互联网、数字家庭和云计算。
而针对于联想控股上市一事,柳传志表示,将通过子公司先上市、控股公司再上市的方式进行整体上市,而上市地点将选择香港。不过他同时表示,如果未来A股市场能在机制上发生变化,将为公司上市提供更大的空间。
三、民营地产“大款”要进入制造业?
9月4日是联想控股29%股权挂牌的最后一天,而泛海集团是其惟一受让方。从8月初的招标标准中就不难看出,国科控股寻找的“买家”就是泛海集团。
中科院要求,受让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40亿元,2008年度资产总额不低于3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要超过8亿元,主营业务范围应包括金融、能源和房地产三个领域,在上述三个领域的直接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且至少在一个领域须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而泛海集团完全符合这些要求:注册资金41亿元,主业也正好是金融、能源和房地产等,2006年在A股上市。
此外,柳传志还透露,他与泛海集团董事长卢志强早已相识,并是多年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联想控股与泛海集团这次“牵手”绝非偶然,也并不是一纸招拍挂公告能解释的。
那么,泛海集团又看上了联想控股什么“优点”呢?
泛海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卢志强表示:“联想控股拥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和优秀的管理团队,我们长期看好联想控股未来的发展。相信这次战略性的合作将给各方带来新的价值,为企业提供更为强劲的成长活力,并为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新一轮的竞争合作中实现新的发展和崛起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分析,成功入股中国最知名的科技投资集团,后续的连锁效应不言而喻。宋泓同时提出,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是有目共睹的,财大气粗的房地产企业非常多。这种现象也让国内许多制造企业偏离主营业务,纷纷投入房地产行业,“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阻碍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也说明了我国制造业存在一些问题。
“金融危机来临后,我国许多制造企业面临不少困难,如果类似于泛海集团这样的拥有大量资本的房地产综合企业能把资本投入国内制造业,不仅能够解决制造企业的资金困难,帮助其盈利,资金流向像联想控股这种高科技企业后,还有助于整个制造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行业的技术水平也将提高。”宋泓强调。
宋泓认为,在楼市不明朗时,国内部分地产综合性企业拥有大量闲置资金,这些公司也完全可以像泛海集团一样进行多领域的投资。他认为泛海集团入股联想控股比较明智。
四、联想控股“民进国退”是个例
联想控股和泛海集团的“联姻”引起了业内普遍关注。
计世资讯总经理曲晓东非常赞成柳传志的观点,他认为,这一股权转让有益于联想集团在海外的品牌形象。国科控股将其持有的联想控股29%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泛海集团,将降低国有股在联想控股中的比例,这对于其子公司联想集团而言,国有股的比例也将降低。
“联想集团在海外的一些招标中,有时会被认为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密切,其国有股比例的降低将让它受此影响少一些。”曲晓东说。
不过,在宋泓看来,这个理由不足以支撑联想控股出售29%的股权给泛海集团,若柳传志和联想控股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完成联想的国际化“非常不明智”。
“不管是中国的民营企业还是国资企业,在海外收购、寻找订单等都会有类似的尴尬局面,很多情况下民营企业都会被外国客户、合作方认为有国资背景,而丧失很多机会。所以即使联想控股完全民营化,这种尴尬局面也不会一时得以解决。”宋泓表示,“单纯把企业身份由国企变为民企毫无意义,国际化的防范并不是去‘国有化’就能解决的。”
飞象网CEO项立刚也表示,在国有资本纷纷有所动作、“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下,联想控股引入民营资本只是一个企业行为,目前资本市场调整的大趋势还是国资占主导地位。“不过,联想控股大股东中科院对其影响太大,即使引入民营资本,它的经营思路仍然给人国企的感觉。”项立刚强调。
此外,专家们还认为,此轮调整的确有利于国有企业,政府投资比较集中,所以业内出现了许多“国进民退”的声音。但事实上,民营资本以及外资在资本市场也很活跃,只不过被国资给掩盖了。不过,目前市场上主要调整还是由国资主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张立群曾表示,十大产业的调整振兴规划,重要内容就是进行企业自发的兼并和重组。而目前在某些行业内,如钢铁、有色金属等已到了不得不调整之时。在更多的领域,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国有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而民营企业则因为它的规模比较小、资金实力比较小,进入这些行业可能相对来说困难就大一些。
五、泛海入股联想有四大焦点问题,联想控股被估值100亿是否合理?
有分析指出,由于联想控股旗下联想集团目前的市值有300多亿元,联想控股占其四成股份,仅此一项就意味着联想控股至少有120亿元以上的资产,却为何作价100亿元?
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表示,不能按照市值来评估联想的控股价值:“因为市值一直高低起伏变化很大,这两年来,联想的股价曾经很低过、也很高过,所以评估事务所没有按照市值作为作价标准。”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董事长卢志强表示:“价值是公允的,泛海是认可的。”
六、国科控股出让股份,赚来的钱怎么花?
中科院国科控股向泛海集团出让股份获得27.55亿元,这么大一笔钱要如何使用呢?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国科控股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麦村透露,此次泛海集团入股联想控股,全部是现金交易。按照国务院2001年对中科院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第一主要用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孵化新的高科技企业,第二是用于中科院高科技人才的培养”。
七、联想控股何时何地如何上市?
联想控股曾表示引入泛海集团资本后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上市,而今泛海资本已经进入,那么联想控股将何时上市?何地上市?如何上市?
柳传志表示,联想控股上市是板上钉钉的事,绝对不会含糊。“这主要是因为上市可以募集到更多资金,使我们能够有更好的运作,且对我们的管理层团队长期激励产生更直接的影响。”
柳传志表示,联想控股的上市顺序一定是子公司先陆续上市,且这些子公司很有成长性,然后才是联想控股上市。不过他也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中国可能不允许母、子公司同时上市,现在香港的股市规定是可以的,但我非常希望在这几年中国的政策发生改变,这样我们就可以有一个更宽裕的选择。”此语可能意味着联想控股将以香港为首要目标谋求上市。
八、谁代替柳传志接掌联想控股董事长?
柳传志一再强调自己担任联想控股董事长是“站好最后一班岗”,这是否意味着柳传志圈定了继任者呢?而联想控股五人董事会中惟有朱立南年纪最轻。这是否意味着朱立南就是联想控股未来的掌门人呢?
柳传志表示,自己担任联想控股董事长是有一个区间的。“我们已经确定了一个方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继续担任董事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离开。虽然不能确定未来继任者到底是谁,但这个人选的标准我可以说。”柳传志强调这个人要认同联想的价值观,认同联想的方法论。也就是说这个人要有社会责任感,要有强烈的进取心,目光高远,求实进取。同时在业务方面要善于学习。“我们从事的都是我们从未做过的事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带领联想。”柳传志强调。(证券之星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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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强和柳传志之间的27亿“绯闻联想”
2009年09月14日12:41来源:理财周报记者,李清宇
卢志强将柳传志送上联想控股董事长的位置,他自己则获得一个资本布局中的重要支点。“在相识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一见钟情。”9月8日,面对记者,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卢志强说,这个形容让坐在他身边的柳传志笑了。“一见钟情这话说得听着有点那什么,在谈这件事情时,肯定是一拍即合,甚至没有过任何反复的磋商,没有。”柳传志迅速给出了回应。
用27.55亿元现金从代表国资的中科院手中受让联想控股29%的股权,卢志强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9月8日,在以联想控股为主场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称“刚从外地回到北京,劳累加上天气变化无常,连说话都困难”的卢志强除了必要的发言外,就一直坐在万达索菲特大宴会厅第一排的正中央,从上午9点到中午12点40分,他从未离开。
27.55亿买下了什么?根据联想控股的公开披露,联想控股目前涉及IT、投资、地产三大行业,下属联想集团(HK0992)神州数码(HK0861)两家市值百亿的香港上市公司和联想投资、弘毅投资两家投资公司以及计划于2010年正式登陆A股的房地产公司融科智地。
其中,联想控股持有联想集团约40%的股份,持有神州数码16.23%的股份。联想投资目前基金管理规模超过6.5亿美元,2008年公司营业额合计32.67亿美元(约合220亿元人民币)。专注于并购业务的弘毅投资目前的总规模已经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社保基金是其主要的发起人。融科智地虽然起步较晚,但目前也拥有3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和商业地产。
联想控股也在当天公布了股权结构调整后新的董事会成员,即由柳传志、邓麦村、卢志强、曾茂朝,朱立南五人组成,柳传志为新任董事长。
“这也是中国泛海发展历程中一件具有标志性的大事。”当天,深西装、深色领带的卢志强甚至要求前往现场的所有泛海员工,必须深色正装出席。
买了以后做什么?“最重要的,我还是看好联想控股的未来。”卢志强说,“中国泛海和联想控股在地产、能源等多个方面有业务重合,将来会在多方面展开合作。”这与柳传志的话不谋而合。“泛海入主联想的主要目的,是支持联想按照自己原定的战略方向发展,但是在这个发展战略之中,有若干项目和泛海是可以合作的,比如说房地产项目,比如说某些门类的投资项目,当有这些具体问题发生的时候,我们会按具体个案的方式跟泛海的管理层一起考虑联合行动。”柳传志表示。“事实上,投资是卢志强最看重的。”巧合的是,在迎接中国泛海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同时,联想控股在战略上的重大调整,那就是在现有联想投资和弘毅投资的基础上,推出由联想控股常务副总裁吴亦兵主导的直接投资,打造投资舰队,“直投业务在未来五年计划投入100亿左右的资金,”吴亦兵表示。据他介绍,联想控股的直投业务将重点关注清洁能源及环保、新材料、高科技、金融服务,以及与内需相关的行业等五个领域的投资机会。吴亦兵没有否认,在新能源的投资中,与卢志强合作的可能。“这应该是卢志强真正看好的未来。”
泛海系的战略转型?在9月8日的发言中,卢志强明确提出,按照中国泛海中长期的发展战略,公司将有计划地在房地产、金融、能源三大产业目标的基础上,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扩大战略投资,对集团投资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卢没有透露具体战略调整的方向,但他承认,此次交易,对中国泛海具有标志性意义。尽管卢志强依然带领“泛海系”披荆斩棘,但是,卢此次进军联想控股和联想控股对战略结构的调整,其实是为进入投资行业埋下了伏笔。“一方面投资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继续迅速壮大‘泛海系’自身的规模;另一方面,对于卢、柳,他们的资历和经验已经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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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2.9亿股被抛售,股价创一月最大跌幅2009-09-10 13:09:08
在联想控股刚刚引入泛海成为其第三大股东之际,联想控股旗下的联想集团却遭遇境外投资者的抛售
联想刚迎来新股东—泛海集团,便遭遇三家机构在香港低价抛售联想股票2.915亿股。受此影响,联想股票9日大跌5.7%,收盘报3.45港元,创下近一个月来最大跌幅。
一份交易文件显示,TPG、General Atlantic和新桥资本以每股3.55港元的价格出售了2.915亿股联想股票,套现约10.3亿港元(约合1.33亿美元)。
2005年,TPG、General Atlantic和新桥资本斥资3.5亿美元,以每股2.725港元的价格购买联想优先股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认股权证。两年后,三家公司以每股8.16港元的价格出售了约3.5亿股联想股票。
大和证券SMBC分析师约瑟夫·何(Joseph Ho)对此表示,“这些收购基金套现是很正常的行为,但是并不意味着联想股票已经没有上升空间了”。他已经将联想股票定级为“表现优异”。
机构抛售联想股票后,尚没有太多评级机构对此评论。但是在9月1日,高盛发表报告重申联想集团确信买入评级。
联想今年的二季度财报显示,其第二季度亏损1600万美元,而去年同期却实现利润1.105亿美元。第二季度销售额则下跌了18%,为34.6亿美元。
对于机构减持和股价下跌,联想方面还没有做出正面的积极回应。9月10日,联想股票开盘报3.52港元,至11:51分,该股价为3.54港元,上涨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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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TPG出售联想股份大约套现7000万美元
作者:王可心    来源:TechWeb.com.cn    日期:2010.02.24  10:27
2月24日消息,据路透社周二引述销售文件显示,联想集团股东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公司TPG正按每股5.35一5.45港元的价格出售1.008亿股联想股份,售价较联想周二收盘价5.49港元小幅折价0.7%至2.6%,套现额约为7000万美元。
资料显示,联想集团在2005年5月为以17.5亿美元收购IBM笔记本电脑业务而发行了3.5亿美元可转换优先股,当时TPG认购了2亿美元。上述可转换优先股的转股价仅为每股2.725港元(转换为10亿股联想集团普通股)。
此次配售是TPG继07年11月及去年9月份后,第三度配售联想股份。去年9月,TPG与另外两名基金股东General Atlantic及新桥资本亚洲,曾配售2.91亿股联想,涉资最多10.4亿港元。此前,股东General Atlantic减持约4000万股股份套现联想集团。联想股价今日盘前显著走软,或受其外资股东再抛持股的传闻拖累。
大和证券表示,仍维持联想强于大盘评级,目标价5.95港元,按照2011年预期业绩对应的市盈率为25倍。大和证券认为上述财团在过去五年间逐步减持了联想集团股份,此轮减持并未令市场感到意外。
泛海入股联想控股,10亿国有资产流失
天涯社区经济论坛作者Barrons博客http://blog.sina.com.cn/barrons原创财经分析与评论
提交日期2009-9-13时间17:06:00访问778 回复11
泛海以27.55亿人民币购买了联想控股29%的股权。这一交易明显早已经在私底下商量好,没有竞争,没有悬念,只不过是走了个过场。
联想控股应该值多少钱?由于不是上市公司,我们很难得知。但是,联想控股持有42.3%的联想集团股票和16.23%的神州数码股票。联想集团目前市值329亿港币,相当于290亿人民币,42.3%的股份大约是122亿人民币。神州数码目前市值65.5亿港币,相当于57.67亿人民币,16.23%的股份大约是9.36亿人民币。光这两个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就价值131.78亿人民币。所以,联想控股就凭所持有的股票就至少值131亿人民币,而29%的股份至少值38.21亿人民币。这与比卖价至少高出10亿人民币。而且,联想控股还有鸿毅投资,联想投资,融科置地等公司。难道说这些公司加在一起,价值是负的?如果将来联想控股上市,这价差就远不止10亿了。
所以,购买联想控股,泛海至少赚了10亿以上。这完全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而老柳则是以10亿以上的国有资产为代价,换取泛海集团的支持,从而完全控制联想控股。从此,联想控股不再是中科院的公司,而是老柳的家族企业。在这个交易中,老柳是大赢家,泛海集团是第二赢家,只有中科院是冤大头。但是,“国有”的根本没有人真正拥有,当然也没有人关心。这样投资,巴菲特做不来。这完全不是价值投资,而是利益交换,以牺牲国有资产换取个人利益。
评论:作者:邵逸夫, 回复日期2009-09-13,17:09:29联想自身问题重重,与其相似的,还有……
作者:makrhero 回复日期2009-09-13,17:14:55现在的社会经济,说的不好听就是野心太大……牺牲也是……
作者:Barrons 回复日期2009-09-13,17:21:00
由于天涯有联想的投资,如果不方便请随时删除此贴。本人非常理解。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作者:Barrons 回复日期2009-09-13 17:25:17
老柳说不定是利用联想集团的困境来压中科院卖掉联想控股的股份,从而达到个人的目的。就在泛海入股联想控股的同一天,TPG卖掉了10亿港币联想集团股票。谁来接盘?说不定就是中科院,用的就是卖联想控股得来的钱
作者:Barrons 回复日期2009-09-14 17:33:28
不算弘毅、融科、联想投资,联想控股手中的股票就值131亿人民币。即使全部转手,最多有5-10%的折价。如果把联想集团卖给戴尔(不是没有这样的考虑),甚至会比目前股价还要高得多。10亿的国有资产流失还是最保守的估计。弘毅、融科、联想投资估值真为零吗?为什么没有任何竞标,权衡各种因素找最高出价者?就事论事。你说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其缴纳10亿*25%=2.5亿元企业所得税*5倍=12.5亿元罚金
杨元庆增持7.97亿股联想股票,市值33亿港元2011-6-17新浪财经18:30罗亮
新浪财经讯 6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集团CEO杨元庆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他已经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个百分点。在此次交易之前,杨元庆拥有约7000万股的联想集团股票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按照联想今日4.1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7.97亿股股票价值33.2亿港元。交易后,联想控股占有联想集团34.82%的股权,仍为单一最大股东。
新浪科技讯 8月18日上午消息6月联想集团宣布CEO杨元庆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至8.7%该笔交易的细节是:每股收购价格为3.95港元,交易总额为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联想集团今天以5.040港元开盘,随后股价呈现小幅下跌趋势。过去52周,该股最高价格为5.72港元,最低价格为3.90港元。
阮汝辉发表评论:杨元庆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收购联想集团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杨元庆要用33.2亿港元购买8%至8.7%的联想股票,而卢志强却只用了27.55亿元就购买了29%联想控股的股权。
杨元庆减持联想集团790万股总值4514万港元
来源作者:东方早报 时间:2013-02-07 09:42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集团,00992.HK)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本月1日、4日再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共计790万股。
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资料显示,杨元庆在2月1日减持联想集团550万股,约占0.05%,每股作价8.208港元,总值4514万港元。2月4日,杨元庆再出手减持联想集团240万股,约占0.03%,每股作价8.292港元,总值1990万港元。
杨元庆本次减持共计套现6500万港元,最新持股量降至8.88%。不过尽管公司高管减持,联想集团昨日股价依然大幅上涨了4.60%,收盘为8.42港元/股。
杨元庆在2012年也曾多次减持联想集团股票,去年12月24日,杨元庆减持290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每股平均减持价格为7.04港元,套现约2.04亿港元。这也成为杨元庆2012年最大一笔减持,此前这是杨元庆在今年最大规模的一次减持行动,杨元庆还曾于2012年2月28日、2月29日两次减持共计约160万股联想集团股票,套现约1100万港元。
可查的资料显示,2011年6月17日,联想集团母公司联想控股对外宣布向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出售7.97亿股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8个百分点。在此交易前,杨元庆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分析人士称,杨元庆此次减持联想集团的股票外界也不应过分解读,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股票,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
资料显示,现年49岁的杨元庆1989年进入联想集团,1994年出任联想电脑公司总经理,1995年任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联想集团执委会副主席,成为联想集团决策层核心成员。从2001年开始成为联想集团总裁兼CEO,其领导联想成功进行了“Lenovo”品牌的塑造、收购IBM PC部门,联想的国际化步伐也走得更快。2008年被《财富》中文版评为“2007年度中国商人”。2009年2月5日,随着柳传志重回联想集团董事长职位,杨元庆重归CEO职位。2011年11月2日,联想集团宣布柳传志卸任董事长一职由杨元庆接任。
此外,恒生指数(23263.15,6.22,0.03%)有限公司昨日宣布,恒生指数成分股将纳入联想集团,占成分股比重0.68%;同时剔除中国铝业(3.49,-0.14,-3.86%)(02600.HK),变更将于2013年3月4日起生效。
杨元庆再度减持联想股份,套现逾7亿港元
据香港媒体报道,联想集团周一再度成为恒指成分股,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杨元庆期间多次减持,根据大股东权益披露,杨元庆于3月4日以平均价每股8.43元,再度减持联想8500万股,套现7.166亿港元,其持股比例由8.61%减至7.8%。
这是今年以来杨元庆第6度减持,其中两次属于场外交易,没有披露售价,其余4次按均价计共套现9.477亿港元,昨天披露的这次减持行动力度最大。
杨元庆昨天出席两会期间对媒体透露,正研究在互联网方面与软件商合作,但暂时没有海外并购目标,会按照战略发展考虑。
联想股价去年第四季度开始重拾升势,上月初联想集团股票被香港恒生指数有限重新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至上周五(3月1日)收报9港元,创下自2007年10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据统计,自2011年6月增持联想股份后,杨元庆抛售联想股票已逾10次。
有媒体披露,2011年杨元庆增持联想集团近8亿股,所需资金大部分来自借债,自身财务压力较大。为此杨元庆多次减持套现,用于还债。
2011年6月17日,杨元庆从联想控股手里购得联想集团8%的股份,共计7.97亿股,耗资31.5亿港元。此前,杨元庆在联想集团拥有约7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交易完成后,杨元庆持有联想集团8.7%股份。
柳传志身家意外曝光,账面财富超40亿元             2012年4月19日15:50:22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羊城晚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联想控股最新的股权结构被意外曝光,其中董事长柳传志为最大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3.4%,其纸面财富超过了40亿元。
A股上市的威远生化(600803)17日发布了一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其中详细披露了联想控股的最新股权结构。威远生化拟发行股份购买新能矿业100%的股权,而联想控股是新能矿业的股东之一,因此按照规定需要详细披露关联方公司的情况。
在这份公告中,联想控股在今年2月完成最后一次的股权转让后,多位高管成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柳传志持股3.40%;朱立南持股2.40%;陈绍鹏持股1.00%;唐旭东持股1.00%。
公告同时披露了联想控股近两年的业绩,其中2010年营收达到了1469亿元,净利润35.9亿元;2011年1至9月,实现营收1265亿元,净利润9.7亿元。如果按照2010年联想控股资产总额1149亿元来计算,柳传志在联想控股的纸面财富高达39亿元。而2011年前九个月,联想控股的资产总额已超过1472亿元。
去年11月,柳传志卸任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联想控股。他曾表示,将谋划联想控股于2014年至2016年间上市。目前联想控股旗下有联想集团、神州数码、联想投资、融科智地和弘毅投资五大子公司。另外,在机构股东方面,中国科学院以36%股权位列第一。泛海则从原来持有29%的联想股份降到了20%,减少了9%。
阮汝辉发表评论:应该让柳传志、朱立南、陈绍鹏、唐旭东等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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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涉嫌逃避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
联想集团原副总裁张晖加盟电脑渠道公司2009-02-12
2009年2月12日凌晨消息,联想集团原负责全球消费笔记本事业部的副总裁张晖,2008年12月底离职后,已经于2009年2月1日加盟了他的老领导、原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俞兵创办的电脑渠道公司腾创科技,出任总裁。
2008年12月1日,新浪科技独家披露,张晖将离开服务了16年之久的联想,他在这家公司从基层员工做到全球副总裁。张晖离开的时刻,正值联想重组亚太区及高层人事变动的前夜,他负责的全球消费笔记本事业部被业界认为是发展缓慢,因此,有人认为张晖是引咎辞职。
张晖离职的特殊时刻让媒体认识了这个久居幕后的副总裁,并对他保持了很高的关注度。他离职后,有媒体报道说他可能去方正科技,有媒体说他要去联想控股。实际情况正如新浪科技在2008年12月1日披露的版本那样,他将跟随老领导俞兵从事通路方面的事业。
2009年2月10日上午11点,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15层办公B座1701的北京腾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内,对于离开联想的原因,张晖解释说,他带领的全球消费笔记本团队在公司内部考核中,拿到了很靠前的成绩,他本人也在四年内拿到了两次“联想奖”,这个奖项是联想对个人的最高奖,每年整个联想只有极少人能够拿到,因此说他离开与业绩不好有关没有任何道理,“我是在最辉煌、干的最好的时候离开的。”张晖说,他离开联想的主要是原因是,他非常看好网络加社区的零售连锁IT渠道的发展前景。这个也是目前国际零售业态的主要趋势。
半年前2008年8月,张晖的老领导、原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俞兵创办了一家公司,取名为“腾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公寓B座607室)自任董事长。这是一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电脑销售公司,它将在互联网上建设网络商城,在线下有遍布全国各个社区的电脑销售网店。腾创科技将为社区销售网店注入统一的品牌、文化、管理及IT系统,邀请当地人员加盟或合作一起开店。对于这种新型渠道的具体运作模式,张晖说“现在不适宜透露太多”,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将有大动作。
腾创科技目前正在招兵买马,和张晖一同加盟加盟腾创科技的,还有他原来的直接下属、原联想集团笔记本高级营销总监杨峻。现在,这家主要管理团队大部分是“联想人”,目前还只卖联想一家公司的电脑,但数码外设产品将会是多品牌运作。目前在全国有50家店面。张晖说,腾创科技除了是联想的渠道商外,在资本层面及其他运作层面与联想没有任何关系。张晖说,尽管腾创科技刚成立半年,网店只有50家,但它的愿景是,在未来三年内发展成中国规模最大(指网点数量最多)、最专业的IT产品零售及服务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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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亿元注资腾创科技,三年内开千家PC专卖店           作者:周玲  出处:东方早报  2009/10/19  9:39:07
昨日,由联想前高管团队管理的国内专业IT连锁供应商腾创科技宣布,获得联想系专业风险投资公司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注资。腾创科技是联想集团前高级副总裁俞兵创办的公司,随后多名联想高管加盟,腾创科技总裁张晖此前曾担任联想集团副总裁,主管联想笔记本事业部,昨天对记者表示,这次联想投资对腾创科技注资过亿元,腾创科技的目标是三年内打造1000家专卖店。
昨天,腾创科技在上海的第一家联想旗舰店正式开业,与其他联想上海经销商设立的联想专卖店不同,腾创科技的“易数易码”联想专卖店一楼是产品展示,第二层设洽谈区,从店面设计和营销上有一些创新。据记者了解,腾创科技的“易数易码”连锁体系目前主要提供PC以及外设产品、数码产品销售,暂时还没有涉足联想电脑以外的品牌。
张晖表示,腾创科技目前在广州、东莞、杭州、南京、上海、北京成立了子公司,未来一年会在更多的地区中心城市通过并购的方式建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布局。目前腾创科技已经有90多家易数易码连锁店。除了设规模较大的专卖店外,易数易码连锁也会开设进入用户社区的社区店,为消费者提供一揽子IT产品销售及服务解决方案。
联想投资此次注资,除了腾创科技与联想原有的“亲缘”外,也看好腾创科技的营销模式。联想投资方面表示,之所以投入这么大的资金,一方面是看好腾创科技的营销模式和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是看中腾创科技的专业团队、先进的管理体系及丰富的行业资源。
联想投资是联想控股集团旗下专业风险投资公司,主要专注高成长的潜力的公司,主要投资方向是IT领域,也兼顾非IT领域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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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高价赎回联想移动2009-12-20 16:00新京报的日志
以1亿美元卖出后2亿美元买回;前高管俞兵套现6000万美元
本报讯(记者彭梧)在以1亿美元出售联想移动22个月之后,联想集团昨天公告称,将以2亿美元的价格从新迈公司、弘毅投资等投资者处收购联想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款中1.54亿美元以现金代价支付,余下4600万美元将按每股4.407元发行8089万股代价股份支付。一卖一买估值翻番
联想集团昨日在香港发布的公告显示,此前联想移动的股份构成为新迈公司持股20%、深圳投资30%、Jade Ahead 40%、Super Pioneer 10%。本次交易将支付新迈公司4000万美元,其中2400万美元以现金支付,余下1600万美元以2814万股份支付;将以全部现金支付深圳投资6000万美元;将以现金5000万美元、5276万股支付Jade Ahead(弘毅投资全资公司)。
2008年1月31日,联想集团宣布1亿美元出售联想移动。22个月后,联想集团又宣布以2亿美元的价格回购联想移动。一卖一买之间,联想移动估值翻番,它的投资人也因此获利。
联想集团昨日公告披露,新迈公司由联想移动总裁吕岩与其他联想移动管理层控制,其在2008年以1600万美元的价格,从弘毅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Jade Ahead和鸿长企业手中购买了联想移动20%的股份。弘毅投资是联想集团母公司联想控股持股45%的私募基金公司,它在联想集团出售联想移动时接手了60%的股份。
从此次收购交易情况来看,新迈公司所拥有的20%股权的价值也变为4000万美元。由此计算,吕岩等管理团队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获利2400万美元。
在本次交易中,深圳投资控制人曾担任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的俞兵也套现6000万美元。俞兵控制的“深圳投资”持有联想移动30%的股份,联想集团此次支付其全部现金。与新迈公司不同,联想未披露深圳投资是在何时、以什么样的价格购买的联想移动股权。
重新关注移动互联网终端
联想集团CEO杨元庆昨天晚间在电话会议中表示,22个月之后“回购”联想移动是联想长期关注移动互联网终端市场后的决策。未来联想移动集团将在继续加强和扩大PC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围绕移动互联网战略积极孵化和拓展新的业务和生意。
2008年4月16日,被剥离出联想集团的联想移动在厦门宣布“全新起航”,时任联想控股总裁的柳传志称,在完成股权转让后,联想集团可以专注于PC核心业务,而联想移动可以专注于手机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并提出“希望联想移动未来可以单独上市”的目标。
“当时手机业务受山寨机的冲击。”杨元庆说,“管理层考虑的更多是改善业绩和专注PC核心业务,对下一步的考虑并不是一个重点。而现在我们需要为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这是关系到公司生死存亡的事情。”
联想当初剥离联想移动时,手机业务每年会带来3000万左右的亏损。而在如今“回归”时,联想移动已经实现扭亏为盈。联想昨日公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6个月间,联想移动未经审核的除税前纯利为3999万元,资产净值为3.08亿,营运资金净额为1.5亿元,账面上还有5000万美元的运营资金。
联想移动总裁吕岩昨天透露说,近期将面向中国市场推出基于移动互联网战略的终端产品,之前坊间传言“联想为淘宝定制手机”很快即将走上市场。此外,据杨元庆透露,除行政、财务等“后勤”外,联想移动及吕岩未来在业务方面仍将独立于联想集团运营。
联想的俞兵、张晖何许人也?-方礼勇的博客2010-05-12 13:24:42
据刚获得的消息,联想原高级副总裁俞兵成立了一家公司,名为“腾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俞兵任董事长,张晖任总裁。这是一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电脑销售公司,它将在互联网上建设网络商城,结合线下遍布全国各个社区的电脑销售网店,进行销售。腾创科技将为社区销售网店注入统一的品牌、文化、管理及IT系统,通过当地人员加盟或合作的方式开店。
中国,联想的渠道政策一直被人们称道,其核心是“大联想”,而大联想的主帅是谁呢?是俞兵。我本人对俞兵十分推崇,排在杨元庆五虎上将的第二位。
俞兵是联想渠道的灵魂,足智多谋,知人善用,而且桃李满天下,培养的干部成为中国PC界的黄埔军校,几乎每个PC厂商的方面军负责人都有他的部下,联想的陈绍鹏、夏立自然不用说是他的部下,王刚、蓝烨、吴松林等等数以百计。联想精耕细作的功夫谁都会学,但是,把握其中的灵魂不容易。
阮汝辉发表评论:联想在洗钱,应该调查俞兵和吕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俞兵究竟是从哪里得到2400万美元来成立“深圳投资”购买联想移动30%股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该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73423725元人民币(2400万美元*汇率6.8=16320万元人民币,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2000元和“四金”后)*五倍=罚金367118625元人民币
2、吕岩究竟是从哪里得到1600万美元成立“新迈公司”购买联想移动20%股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该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48943725元人民币(1600万美元*汇率6.8=10880万元人民币,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扣除RMB2000元和“四金”后)*五倍=罚金244718625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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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集团转让定价造成税负偏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中国税务报讯:四川省国税局和成都市国税局日前对成都市商业低税负企业进行解剖分析,发现大型企业集团在关联企业中的转移定价造成相关企业税负低是一个突出问题。
国税部门对成都市2006年1月~7月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税负在1%以下的300余户商业企业的主要征管指标进行典型样本剖析。大型企业集团驻蓉的通信器材以及电脑经销等行业的企业税负低,造成全市整个商业企业税负偏低。
国税部门调查分析的征管指标包括企业的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实际入库税额、应纳税额税负率、入库税额税负率等指标。调查查证,大型企业集团驻蓉分公司的经营模式普遍表现为集团总部供货、统一定价或子公司依据总部事先核定的普遍约1%~2.5%的毛利率确定进销价格。由于集团定价因素,在成都销售的增值额明显偏小是造成税负偏低的主要因素。
联想(成都)有限公司等都实现了较大的销售,而纳税额却较低。2006年1月~7月,联想(成都)有限公司累计实现应税销售额为14.42亿元,应纳税金36.63万元,税负为0.025%,应纳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金两项指标之间反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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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收购中国玻璃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赵燕凌、陈晔,责任编辑、冉晓宁
国有资产民营化,一直是冰山下的躁动。在目前国企产权改革的形式和路径又陷争议的背景下,联想的举动注定不会风平浪静。
声名在外的联想,盯上了江苏宿迁市的国有资产。从开始尽职调查,到联想叩开国资大门,再到将其海外上市,前后仅一年半。这场闪电般收购战的背后,是收购者曲径通幽,抢在政策障碍到来前,逼退华融和信达等其他强势股东,扫清绊脚石的智慧展览。
2005年9月24日晚,南京,联想第五少帅――弘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正为一桩收购案奔忙,而就在离其不足二百公里远的江苏宿迁市,他刚刚完成的上一部收购作品正散发着联想集团的精神香味。这部作品就是今年6月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玻璃(3300.HK),而中国玻璃的诞生,也使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开始了从实业家向资本家的角色转换。中国玻璃是弘毅投资收购国有资产的产物。在新疆德隆、广东科龙等相继坍塌,国企产权改革的形式和路径又陷争议的背景下,联想的举动注定不会风平浪静。就在此时,中国玻璃的员工向《证券市场周刊》反映:联想对该企业家族展开的一系列收购中,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在《证券市场周刊》随后的调查中,看到的是一个精妙绝伦的资本故事:一群投资精英,设计了一套天衣无缝的投资方案,动用香港、内地资源,将内地资产搬到香港上市融资。为了操作便利,避税天堂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自然是不可不用的工具。而国资在故事中是赢是输,有待时间检验。
二、成功者的微笑
一位投资人士告诉《证券市场周刊》:中国玻璃的收购故事之所以精彩、神速,和弘毅投资身世及赵令欢背景有关。对于弘毅投资,外界总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而与弘毅投资同样富有神秘感的是一直刻意躲避镁光灯的赵令欢。
据说,赵深得柳传志的青睐,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后进入USROBOTICS公司,1997年以90亿美元将公司卖给3COM公司,此后在华尔街创业。2002年应邀出任联想集团顾问,2003年,正式加盟联想。同年12月,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向联想控股出售1个不良资产包,账面价值大致为7亿港元。半年后,联想控股迅速成立了弘毅投资。
赵令欢在海外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但他更愿意专注中国企业,尤其是柳传志邀请他加盟联想,他没有迟疑:联想是中国早期少有的国企改制成功者之一,管理成熟,又是国际化领先者。从改制――发展――国际化,一路上,有经验也有教训,这些都是财富。这些东西对国企改革应该是大有帮助的,我们觉得联想在国企改革中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据了解,弘毅投资运作的基金类似国际收购基金(Buyout Fund)和国际风靡的收购基金一样,其目标是成熟企业及其控制权。但和国际收购基金对深发展、哈药集团等公司收购的旷日持久的拉锯战相比,弘毅投资收购中国玻璃前后仅一年多时间。
其后不久,中国玻璃便于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主板上市,成为2005年内地仅有的两家红筹公司之一。中国玻璃法定股本7亿股,已扩大股本3.6亿股,IPO后首日市值为8亿元。弘毅投资拥有其中62.56%的股权。
上市当日,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和中国玻璃董事局主席赵令欢的笑容荡漾在开启的香槟酒中。
蕴涵联想的智慧和外资基金的机敏和精明,中西合璧使弘毅投资出手不凡。现在,另一家国企――北京昌平玻璃集团又成弘毅投资的下一个目标。
据说,中国玻璃的两位高管已经为收购北京昌平玻璃集团忙活了三个多月。该集团有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资产规模和中国玻璃相当,是京城首家浮法玻璃企业,若成功收购该企业,中国玻璃的资产将壮大一倍,弘毅投资的收益也会成倍放大。
弘毅投资成立一年,似乎已到了收获的金秋季节,这在国企改革正发生微妙变化,国内外收购基金陷入觅食艰难的大环境中无疑光彩照人。
三、收购长剧
中国玻璃是弘毅投资经典手笔。故事脉络是:联想先掏650万元收购宿迁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宿迁国资)――从而控制了该公司旗下所有国有资产――然后将这些国有资产卖给联想海外公司――再将这些国有资产在香港上市――该上市公司继续收购其他国企将蛋糕做大――6年后联想套现退出。很显然,这是一幕长剧。
序幕开始于2003年4月,当时江苏省国企产权转让推介会,苏玻集团国有股权挂牌交易。不久,苏玻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周诚接到了江苏省原经贸委官员的电话:联想来人了,对苏玻有兴趣。周诚驱车赶奔南京,接回一个叫徐敏生的人,徐时任联想控股投资事业部(弘毅投资前身)投资经理。
据说,当时赵对苏玻集团并没太大兴趣,而徐却热情百倍。2003年8月,徐敏生带领的4人小组进驻苏玻集团。当面目清晰的苏玻集团架构呈现在赵令欢面前时,赵立即对苏玻集团旗下的江苏苏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华达)产生了浓厚兴趣。而且,苏玻集团、苏华达是债转股企业,他们的第二、三大股东均是华融、信达两家资产管理公司。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只回收资产,不进行实业投资的天性使赵意识到:好运来了!
目标是苏华达,这是苏玻集团的核心资产,潜质不错,只要有资金保障,壮大规模,有希望成为内地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当然,这样的企业拿到香港上市融资没有问题。于是,他们开始详细策划收购路径。
据了解,苏华达2001年成立,目的也是上市融资。当时苏玻集团以核心资产出资,控股51%,华融持37.96%、信达持4.04%,浙江大学占2%,周诚等高管占4.88%。2002年1月,苏华达进入上市辅导期。苏华达业绩优良,2003年实现净利润3800多万元,每股盈利超过0.6元。
为拿下这块优质资产,弘毅投资设计了精巧路径:先收购苏华达的最终控制人,以达掌控苏华达的目的。苏华达的最终控制人是宿迁国资,该公司持有苏玻集团63.5%股权,苏玻集团又持有苏华达51.12%股权、持有宿迁华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华兴,经营苏华达第二条玻璃生产线,由苏华达控股80%)20%权益。按照这个结构,如果控制了宿迁国资,苏华达便可轻松到手。
因为弘毅投资此番收购的终极目标是要实现苏华达资产在香港上市,变身红筹,自然需要有外资色彩。于是,2003年12月31日,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Easylead Management Limited(下称EML)和注册于香港的南明有限公司(下称南明)出场,和宿迁市长张新实签订协议,宿迁市政府以650万元人民币将宿迁国资60%、40%的股权分别委托给EML和南明。
英属维尔京群岛有世界避税天堂之称,不仅免交所有当地税项,公司也无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任何货币都可作为资本注册,一元钱就可注册一家公司,而且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很多收购案中,收购者在该地区注册离岸公司,作为收购工具。
据了解,EML和南明均是联想背景的企业,前者由曹之江、张祖祥、刘金铎各拥有总股权的1/3,曹现为联想控股的副总裁,刘退休前是联想控股副总裁,张则是南明的董事。后者由联想控股全资所有。而EML和南明是弘毅投资的股东,分别持有弘毅投资60%、40%的股权。
EML和南明托管宿迁国资100%权益后,随即拿到了当地政府的尚方宝剑:后续收购的主动权。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EML和南明可参与及控制苏玻集团其后重组所涉及的收购事项。因此,他们随后名正言顺地展开一系列收购,清退华融、信达,将宿迁国资的所有资产都收归旗下。
第一步是先将华融、信达从苏玻集团中清理出去(两者分别持有33.13%、3.52%的苏玻集团股权)。2004年10月、12月,宿迁国资分别和华融、信达签订协议,前者以2600万元收购后两者持有的苏玻集团股权;几乎同时,宿迁国资分别和华融、信达、浙江大学签订协议,以6212万元全数收购后三者持有的苏华达股权,将他们清理出苏华达。将其他股东清理出局,从宿迁国资到苏玻集团,再到苏华达、华兴的资产已经全部处于弘毅投资掌握之中。因为宿迁国资、苏玻集团实际上并无业务,加上苏华达2004年8月已经收购华兴另20%股权,因此,苏玻系统的所有核心资产都已经集结于苏华达一身。
四、移植海外
资产集结完毕,最重要的是将该资产搬到海外,以实现海外上市。这个搬运过程,周诚对其他媒体解释为是实现海外私有化的过程。将国有资产私有化,一直是冰山下的躁动,是收购基金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目前国际收购基金难有斩获的重要原因,因为国有企业将控股权卖给外资,还存在政策障碍。
但这次是个例外,宿迁市委书记仇和是一位颇具争议的著名改革人物,其强调能卖不股,能股不租,以卖为主。对苏华达控股权卖给境外公司的收购方案,仇支持。由此可见,赵令欢不仅选对了企业,而且也选对了地方。地方政府同意,公司原管理层自然不是问题――前提是设计方案对其有利。
2004年9月8日,英属维尔京群岛又诞生了一家新公司――Success Castle(堡成公司,法人代表是赵令欢)该公司的3家股东也分别是新注册在该群岛的First Fortune(83.41%)、Swift Glory(11.71%)、A mple Best(4.88%)。前者由联想控制,后两者则是周诚等公司高管持股100%。
两个月后,堡成公司分别和宿迁国资、苏玻集团签订协议,分别以6284万元和6572万元价格收购两者持有的苏华达48.88%、51.12%的股权,这样,堡成公司就拥有苏华达100%股权。
而在此前的10月份,中国玻璃在百慕大注册成立,静等苏华达的到来。
2005年5月22日,中国玻璃收购了First Fortune、Swift Glory、A mple Best各自拥有的堡成公司股权,后3者分别换得了中国玻璃股本的83.41%、11.71%、4.88%。至此,弘毅投资整盘收购、换股等操作完成,中国玻璃拥有堡成公司全部股份,同时通过堡成公司拥有苏华达全部股权。而公司原管理层也通过一番倒腾,在中国玻璃持有16.59%股权,双方皆大欢喜。
因为弘毅投资持有First Fortune全部股份,而EML、南明分别持有弘毅投资60%、40%的股权,因此,通过一系列运作,宿迁国资、苏玻集团、苏华达、华兴几乎全部被联想控制。
在一切收购完成仅1个月后的2005年6月23日,中国玻璃登陆香港主板市场上市,配售发行9000万股,配售价2.18港元,融资近两亿港元。动作神速得令人吃惊。
五、急促收购背后
从2003年中期开始尽职调查,到年底签订宿迁国资股权托管协议,叩开中国玻璃大门,前后仅半年时间。这场闪电般急促的收购背后,是收购者曲径通幽,抢在政策障碍到来前,逼退其他强势股东,扫清绊脚石的智慧展览。
2003年底,国资监管风紧,国务院国资委推出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发放各地方国资委,于2004年2月1日执行,规定国资交易必须进入产权转让中心。
为了与时间赛跑,2003年12月31日,赵令欢和宿迁市市长张新实正式签署宿迁国资的托管协议。正好赶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执行前两个月。周诚说,该协议签订日期是2004年1月20日,农历除夕。这个时间恰在政策出台前10天,更见争分夺秒之意。
上述买卖顺利闯关,宿迁市外经贸委功不可没:中国玻璃招股说明书显示,2003年12月31日,宿迁市外经贸委就批准了该委托协议的条款,这给弘毅投资成功收购宿迁国资提供了巨大保证。周诚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收购协议签订日期是2004年1月20日,农历除夕,如果此言不虚,那么,也就是说,在赵令欢和张新实签订协议之前,宿迁市外经贸委已经批准了协议条款,这显然是说不通的。而招股说明书之所以将签订协议的日期说成2003年12月31日,无非是想逃避眼看就要出台的政策的限制。现在看,无论是2003年12月31日,还是2004年1月20日,已无实质区别,法律上,2004年2月1日才实施的国资新政没有追溯力,江苏省政府也在10个月后发出批文证书,批准当时宿迁国资的股权转让。这样,宿迁国资就彻底地变为外商独资企业。
这意味着,对于此后宿迁国资下属实体公司的一系列收购动作,就变成一间外商独资企业的重组行为,将避开国资监管视线。
之所以和时间赛跑,除了上述《办法》的制约原因,还有2005年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要发布《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号文)。
这两份文件都触及到海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通道――红筹上市模式。据了解,11号文为堵住内资外逃,再以假外资身份收购境内公司控股权,规定境内居民直接、间接设立或控制境外企业,以后要进行审批(原来是登记制),而且境内居民出让境内资产和股权以换取境外公司股权及其他财产的权利,应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
11号文其实打破了红筹上市的流行做法,过去一直在走的上市暗道将戛然关闭,转而寻找新路,但毕竟耗时费力。收购的步伐必须要快。在政策闸门关闭前,弘毅投资终于胜利闯过了终点,完成一系列收购。中国玻璃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主板上市,使其成为2005年完成香港上市的两家红筹之一(另一家是王朝酒业),让投资界艳羡得耳热心跳。
六、借助原管理层力量
虽然弘毅投资按国际收购基金模式运作,而在中国玻璃案例上,又有别国际收购基金。国际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目的是要拿到施行改造企业使其增值措施的绝对权利。表现是:选择企业管理者、获得为企业纠错的机会。
但弘毅投资获得了控制权,却留下了原管理层。这样做虽然和国际收购基金通常规则不同,但收购成功,原管理层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周诚的角色不容忽视。
据了解,周原担任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后兼任宿迁国资董事长兼总经理、苏玻集团的董事长。直到2004年3月18日,当地政府才下发通知,免掉其副秘书长、宿迁国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此前,周还担任宿迁市经委副主任。1997年,周诚出任苏玻集团董事长,2000年,苏玻集团争取到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债转股企业资格。
当年还有这么个插曲:当时债转股企业必须主辅业分离,通过审计、评估打掉历史包袱。但如果这样操作,按照资产和债权结构,苏玻集团将被华融、信达控股。周诚不愿看到这个结果。为使苏玻集团拥有控股地位,他们分步实行债转股,将两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一分为二,一部分投入到苏玻集团、一部分投入到苏华达。也正是这样的股权结构设置,使7年后的今天,为弘毅投资收购提供了先决条件。
从那时,周诚看到苏华达的希望,并诉求股权。在苏华达组建时,周诚等几位企业高管拿到了4.88%的股权。
意在上市融资的苏华达,很快发现A股上市之路遥遥无期。周诚熬不住,他想突破。联想的出现,使其梦想成真。
对弘毅投资收购,周积极配合。按照与华融、信达债转股期间达成的协议,宿迁国资出售苏华达与苏玻集团股权时,华融、信达有否决权。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周诚出点子将宿迁国资剥离干净卖给联想控股在海外的注册公司以达私有化目的。而且,为出售便利,2003年10月31日宿迁国资剥离了原先直管的另外两家国企,只剩苏玻集团一家。
后通过周诚等不懈努力,华融、信达全部退出。2004年12月23日,苏华达转制为外商独资企业。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证券市场周刊》: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其实并不想退出苏华达,该公司已经进入业绩的上升通道,净利润在快速增加。但周诚及有关部门多方做工作,最后,华融、信达不得不退。
苏玻集团工商资料显示,2004年10月30日周诚主持召开的苏玻集团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华融、信达将手上苏玻集团33.13%、3.52%的股权转让给宿迁国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
自EML、南明收购宿迁国资后,虽然该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更名苏玻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方并未派驻高管,公司的实际管理权还握在周诚手上。周诚等高管持有中国玻璃超过16%的股权,而且按照后续计划,公司高管有权继续增持股权。双方又是皆大欢喜。
七、回归现金
弘毅投资在1年半内施展拳脚,将国有资产实现香港上市,环环相扣,出手神速。其成就的庞大资本故事,使弘毅投资一举红遍投行界。
但弘毅投资既然是以收购基金模式运作,最终要完成一个资本运作的闭环,投入的资金回归现金。这样,其必然如当年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及英联投资等入股蒙牛集团一样,是以投资收益为目的。柳也曾表示,弘毅投资不会做实业。
而事实正是这样。在中国玻璃上市前,弘毅投资已经为资本退出设计好通道,未来的接盘者就是英国皮尔金顿(Pilkington)。皮尔金顿是全球最大的平板玻璃和安全玻璃企业之一,是浮法玻璃技术发明者。此前曾参股耀华玻璃,但未能全部实现其既定战略目标。2005年2月,皮尔金顿全球高级副总裁杰瑞在北京和赵令欢见面,并有了合作意向。2005年6月3日,股权买卖协议签订。皮尔金顿1000万美元购入中国玻璃9.9%股份。
对联想退出,周诚似乎没有心理准备,在此前随赵令欢去皮尔金顿英国总部游说时,虽然赵没明说引入皮尔金顿是为弘毅投资抽身埋下伏笔,周诚才如梦初醒。据说,从英国回来,看清了赵令欢导演的故事结局,周诚好生失落,他不得不接受一个既定事实:弘毅投资终有一天将退出中国玻璃。
在中国玻璃的招股说明书上明确画出弘毅投资退出的路径和步骤:根据2005年6月3日的收购协议,中国玻璃的第一大股东First Fortune同意向企业投资者(皮尔金顿)授出首项收购权,自上市日起满6个月后一年内,后者可收购前者的股份,使持股量增加到29.9%。同时,皮尔金顿的第二项权利是:自2011年7月1日起6个月内,可收购First Fortune持有的中国玻璃所有股权。也就是说,6年后,赵令欢挟外资可能和中国玻璃撇清关系。
八、中国玻璃贱卖国资?
虽然弘毅投资妙手神速制造了一家港股公司,结束了宿迁市没有上市公司的历史,但和众多国企改革一样,中国玻璃也在接受同样的拷问: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7月底的一天,本刊记者在苏华达厂区看到一片繁忙景象。往返穿梭的叉车正从生产线上往外运送玻璃片,几辆悬挂外地牌照的大货车停靠在厂区,等待装货。苏华达2004年净利润3800多万元。
这里的职工不知道弘毅投资,他们只说:650万元卖掉了“正下蛋的鸡”。意思是指EML和南明用650万元托管宿迁国资100%股份,并将苏玻集团和苏华达、华兴的资产一并卖到境外。
650万元收购宿迁国资,在他们看来宿迁国资吃了大亏。中国玻璃招股说明书显示,宿迁国资截至2003年10月31日资产净值被评估为6382万元人民币,减去权益损失2564万元,及4110万元职工身份置换金,收购成本仅剩650万元。而职工们认为宿迁国资并非那么廉价,尤其是4110万元职工身份置换金从净资产中扣除,而他们到目前为止并未听到如何发放该笔资金的任何说法。他们议论:如果公司不按职工身份补偿金发放的有关规定处置这笔钱,为什么要从净资产中扣除?这样做岂不是客观上降低了联想的收购成本,是在贱卖国资?
7月底的一个中午,本刊记者在宿迁市幸福北路12号宿迁国资(已更名苏玻发展有限公司)见到了周诚。
这是一栋破旧的小楼,宿迁国资仅占据四楼一端的几个房间。和同层其他单位少有装潢的情况对比,宿迁国资算得上极度豪华。据了解,包括苏玻集团、苏华达等公司,均在2004年中期进行过一次集中大装修,清一色换上红木办公家具。有人说,因为公司效益年年向好,有条件改善;也有人说,因为卖掉了企业,高管们需要温暖人心。
2004年3月,刚刚卸任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接手苏玻集团8个年头,50岁的周诚如今拥有中国玻璃近12%的股份,而且今后还有机会获得更多股份。这个结果,让坐在宽大老板台后面的周诚增添了更多满足和笃定。
周诚说:“中国玻璃的收购案中,联想是占了便宜。但不卖企业就无法短时间内上市,不卖就没有现在的第三条线。一直以来,我有一个梦想,是做中国最有竞争力的玻璃企业。目前中国玻璃行业很分散,没有一家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10%。这个梦想怎么实现?自己不行,就引入了联想。当初,成立苏华达就是为上市考虑,但因为政策的原因,等待的时间要很长,而我们上新生产线又很急,只好借助外力了。”
周诚否认扣除4110万元身份补偿金是有意降低弘毅投资的收购成本,他说,如果职工不离开公司,就不存在安置问题,无须发放补偿金;如果职工离开公司,就一定发给。如果想降低弘毅投资的收购成本,补偿金就不是4110万元这个数字,而是更大。宿迁国资及其控股公司,如果全员补偿,大约需要1.5亿元。现在苏玻集团没有具体业务,但当初苏华达组建时,1200人到了该公司,1000多人留在集团,这部分人算是包袱,光发工资负担就很重,我们和联想也想抛包袱,给他们点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省事。但这样可能会出现震荡。我和联想希望在无震荡前提下重组国企,如果出现鸡飞狗跳,就坏了。
赵令欢也在随后告诉《证券市场周刊》:4110万元身份补偿金是专项资金,他们不会挪为他用,而且“我每月都看报表,这个钱一直在账上搁着呢。”
周诚说,看国有资产是增值还是流失,要看长远。宿迁市政府很聪明,靓女先嫁,国企改革很多都是这样的,如果苏华达不是好企业,联想也不会收购。卖了,成就了一个上市公司,有了第三条线的建设,长远看对公司发展有好处,也可提高当地就业和整体经济水平。
赵令欢说,看中国玻璃这个收购是否公平,不能只看宿迁国资的交易价格,要看全部收购方案,“我们并不是只为收购国资公司这一件事,这样的话我们不会买,我们是想以苏玻集团为整合平台,打造一家最有竞争力的中国玻璃集团,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只有在联想这样的成熟企业的运作下,才能完成。”
赵认为,弘毅投资之所以被待收购企业需要,是宿迁国资事实上并不像表面那么优秀。“中国玻璃已经公布财报,从中可以清楚看到行业的盲目投资竞争,使2004年虽有盈利的苏华达其实已经到了生死边缘了,如果不马上投资第三条线,死亡已到眼前。
阮汝辉发表评论:联想收购中国玻璃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是否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柳传志挥挥手就下岗工人满街走
杨元庆挥挥手(再见啦)被裁员工到处跑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联想将在全球范围裁员2%进一步削减成本2010-02-25 23:11:21
新浪科技讯:北京2月25日上午新闻,据国外媒体今日报道,联想将在全球范畴内裁员2%,以期借此晋升效力并削减成本。联想发言人雷高曼(Ray Gorman)说:“这不是大范围的举动,只是一些个别的小范围裁员,目标在于进步效力并削减整体成本。”联想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莫里斯维尔 (Morrisville)总部共计拥有1600名员工,裁员2%意味着该部门将裁员32人。高曼说:“我们不会退出任何一个地域。”
联想的财报显示,该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的全球市场份额有所晋升。联想当季实现收入41亿美元;实现利润5300万美元,较一年前翻了一番多,在此之前,联想已经持续三个季度亏损。联想员工总数超过2万人,该公司去年在全球范畴内裁员约3000人。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联想集团北京总部将裁员200人 中止所有招聘
昨日晚些时候有国内权威媒体报道称,联想集团在今年伊始进行架构调整,亚太区(不包括中国区)将与大中国区合并,原联想集团中国区高级副总裁及大中华区总裁陈绍鹏即将出任合并后的地区领导。同时联想也将在北京总部裁员200人。
据了解,大中国区已经计划在北京总部裁员200人的计划,其中以级别较高的经理、总监层为主,占到总人数5%,此外,还计划削减工厂中的临时人员,目前已经中止了所有的招聘计划。据联想内部人士透露,“政府对裁员计划有意见,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可能规模还有扩大,此前曾有过20%的数字。”
此前在2008年12月31日,就有媒体报道关于架构调整的消息。《第一财经》的称具体重组细节正待确定,并送董事会批准。在30日晚间陈绍鹏表示,“现在经济形势这么不好,肯定会有过冬的举措。陈绍鹏也表示,联想将会采取的措施,与其它企业在经济危机中采取的形式类似,提高效率与降低成本并行。他所负责的“端到端的流程优化项目”,也是其中方式的一种,“过去业绩发展速度快的时候没有时间来思考,趁着现在的时机反而可以好好改进一下流程”。而联想在成本管理上有着巨大的优势,并仍可以持续改进。
至于很快将进行裁员一说,陈绍鹏表示,这可能是内部员工误传。联想集团新闻发言人也否认了联想大中华兼俄罗斯区将裁员的消息。不过,引用国内权威媒体昨日报道,12月30日,联想集团副总裁、大中华和俄罗斯区CFO周庆彤在联想内部沟通会中表示,将在增长的同时控制好毛利率,设法降低成本。此外,还会设法拓宽融资渠道,控制库存风险、强化费用控制。
据联想集团内部人士透露,下半财年将会缩减20%-30%的部门费用,其中非销售部门费用将是削减重点。而伴随着费用的精简,裁员也将到来。报道引用联想内部人士消息称,“政府对裁员计划有意见,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可能规模还有扩大,此前曾有过20%的数字。”此前联想集团总部已经宣布了裁员50人的计划,目前联想集团尚未就上述消息作出回应。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裁减450全球职能职位,联想中国瘦身销售平台2010-05-23[搜狐IT消息]
联想集团今日宣布将在其位于中国的全球职能部门中削减近450个岗位,大部分调整工作将在3月底前完成。
对于此次裁员,联想集团新任首席执行官杨元庆表示:“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在全球建立我们的领导地位。面对全球经济危机,我们必须采取果断行动,削减与全球职能相关的成本,从而保持竞争优势,持续提升效率。”
2004年国内IT业的悲情往事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威讯网http://www.92vx.net/home.php?mod=space&uid=710&do=index
联想裁员纪实:公司不是我的家
2004年3月11日上午9时,周密照常和新婚不久的丈夫说说笑笑地来到位于北京上地的联想集团总部上班。划完IC卡,她突然发现整栋大楼里气氛有点不对,部门同事们一个个被电话叫到楼下的会议室,20分钟后,在经理们的陪同下一脸严肃地回来,1个小时后,大家开始三三两两地离去。更糟糕的是,没过几分钟,周密也接到了电话;还有更糟糕的,没过多久,丈夫那边也有坏消息传来……“这下咱们可以一起回家了。”丈夫苦笑着说。“两个人同时丢了工作,刚买了分期付款的房子,这下子麻烦可要来了。”周密内心焦急,艰难地与丈夫走出了上地那家著名公司的大门。
联想在书面文件中明确表示,此次裁员是公司战略调整的行动之一,与员工的表现及业绩无关;同时,集团安排了周详的补偿计划,并为离职员工提供心理辅导、再就业支持等服务,裁员的数量约占集团员工整体比例的5%。
联想此番裁减人员的流程非常专业和顺畅。3月6日启动计划,7日讨论名单,8日提交名单,9到10日人力资源审核并办理手续,11日面谈。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那天早上(3月12日),主管来找我,叫去楼下开会。当时我还纳闷,到了楼下会议室,看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两位领导,我就什么都明白了。”王志(化名、联想上海地区的员工)说,“关于离职的一切手续,他们都给我办好了,我只需要签字,随后就上楼整理东西,整个过程只有6-7分钟。”
实际上裁员并非没有先兆,在11日、12日与员工面谈的前几天,联想集团网页上刊发了这样一些文章:《大象为什么能够跳舞》、《恐龙蜕变成狼》等,向员工讲述“树挪死、人挪活”的浅显道理。“那个时候,很多人都做好了走的准备,因为你不能改变,只有接受。”3月24日,一位仍留在联想的中层干部说。
在宣布裁员的当天,秩序井井有条。经理们首先肯定员工过去的成绩,然后解释战略性裁员的意义,告知可能支付的补偿金数额,然后递上所有已办好的材料,让离职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上签字。平均每个人20分钟。更为有效率的是,在员工进入面谈室的同时,公司已经帮他们办好了近乎所有的离职手续;等他们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邮箱、人力地图、IC卡已全部注销。这意味着,从面谈室出来的那一刻,他们就不再是联想的员工。
“春节后,公司作出了重大变革的考虑,裁员是在那个时候定下来的。”3月25日,联想集团企业推广部总经理李岚对记者说,每个离开的员工都得到了丰厚的补偿,具体计算被表述为一个简单的公式--N+1(在联想工作了1年,补两个月的薪水,工作了3年,给4个月的薪水,以此类推)。
联想员工给董事长的一封信:为何让我辞职
董事长:
公司里面,甚至包括我认识的所有人里面,我最尊敬你、信任你、也最愿意听你的话,并不因为你是董事长或你的其它身份特征,而是我觉得你最讲道理、最有道德。但是你最后对待我的办法,总使我觉得很异样。
在已经说好我要搬出去住的时候,谈话中你说是你让我辞的职,可在这之前,你告诉我的是公司要关门了。
公司的赢利情况不好,其实无论什么样的原因我都可以接受,但你不同的说法使我觉得这是一个计划出的办法。有时候我会想起这件事情,总不明白当时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董事长,你有时坦言说自己是资本家、公司好不好最重要,但是,道德和道理是不是对公司的成员你才使用,否则你就用其它办法。你对我帮助很多,离开公司半年了,你依然在积极的影响着我。但有时这个未明的结也困绕着我。
为什么我要介意这件事情。我没有努力工作吗?
1、公司和linux厂家签署的合作合同不重要吗?
2、成为HP公司的合作伙伴不重要吗?
3、公司第一个销售出去的产品不是我做的吗?
4、与X公司的合作不是我从开始做出来的吗?
这些工作,公司里那一个职员做到了,这些工作对一个新面世的软件产品不重要吗。当然,我肯定有我的缺点和能力不好的地方,可董事长,你见到过没有缺点和各种能力都好的人吗?
最后,我们和X公司的合作失败了,你认为这全是我的问题吗,我有什么问题。不该和X公司签定合同吗?可是,最后的决策都是你和N公司董事长与X公司开会同意并完成合同签定的。签定合同以后,X公司销售不好是因为我的原因吗?
你说我们应该在X公司销售不好的时候想其它办法,可是,当我们在计划并开始为销售其它产品做准备的时候,你说,只有这个产品做好了,才可以做其它产品,不让我们做。
你说我们应该在X公司不可以的时候换其它公司做我们产品的代理,但在当时X公司正做着代理,我们怎么和其它公司联系。何况,就是X这样说的好但销售能力不好的公司,也用很长时间才和他们谈成代理,其它公司我们怎么有时间做。
你说,你是董事长,而我们是职员,我们不能找各种理由说做不到,我们自己应该想各种办法、解决各种问题,你说公司提供条件我应该能让公司赚到钱,没有赚到就是我的问题,这是你最后的理由,我们知道公司的情况也使你面临很多困难,这也是我没有办法回答的理由。但是,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说,因为你没有让公司赚到钱,公司认为你能力不好,所有让你辞职,听这样的理由离开,我会更坦然些。但推下来,结果其实没有任何区别。也许只因为我一段时间里没有理解董事长的方式。
有一个规则是:能赌者服输。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阳光照耀的地方都可以从新开始。
联想员工亲历联想大裁员:联想不是我的家
今天,恐怕是联想历史上规模最大一次裁员。我们部门9个人,今天送走了三个,还有三个要转岗,剩下三个。整个研究院走了30多人,转岗20多人。这是我经历的第二次所谓战略性调整,有很多感触,却又好像什么都堵在心里,说不出来。干脆简单记录下这段往事,提醒自己。
[联想精细化裁员]
昨天晚上,研究院秘密召开紧急会议。有20多位责任经理参加,我才清楚了整个裁员过程。3月6日启动计划,7日讨论名单,8日提交名单,9-10日HR审核,并办理手续,11日面谈。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今天就是面谈日。在B座一层的两个小会议室。进去的人,领导首先肯定他过去的成绩,然后解释战略裁员的意思,然后告知支付的补偿金数额,然后递上所有已经办好材料,然后让他在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签字。平均每个人20分钟。
被裁的员工事先都完全不知情。在面谈之前,他们的一切手续公司都已经办完,等他们被叫到会议室的同时,邮箱、人力地图、IC卡全部被注销,当他们知道消息以后,两个小时之内必须离开公司。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高度保密的过程中进行。即使我是责任经理,我也只知道明天由我陪同的员工----坐在我隔壁办公位的,朝夕相处两年多的一个女孩,邵隽。
[邵隽]
我不知道昨晚我是怎么过的,心情特别不好。根据公司规定,我不能提前告诉她。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和我朝夕相处两年的同事,明天就要被裁员了,而她一点也不知道。开完会打车回家时,我感到特别疲惫。司机开口了:你怎么会累呢?你们这一行挣钱多容易呀。我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早上,邵隽比我到得要早。向她问声早上好后,我就心虚的不敢再说一句话了。我照例喂我桌上的小金鱼。研究院乔迁研发大厦的时候,每个人发了两条小金鱼,但这帮粗心的研发人员照顾不周,能活到现在的,实在是不容易。邵隽还拿我的鱼开玩笑,说这整儿一鱼精,居然还能活着。
我不再说话,坐在电脑边发呆,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电话终于响了,我走到邵隽面前,先和她握手,再叫她去楼下的会议室。她知道去会议室意味着什么。那两个会议室从早忙到晚,所有进去的人,出来后就直接收拾东西走人。但邵隽一直很平静,因为在她之前,我们部门已经进去两个了。是清涛和她谈的,大家都这么熟了,也不用多说什么,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所有谈话,在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上签了字,走了出来。
邵隽是FM365转过来的,经历过365那次疯狂的裁员,她那次也送过好多人,所以她很清楚这一切。然后回到办公位的时候,陪她收拾东西。到午饭时间了,她说,先去食堂吃饭吧。但我不忍心告诉她,她的IC卡现在已经被注销了。所以我劝她去外边吃。负责另外一个人的责任经理却直接说出来了,还有人告诉她,人力地图也已经注销了,当时邵隽明显非常失落,感觉突然和公司一点牵连都没有了。她在联想工作三年了,可就在两个小时之内,联想就不再有她的任何痕迹。被公司抛弃了。就这么抛弃了?转眼功夫,就不再是曾经引以为豪的:联想人啦?
中午,部门全体去辣婆婆吃散伙饭。不记得说了些什么。
下午,我送邵隽到家。路过一个小学门口,堵车,她说,我还从来没有下午从这里走过,从来没见过这群孩子们放学。是呀,我也是每天工作到很晚,白天回家还真不习惯。在她家坐了一会儿,因为我知道她这时候心里肯定非常不好受。她说了很多当年365的事情。是呀,不管你如何为公司卖命,当公司不需要你的时候,你曾经做的一切都不再有意义。我特意多呆了一会儿,听她说话,因为我知道,邵隽虽然表现的很坚强,但我一转身走掉,她很可能会哭的,就像今天裁掉的许多人一样。
[重灾区]
服务器、职能,是这次裁员的重灾区。其中服务器研究室今后可能就不存在了,今天裁得只剩下5个人。早上我就听说那边已经走空了,有几个人哭了,但我没有过去看。有的人情绪非常激动,因为绝对想不到会落在自己头上,但是,战略裁员的意思就是说,不是以你的业绩作为标准,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标准。有好几个原来的大牛人,甚至是当时重金从外面聘请的博士后,也就那么走了,没有一点商量余地。就连服务器研究室的主任都走了。这整个方向不要了,这是谁的错?不知道,但只知道受伤的是最底层的员工,难怪有个清华刚毕业的女孩,哭得一塌糊涂。
职能的助理几乎走光了。和我熟悉的安欣、秦莉,都还没来得及说再见。现在研究院不设置助理岗位了。前几天在食堂碰见她们,我还称她们是研究院的形象代言人。
武庄也走了,这是我的老战友了。我初进联想的那个项目组,到现在,还在联想的,只剩下我和郭明亮、金峰了。我还记得,那年,我们项目组被号称是研究院的一面旗帜。因为我们开发的内容管理系统,成功地挽救了FM365。后来365倒了,我们就支持赢时通。后来赢时通也倒了,于是研究院信息工程研究室也就没有了。整个研究室当年的30多号人,到现在,还在原岗位的,只剩下我和王江、于兴业了。武庄非常惨,他的老婆在怀孕,而他自己刚刚买房子。我不敢替他想象未来,因为我不能为他做些什么。
这次裁员的重点,是新来的员工,和呆了好多年的老联想。工作10年的,奔50的人,也照样该走就走了。我真想和他们谈谈心,50岁的时候被公司抛弃,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触。我不敢想。
回到家里,和小丁聊天,我才知道,服务器的周密走了,这不是新闻,因为服务器的人走得差不多了,但是她的老公也走了!今天他俩还一起上班的,不知道会不会一起回家。他俩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刚结婚不久,刚买的房。
我突然想起来二战时某位著名将军说的话:我让士兵上战场的时候,我会把他们想象成一堆蚂蚁,而不是人。因为我一想到他们有妻子、孩子、父母,我就不忍心让他们去送死。不知道领导在讨论名单的时候,是把我们想象成蚂蚁吗?
[到底是谁的错]
我在联想的这三年,亲眼见到联想从全面扩张,到全面收缩的全过程。当年提出的口号是:高科技的联想,服务的联想,国际化的联想。现在,高科技仅剩下关联应用或者,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代表服务的IT服务群组被划归为C类业务,自身难保了。软件设计中心也即将和联想没有任何关系了。联想四面出击,却伤横累累。
是谁的错?是领导的错!包括FM365在内,这些方向都是看好的,都是挣大钱的,但为什么联想会失败?我不想在这里深究,但只是觉得,领导犯下的错,只有我们普通员工来承担。
[联想不是家]
这是我亲历这两次重大战略调整,所得出的结论。我想,我比许多人都体会深刻。员工和公司的关系,就是利益关系,千万不要把公司当作家。
当然,这不是说我工作会偷懒。我仍然会好好工作,我要对得起联想。同时,我也觉得联想没有欠我的。联想给了我这么好的工作环境,这么好的学习机会,还有不错的待遇。但,公司就是公司,公司为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我能为公司做贡献,绝对不是像爸爸妈妈的那种无私奉献的感情。认识到这一点,当我将来离开时,领导会肯定我的业绩,我也会对领导说谢谢,不再会感伤。
杨元庆说,希望这一次调整给联想带来10年的好运气,但回想上一次战略调整,也就是在2001年11月1日,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怀疑。怀疑归怀疑,事情还是要做的。生活还要继续----怀念和我一起共事的众多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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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怅”想曲:一个销售员SALES家属愤而写下的信
作为一名集团员工家属,我实在是出于无奈和愤怒才写下这篇文字,以讨伐集团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丑陋行径。
让我们逐一回忆集团今年以来所做作为。
首先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大幅裁员,当日宣布,当日立即冻结全部帐户,这已严重违反劳动法,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到目前为止竟没有听到有关已离职集团员工起诉集团新闻,是离职员工没有法律意识呢,还是黑箱操作使然,到底怎样我们不得而知……
其次,同时集团宣布即将采取新的销售sales激励措施,这一举措让人们,至少是集团销售员sales欢欣雀跃,外界也认为集团终于意识到抓住客户才是最重要事情,而销售员sales恰恰是最重要而且几乎是唯一实现途径;集团销售员sales和我们这些销售员sales家属们热切期待着最终方案的定锤,因为我们似乎已看到光明曙光,干劲更足。大区新贵某人在一次大会上晃动着他无名指上金灿灿的钻戒,信誓旦旦地向大家保证,集团销售员sales决对不会比戴尔拿得少,这令在场的每个人都心潮澎湃,期望指数更增加了。
然后,某人更是煞有介事地召开了一场销售sales大会,而且故弄玄虚、戒备森严,禁止一切外人进入。但本应令人激情高昂的一次大会,竟然给几乎所有人的感觉都是虎头蛇尾,会上几乎没提到任何有关激励措施的只言片语,反而更像是官僚机构的务虚会,销售员sales们除了失望还是失望,浪费了“宝贵的”两天周末休息时间不说,还带回了一肚子的失望和满脑子的困惑,销售员sales们开始觉醒,心中开始升起疑虑。
再其次,销售员sales之间开始沟通,得到的信息却令人极度失望,加薪少得可怜(远不如裁员那样痛快),外派员工的补助限制极严,礼品费用的上限大幅调低,电话费超过400元就不管是公是私全部不予报销,每天打车费不许超过10块钱,这难道是为了奥运会而要训练出一批批马拉松健将吗?那我不禁要问某大区老总去某地出差竟花500块钱包辆车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吗?贵大老们动辄宝马,动辄君悦,当真是不知道跑腿的滋味,那建议不妨从杨某某开始,与基层销售员sales交换角色,也交换坐骑,相信公司会比现在更有秩序,成本会更加节省,因为制定政策的所谓高层们断不会为执行自己制定的政策而叫苦。
目前各地销售员Sales们已觉得举步维艰,好像有枷锁卡在脖子上,这也使人意识到为什么总有很多人去做灰色交易,这其实是集团在不断地吹东风,销售员sales只是顺其自然罢了。
再然后,又听说所谓的激励机制要推迟到7月份当季才会公布,与此同时本应在4月份就发的那半个月年底双薪据说也泡汤了。而且有传闻说,集团请某公司作了一份调查,发现集团的薪水要比行业平均水平高,而这可能会成为集团维持原有工资体系的依据。我听到这时差点被噎死,不知集团在跟谁做比较,是稳居霸主的IBM、虎视眈眈的戴尔、还是奄奄一息的国内企业,抑或是集团遍布全国的素质低下的代理商,如果是后面二者,则不免让人担心集团的战略眼光和竞争视野。但后来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集团高层的工资的确很高,高得足以让集团整体的平均工资接近甚至高于行业平均水准。但之后令人沉思的是,集团到底想干什么,如果想让员工承担因TOP而带来的风险,那么请直说,不必这样拐弯抹角,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喜欢被人愚弄;再者,如果想做比较,那么请统一比较对象,在薪资水准上与下档企业相比,但企业发展却翘首企盼直指大型跨国企业,试问见过大风大浪的某老帅,如此愚蠢的举措您还能任由持续下去吗?
由此我倒想起了最近的一些传闻,诸如某老帅表示要使CEO国际化,并再次出马,收拾被现任管理层搞得乱七八糟的局面,虽然之后他又频频出面辟谣。但不管是谁,都请冷静想一下,万事都是无风不起浪的,董事局对集团管理层表示不满,这是任谁都无法否定的。某某某也请你不要天真了,集团不是你的,你也只是个高级打工仔而已,管理不善自然要卷铺盖走人,你无法接轨国际化策略已是尽人皆知,何必还死死抓住不放手呢。做一个客观的评价,某某某确实缺乏大将才略,临危不知如何处置,关键时刻优柔寡断,不能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政府和公共关系薄如纸片,更要命的是不知人不善用,只会纸上谈兵。要知道公司出现问题就是人出现了问题,不是你就是你的员工,是基层、是高层、还是连接二者的纽链,所有这些都不是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你需要确切了解员工的需求,然后才能满足需求,解决问题。但就目前来看,你们好像仍在闭门造车,还在搞君王统治式的一刀切,这让员工和外界如何对你们信任得起?
题外话,某某某同学是不是也被某老帅的风言风语所吓倒,不得已开始骑驴找驴,并竭力拖延时间找好下家;以至搞得公司目前乌烟瘴气、人心惶惶,各种政策迟迟不发、拖泥带水、礳礳叽叽。
回过头来再说说某某某或者集团的用人眼光:集团的人都知道某高级副总裁最好玩也最会玩,每每拉着三五人等喝茶,打麻将,甚至赌资巨大,下属们则为了讨好其而不惜牺牲时间和金钱;我在这里请教某老帅这是否就是集团高层的裙带关系,这是否就是坚而不摧的堡垒,不禁暗想,难道集团的市场策略和海外投资就是在这样一种肮脏的环境中形成的吗?没有了干净的上下级关系,没有了正直不阿的品质,没有了客观科学的态度,请问这与官僚和腐败有何区别,又如何能赢利!!!
由此也看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些闲人从不参与市场,只会坐在或站在集团新大厦舒适的办公室里一味想着怎样压榨员工节约成本,却不想着怎样利用现有的成本有效地扩大市场!当然,其实这已是普遍现象,我只是举了两个典型的例子而已,并衷心敬告,源头若已是死水,如何指望下游清冽。
然后再说集团的财务,集团一直以没有外债并兜揣几十亿现金为荣,在我看来这却是典型的小农思想,在高科技领域,在多角化集团,没有外债决非荣耀而是耻辱,因为原因在于你找不到投资的方向。当别人用借来的钱象滚雪球一样扩大规模时,你却还在吃套在脖子上的那张烙饼,接受通货膨胀和行业扩张的双重侵蚀。当吃完这张不怎么美味的烙饼后,你可能真的又成为光脚,如果还认为可以再来一次光脚不怕穿鞋的话,很遗憾此一时决非彼一时也,机会不再,环境不再,神勇的某老帅也已不再,结果怎样则不得而知。
这只是我,一个有良知的局外人愤而写下的皮毛拙见,你不必知道我是谁,因为有千万个我都有相同的感受,如果写的对就请笑纳之,如果不对就当肠气一缕一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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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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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阮汝辉曾于1999年5月起至2000年2月止,在原联想集团广州公司现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从事储运工作。
2、在1999年5月,本人入职时和原同事库管员庄娘海先生进行交接,发现他丢失了两台EpsonStyleColour440打印机,价值约4000元,原上司物资管理部经理胡志华小姐声称其会自行处理,与本人无关,不会牵涉到本人的利益(否则,本人早就不干了)事后,胡志华小姐利用职务方便,帮助庄娘海先生隐瞒了数个月后(约在9月份)通过当时的销售业务员杨波先生开出销售单冲数,用应收帐的坏账准备金冲销责任利润后,没有赔钱。
3、根据原旧同事透露,庄娘海先生在本人入职前曾经丢失一台价值约10000元EpsonC8000打印机,他已经将失机款给了原经理胡志华小姐,至于其是否上报公司入账,则不得而知。
4、在1999年6-7月期间,胡志华小姐将“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和“物资管理部财务制度”交给另一上司原仓库主管宁胜亮先生,后任广州联想商城门市部“联想电脑1+1”专卖店库管员,让其转交原库管员罗健雄先生,后任“汇联丰”销售业务员,这事刚巧让本人碰见。于是这些资料便一式三份(一份交王卓威先生、一份由宁胜亮先生持有、一份让本人得到)罗健雄和王卓威先生一起到仓库拿取这些资料,当时本人也在场。事后,胡志华小姐告诉本人,这些资料源自原物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李国军先生,后任财务总部总经理,是其答应给王卓威先生的,是由李勤先生签署执行,是公司当时高度机密,叫本人不要将此事告诉当时的总经理贝东先生(当时,宁胜亮先生和胡志华小姐均已经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如果其在职时或离职后泄露公司机密,就要赔偿公司保密费40000元)并告诉本人,贝东先生除了是广州“联想”总经理外,还是“比特威”的幕后老板,他利用公司资源“炒货”发了大财。如果贝东先生垮台了,他的同学李丽珍女士也得倒霉(在1997年,贝东先生既要做广州“联想”总经理,又要创办“比特威”,所以就从广东商学院挖角,把当时的教师李丽珍女士拉进了广州“联想”做助理总经理)。
5、胡志华小姐还告诉本人,李强先生原是“广州联想”副总经理,负责系统集成业务,离职后,在1997年和贝东先生合作创办了“比特威”,除了买一套房子(天河龙口路贤人阁1002房一厅三房)给女朋友周玉玲小姐(原“广州联想”资金商务员,负责回收货款)还出钱给她开办“联想电脑 1+1”专卖店,让她既在“广州联想”从事资金商务工作,又做“比特威”的老板娘。
6、本人认为当年能够进入“联想”工作是掉进了胡志华小姐的圈套,因为庄娘海先生丢失的两台EpsonStyleColour440打印机,价值约4000元等于本人五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当时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是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胡志华虽然口头称此事与本人无关,但口讲无凭,而且工作了两个月还不发工资,后来平安无事是因为本人无意中得到了“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和“物资管理部财务制度”。
7、在工作期间,由于“金税”商品需要存放在“联想”仓库,胡志华小姐就告诉本人,秦爱民是秦湘军先生的弟弟,他除了是“广州联想”副总经理外,还是“金税”幕后老板,他用公司名义接自己的单子,一年就赚了百多万,还被“广州联想”作为榜样,只要在“联想”好好干,就一定能发财。
8、离职时,胡志华小姐告诉本人,因为本人知道了贝东和秦爱民先生的事情,所以贝东先生辞退本人,还告诉本人,胡红姐除了是“广州联想”副总经理外,还是“奥通”的老板娘。
9、2000年2月至2000年4月,本人和原“广州联想”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其涉嫌行贿,使天河区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办人为袁科长和书记员林丹红小姐)涉嫌渎职舞弊,作出不公平裁决“穗天劳仲案字(2000)第53号”利用时间差“五一”七天长假期,故意拖延时间,使本人耽误了法院诉讼有效期。
10、原“广州联想”公司为了打击报复本人,涉嫌行贿,使天河区社保基金中心(经办人为梁科长和职员罗女士)涉嫌渎职舞弊,不按裁决书办事(当时声称已交纳失业保险金,已输入电脑但不能打印,没有给本人社保清单,没有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手续;并称工作不满一年,不交足一年失业保险金,便无法办理失业保险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而根据本人所知“工作超过半年,不足一年,仍按一年计算”。
11、在2000年3月到9月,“联想”划分为“联想电脑”和“神州数码”辞退大批员工,但没有按照当时劳动法给予离职员工相应补偿。
例如“广州联想”商城门市部数十名员工集体调往秦爱民先生的“金税”工作,但没有按照当时劳动法先赔偿(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计算标准按全年总收入除以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后调职(因为“广州联想”和“金税”是两个不同的法人)过了两个月(劳动仲栽有效期)后“金税”再把这些员工辞退了(骗取了这些员工的赔偿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2、在2001年1月,本人的简历无意中发到了“比特威”其通知本人面试。因为本人忘记地址,所以致电查询,接听人正是贝东先生。本人到达“比特威”面试时,贝东先生正躲在房间里,不敢接待本人,所以就让李强先生和本人面试。李强先生表示愿意聘请本人做会计,负责系统集成账务,而本人则表示愿意做“联想电脑1+1”专卖店账务,所以没有应聘。
〈1〉智能建筑系统集成
楼宇自控系统(综合结构化布线系统,宽带广域接入系统,中央门禁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会议及同声传译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给排水监测控制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IC卡管理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监测控制系统)
广州比特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总经理钟毅
广州市五山路金山大厦701室0860203846888/510898
〈2〉智能化住宅小区系统http://zhonzyi.b2b.hc360.com/
宽带广域网接入系统,智能物业管理系统,保安监控巡防系统,煤水电三表抄送计费系统,小区计算机局域网系统,视频点播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火灾控测报警系统。
广州比特威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总经理贾瑛
广州市天河龙口路贤人阁1002房/08602082562250/08602085265631/510630
〈3〉品牌电脑销售(联想电脑1+1专卖店)
广州方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总经理卢惠山
广州市越秀区将军东电路城032-033档/08602083324452/08602083324480
〈4〉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
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软件开发项目和软件委托生产业务,包括ERP/MRPII、CRM、MIS及企业财务相关软件开发。
原北京比特威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人)总经理卢俊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三才堂水清木华园2号楼1706室/08601082641481/08601082641482/100084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学院路丁11号1号楼0708室/08601062327302/100083
〈5〉出版经济类书籍和SAP Business One培训、认证、考试http://www.bonck.cn/ OR http://www.erptraining.cn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水清木华园3-232邮编100080现北京博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服务热线08601082641273或08601082641289传真08601082641287邮址baoming@bonck.cn或sap@bonck.cn或alice.lu@bonck.cn图书销售部08601082641275培训认证部08601082641273/82641289网络技术部08601082641182编辑部08601082641182财务部08601082641287中国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账号0105014170021827也可使用招商行账户(卢崇梅9555500102892170)一卡通付款(原北京比特威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北京博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北京市商业银行清华园支行
13、关于贝东和秦爱民先生的问题可参考质疑联想原罪之七20倪光南院士:从炒股、举报到“替罪羊”Posted by紫色。
14、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期间,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为掩盖公司泄密事件,指使他人故意浪费本人的时间和精神,交通费、电话费、邮票费和简历复印费及相片费(每天都叫本人去面试,但不是真正聘请,而是愚弄本人)
15、2001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和地税局发文打击偷税、漏税,本人致电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丽珍女士“要么辞退胡志华或投案自首补交税金,任君选择”没有回复。
16、2001年9月,本人的亲友介绍本人到长隆酒店工作,此事暂且搁置。
17、2002年3月风声过后和“比特威”未能成功承接长隆酒店宽带网工程,本人也离开长隆酒店。
18、2002年8月,全国换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本人委托亲友办理此事,至2003年10月才取回会计证,但会计证注明发证日期是2003年1月。
19、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采用各种方法掩盖“联想”和“神码”涉嫌偷税、漏税和违反劳动法(不替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不按规定替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
例如指使其他公司人事部职员故意浪费本人时间和精神,交通费、电话费、邮票费和简历复印费及相片费(每天都叫本人去面试,但不是真正聘请,而是使用缓兵之计,拖延时间)。
20、2003年9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关于劳动者对社会保障投诉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金”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使用手段骟取了本人的失业救济金和相关损失共16291元。
860元/月*9个月=7740元失业救济金+(2200元/月-800元/月)*2个月=2800元工资差额+(800元/月*3个月+2200元/月*5个月)/8个月=1675元补偿金+2200元/22.5工作天*18工作天=1760元赔偿金+(800元/月*14%比例*3个月+2200元/月*14%比例*5个月-1000元*14%比例*8个月)=756元住房公积金+1200元失机款(至今仍未能查明原因,而且事后是先收到本人赔款后再开销售单冲减责任利润)+60元咨询费+300元仲裁费。
〈1〉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管涉及时间长短,用人单位均应按当时的政策规定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没有足额为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足额进行补缴,追溯时间可以1998年7月1日为期(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假如员工投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确认的时间不符,但又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根据工资表或考勤表等原始资料凭证,实事求是进行确认。
〈3〉对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而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待遇给予一次性赔偿。
〈4〉当时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是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本人试用期是3个月、800元/月,转正期是5个月,2200元/月,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5〉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满需提前30天通知,在1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实际只提前7天通知本人。
21、200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仍拒绝赔偿。
〈1〉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任何组织或个人今后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部门会为其保密,并对为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6、2009年6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政策:凡是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均可领取失业救济金。2009年7月,本人更换了劳动手册和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在2009年8月10日亲自去了天河区社保基金中心,但是其拒绝出具社保通知书核定失业救济金额,只是打印了社保清单,导致本人至今仍未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27、本人现要求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赔偿因其违反劳动法而造成损失16291元。
28、本人现要求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赔偿在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期间和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期间的面试费用(交通费、手机费、电话费、上网费、邮票费和简历复印费及相片费还有报名费)以及工龄(折现)因为这是其为了掩盖“联想”和“神州数码”涉嫌偷税漏税和逃税及违反劳动法(不替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不按规定替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的所作所为,具体标准由政府合理确定。
29、本人现要求广州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赔偿其扣押了本人的会计证和有关证件九个月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标准由政府合理确定。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2009-03-25

质疑联想税收原罪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1、从税务角度分析评价“柳倪之争”和“负债持股”如果柳传志没有搞“负债持股”那么所流失近百亿元国有资产即股票升值部分就会属于中科院和“联想控股”所有,那就得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亿*25%=25亿,所以现在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得为当年“负债持股”付出的代价就是向国家税务总局补交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将案件移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则最高可处以罚金25亿*5倍=125亿元。
2、如果柳传志和马雪征确实从“负债持股”中捞到好处,成为了亿万富翁及富婆,那么应该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3、2006年3月,本人在北京市国税局网站“局长信箱”直接投放举报信,刘兵先生已确认收到;2007年12月,本人致电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没有收到举报信。
4、2007年7月初,本人在北京市国税局网站“局长信箱”再次直接投放举报信,李颖嘉已确认收到;2007年12月,本人致电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所收到的举报信内容为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收入几百万元,但并不是本人所写的举报信的原文。
5、2008年5月,本人再次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查询时,杨先生称所收到的举报信内容为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每年非法获利五百万元,但也不是本人所写的举报信的原文。
6、北京市国税稽查局至今没有正确的答复。
北京 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10号北京8788信箱010-62509484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80柳传志
广东 深圳 福田保税区桃花路6号腾飞大厦A栋四楼A区0755-83597906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部518038经理陶伟83594042
广东 深圳 罗湖区沿河南路惠州大厦823室0755-82281846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部8229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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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青玥致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公开信
李金华先生,欣慰地看到您和您的审计风暴已经成为2004年度,中国的焦点人物与焦点事件。我十分认同《南方周末》的评语:他并不孤立,他得到了来自高层和公众的广泛支持。获选2004年年度人物,他,众望所归!同样欣慰地学习了****主席“加强****员先进性”和温加宝总理在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关于“政府必须依法办事!”的指示。正是在这样背景下,我提笔向您写出这封公开的举报信。
我从1999年9月2日,中国联想集团召集新闻发布会,公开开除倪光南院士以后,开始以记者身份介入此事。2000年1月3日,我在当时发行量20多万份《计算机世界》上发表2万余字《痛苦的裂变》长篇报道,因其中4000多字触及“柳倪之争”的根本问题,首次在主流媒体上质疑:1994年香港联想上市,柳传志在资本运作中可能已涉嫌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而导致当时柳传志主导的联想集团停止了在计算机世界报业集团每年约20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投入……又因其中15000多字,实事求是地报道并批评了中科院在联想与计算所改制过程中错误,从全球范围与IT历史发展观的角度分析了其错误根源,以及有可能秧及后代,犯下历史性错误的严重后果,从而触怒中科院当时主管领导严义埙副院长等人,再次招来中科院一个大型的新闻发布,确切地说,是一个大型的新闻批判会……《痛苦的裂变》从负面影响了我个人在《计算机世界》的职业前程。但是,它依然得到来自知识界的强大共鸣和支持,以《人民日报》《南方周末》和前Chinabyte为代表的媒体,海内外富于良知的著名学者、评论家们,不遗余力地表达了他们或者平衡的观点,或者强大的支持。即使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我依然欣慰地看到,中科院个别领导错误的意识、意志,并不能代表国家意志、政府意志。即使到今日,我依然对这样一个政府,持有信心!尤其当我目睹审计风暴一个个切实的成果之后。
联想自《痛苦的裂变》之后,开始不断解密并向舆论界抛出一个又一个关于“柳倪之争”的解释。我从未间断对于此的关注,并于2003年5月开始,试图继续对它进行调查。无奈,因我当时在健康上已因劳损过度,患病一年有余,加上一些未曾预料的干扰……进展实在缓慢……直至2004年岁末,一再振奋于您在审计风暴中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不能不注意到一个怪现象,譬如,同样在CCTV,一面是让公众肃然起敬的“铁面审计长”;一面是理应受到独立审计,却因购并IBM PC而光彩熠熠的柳传志先生……
我和柳传志、倪光南皆无个人恩怨。在1999年解聘事件之前,我不知倪光南其人,我和别的,众多的年轻记者一样,折服于柳传志的人格魅力,对他充满欣赏。正是1999年他们那个过于强势,公开羞辱、开除自己创始人的做法,让我首次对柳传志的敬佩打了一个折扣。而《痛苦的裂变》风波虽然让我愤怒,却并未使我对柳传志个人的敬佩减弱多少。因为在那个公开的《痛苦的裂变》批判会上,与个别高官上纲上线试图置作者于死地的说法相比,柳传志的说法显得人道许多。会后,几年中,也有多位同事转达过柳传志先生希望与我辩论的口信。不过,当时报社另外一些领导认为我和柳传志有“个人恩怨”,不宜再介入有关联想的报道。幽默的是,那位领导本人的妻子,正是联想集团员工,如果说个人恩怨,我不过曾经授命采写有关联想的报道《痛苦的裂变》,而那位领导本人倒是与联想有着更加直接的,经济上的“个人恩怨”呢。
其实,由于《痛苦的裂变》已经直接触及“柳倪之争”最要害问题,此后,联想已经自行地,不断解密,也有几位出色的记者,就此采写了一系列详实的报道。虽然他们全系“柳说”,“倪说”们几乎找不到场所发言。
我进行举报,最重要的证据,是中科院公开的两份文件;所有对“柳倪之争”的公开报道;我对倪光南院士、冉志江律师等当事人或者法律界人士、学者的采访,我个人对中国《刑法》《外汇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暂行管理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法》也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
我完全理解,1992年,柳传志是在国有民营企业产权机制严重畸形的背景下,涉嫌违法违纪。在丁磊、张朝阳的时代,柳传志根本不可能犯下如此过错。和目前被捕,那些直接将巨型国有资产挥霍一空的贪官污吏相比,20万元人民币起家的联想,走到今天,我认为柳传志是有功的,至于功过是五五,还是四六开,恐怕尚需时间检验。主观意愿上,我个人并不希望近60岁的柳传志受到过于严酷的责罚,我个人希望,在刑事上,他为自己过错受到如同刘晓庆那样的处罚。
这是一个主观意愿,即使到今日,我对柳传志个人并不反感,而且依然有着许多敬意。就常人而言,孰能无错,除非耶和华。但是,像今天这样,社会对这个人的过错熟视无睹,而且相当的中文媒体还纵容甚至追捧他对于联想创始人,其过错举报人倪光南的打击报复,以及利用巨额广告控制和长期压制对其提出异议,进行批评的媒体、记者,我认为,这是极不正常,也是极不公正的!而且,在对相关法规研究后,我个人怀疑中科院在“柳倪之争”中的态度和做法,已经不是一般的不公平,也不是一般的部门保护,是否已涉嫌包庇,渎职?众所周知,中科院当时主管副院长是严义埙,院长为周光召。
我的调研、采访过程、全部证据都放在“质疑联想专题”中,它也可看作2000年1月3日,“痛苦的裂变”之续集。它们及其相关证据,正负两面的公开报道,都将作为这封信的附件打包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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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传志是有效数字1,法律是0?Posted by蒋胜蓝
一、绪论:
您所面对的,很可能将成为全球财经界的“水门事件”。它已经超愈了一般的所谓企业家欺辱科学家的层面,也超愈了一般意义上,对企业创始的功勋人物—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并利用近2000万元人民币广告费公开压制批评媒体、批评记者的事件。它已经涉嫌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甚至香港的有关法规!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背景和能量,在长达十多年岁月中,创造了“柳传志是有效数字1,法律是0”的奇迹?抑或,这一切纯属捏造、诬陷?请阅读证据……
二、质疑联想原罪
究竟柳传志神通广大?得道多助?创造了神奇的:法律=0,国家利益=0,社会公义=0,柳传志才是有效数字1的奇迹?还是倪光南从一开始就在诬告,失道寡助呢?让我们阅读证据。
1、谁在充当联想过错的保护伞?
1999年,八位院士收到倪光南举报信后;2000年,四位全国人大代表,曾先后就此问题向北京联想集团的上级主管,当时控股股东――中科院提出质询。
这一年前后,应八院士和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强烈要求;再加上于此期间即2000年1月3日,当时一家发行量20余万份,所谓IT第一大报所发表《痛苦的裂变》长篇报道,对问题进行爆光,已引起相当轰动社会关注;中科院在相隔一年的两次答复中,不得不愈益清晰地呈现出柳传志在香港联想上市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客观证据;然而,针对于此,中科院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在“柳倪之争”中,“挺”柳“抑”倪的态度。
正是基于联想上级主管部门――中科院的表态,柳传志和联想集团才敢于在1999年9月2日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公开开除和羞辱倪光南院士;也才敢于在2000年1月17日再一次以大型新闻发布会的方式,与当时中科院严义埙副院长一道,公开批判《痛苦的裂变》报道作者以及当时报社领导,并公开地报复性地停止了在这个报业集团近2000万元人民币每年的广告投入;随后,为肃清《痛苦的裂变》带来影响,柳氏联想策划并展开了一轮又一轮新的舆论攻势……
每一个人,由于某些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原因,或者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都有可能做错事。此间,恐怕只有耶酥可以例外。人们一旦做错事,大多会有心理阴影。尤其当这样的错误,有可能引来牢狱之灾,人们总会想方设法掩盖,甚至不惜找来替罪羊,正所谓一朝铸成大错,往往一错再错。在没有客观监督,没有法规约束的情况下,这原是人性的基本规律。
如果说1992年,柳传志在香港联想上市筹备工作中的确做了错事,尽管在当时国有企业产权机制严重畸形的前提下,为保护自己权益,其错情有可宥。毕竟联想仅仅从20万元人民币起家,它并不是某个原本就家财万贯,最后却被败家子挥霍一空的巨型国企。柳传志和倪光南2个人,都为它付出巨大的劳动、智慧和情感,都是功勋卓著的创始人。可是这552万美圆,毕竟是国有资产,不是柳氏家族的私产。
其理,其事实本身,断难一笔勾销。因为,毕竟它牵扯了从国家的552万美圆,到2亿股(后来联想股票1分4,相当于8亿股)香港联想股权,再到近百亿港元巨款的干系,它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究竟有多少亿?
柳传志不幸遭逢了像倪光南这样软硬不吃,压不跨,煮不烂,正所谓“一根筋,轴到底”,迂腐的顽固派书生,在了解事实真相以后,倪对柳传志的为人已产生根本的怀疑和不信任感。而柳传志当时已覆水难收,552万美圆与巨额股权已经“借”给香港人,倪、柳之间曾经美好的友情不可能不破裂。
在倪光南不断质疑与举报过程中,中科院主管领导时阴时阳的态度实在耐人寻味……
而本文作者,作为被柳传志和中科院严义埙前副院长深恶痛觉,始而全盘否定,继而拼命忘却――《痛苦的裂变》报道作者。我无法不使自己保持,对自己笔下对象密切关注。无论在联想以历史上营业额最小规模(比别的赞助商小十倍级)的身量,强行晋身为奥运赞助商的光环中,还是在曾经被视为美国精神象征――IBM,新近撑起来的蓝色“保护伞”之下。我似乎都不能不看到柳传志在《痛苦的裂变》事件中,如此愤怒,以至于对文章层层封杀的根源。那是每个人求生存、自我保护的本能。即使在过于闪亮的灯光下,我也不能不看到柳传志的一种无奈和心虚……
祛除鬼魅最好的办法是面对它,付出应当付出的代价,纠正可以纠正的错误,向应当赔礼的对象道歉,付出应当付出的赔偿,然后才有可能光明正大地驱除它。当然,这也未尝不意味一种风险。譬如克林顿,当他承认了他的错误,反而最终迈过了这道坎儿;而尼克松的命运却刚好相反,他不得不为他的错误付出他原本不愿付出的代价。这便凸现法规和执法部门存在的必要。
在作者对“柳倪之争”长年跟踪和研究中,不能不对中科院有关领导态度产生莫大怀疑,似乎这已经不是一般的不公平,也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部门保护,一般意义的网开一面,是否已构成严重包庇、严重渎职的违法行径?中科院、联想和柳传志,对举报人倪光南、对持异见的媒体、记者,如此公开而长年的“欺压”即使面对审计风暴,却依然能够安然无恙吗?其道理何在?情理何在?法律依据何在?或者,这一切真的理所应当?原本就理应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2、1999年2月,中科院答复8院士及其连锁反应。
1999年年初,王元、王守觉、方守贤、白以龙、许国志、严陆光、杨乐与何阼庥院士在收到倪光南举报信后,就柳传志在香港联想上市过程中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向中科院提出质询。
1999年2月12日,中科院给予8院士答复称:根据中央领导批示,中科院组织10人调查组,于1997年7月赴香港进行了历时24天调查,其结论为:“国家审计署与监察部联合调查报告中,提出问题均系工作中不足和问题。调查中没有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香港联想1995年的亏损原因已查清,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是落实的,有效的。贷款给港方负债持股是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和北京联想取得控股地位的需要。目前,港方已全部还清贷款和利息。”
应当说半年后1999年9月2日,由联想集团召集,公开开除倪光南院士的那个新闻发布会,严格遵照了这个批示精神。这也是9月6日,因极度震怒、伤心和失望,而陷入迷茫的倪光南写出《请不要解聘我的工作成果》,又与9月7日写出《我的自我批评》的主要缘由。文章在互联网上公布后,有一些同情倪光南的人,认为老倪在巨大压力下使用了春秋笔法;还有一些同情倪光南的人则和老倪一样,陷入暂时性迷茫。
倪光南没想到,联想集团――这个自己曾为之付出十年心血、汗水,并为之创造亿万财富的企业,会公然召集新闻发布会,以这种羞辱的方式,公开宣布:开除他这个年已60岁的创始人,公开剥夺这个居功奇伟的创始人理应获得的全部股权。
如果这是柳传志与倪光南之间一场心理战,柳赢了。倪光南在伤心和震怒中,几乎丧失斗志,几乎陷入混乱、迷茫,这帮了柳的忙。
倪由此开始面对媒体,此前,他的保密意识很强,只向上级举报,从不跟记者“泄密”。然而,这个时期,年轻的众记者折服于柳传志的人格魅力和特有的亲和力,媒体们更需被柳传志所主宰,联想集团的广告投入。倪光南虽然不断向记者申辩,可是,在那个强、弱势力对比如此明显,“公开开除、剥夺权益兼批斗事件”之后,众媒体却几乎一边倒地赞同强势者,无意或者刻意,回避柳倪之争的根本――柳传志向香港人“曲线赠送”巨额权益是否合法的问题。
一个好的社会,应当有一批公正的媒体,挺身为弱势者主张权益。可是,迄今为止,绝大部分中文媒体在“柳倪之争”中,不然集体失语;不然便成强权或强钱喉舌,毫不追究真相,毫不顾及良知、社会公义和法律尊严的做法,实在令人扼腕!
在这次公开的批斗与惩罚会议之前,与其他记者一样,作者也曾对联想集团和柳传志本人,充满欣赏。正是联想这一次过分渲染自己强势,不惜对弱势者公开羞辱的行径,才使作者本人头一次,对联想,对柳传志个人的敬佩,打了一个折扣。
1999年10月,作者曾采写一篇约3000字的报道,因文章陈诉柳传志资本运作过程中可能违反法规的根本问题,并存在同情倪,严厉批评联想过分霸道行径的倾向性,先后被一家中央级刊物和一个作者本人最看重的媒体“枪毙”。
随后,作者在2000年1月3日《计算机世界》发表2万余字《痛苦的裂变》报道……昱日,新浪网对《痛苦的裂变》进行全文转载。
1月5日,联想宣止在计算机世界报业集团每年近2000万元的广告投入,并以公函指责《痛苦的裂变》“严重错误”。作者当即表示文责自负,如果报道的确失实,请具体指出,大家公堂上见,但报社领导采取了相反的态度。
1月8日,在宫玉国主导下,当时Chinabyte刘琪、龙利平组织IT和传媒业一批精英学者陆续对《痛苦的裂变》事件展开讨论。
1月13日,纽约的米阿仑发表《离婚是离谱的结果》;
1月14日,著名媒体评论家孙坚华发表《IT英雄发烧友》;
1月14日周四,《南方周末》以2个整版篇幅《联想与计算所始乱终弃?》为题对它进行转载。
1月17日周一,中科院和联想集团共同召集一个大型新闻发布会……此后,会议的怒喝被一些乖巧的媒体传达到许多的地方。同日《北京青年报》胡延平记者以整版篇幅指责《痛苦的裂变》代表了改革中“落后群众”的落后认识。
然而,所幸的是,在这之间《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始终保持了公正而冷静的态度。
1月18日,著名媒体评论家张西明发表《对一篇报道所引起震荡的几点思考》;
1月21日,美国硅谷的雁鸣发表《中国IT业界第一次焦点访谈》随后的5年中,接连发表了5篇评论文章。
1月25日,社科院教授闵大宏教授发表《成熟的媒体与成熟的社会》……
虽然《痛苦的裂变》遭到联想打压,让作者终于亲身体验了金钱在当今中文媒体中神奇的力量。尽管如此,它依然在知识界引起巨大反响、共鸣和支持。这些学者的声音极大支持了倪光南,也鼓励了《痛苦的裂变》作者。
倪光南很快从被公开解聘事件中走出来,继续他在中国推广Linux,发展中国IT核心技术的努力。
3、2000年,中科院对4位人大代表答复,已凸现基本证据?
随后,全国人大代表陈俊亮、过慧芬、陈建生、顾诵芬在收到倪光南举报材料并阅读中科院1999年给予8位院士答复后,再一次向中科院提出质询。
2000年9月12日,中科院函复如下,传达如下信息。
1992年,香港联想为上市进行增资扩股,其中,港方吕谭平、吴礼益、张立基和郑国立作为个人,其增资扩股的资金是由北京联想借贷的。四人借款分别为,吕谭平215.40625万美元、吴礼益215.40624万美圆、张立基77.45932万美圆、郑国立44.308307万美圆,共计552.58012万美圆。港方因此股本金增至1亿港元,股权比例增至43.3%。截至1997年8月15日,港方借贷该款时间长达5年,方才在北京联想对香港联想实现整合,香港联想股票上升以后,靠抛售股票,还清了这552.58012万美圆的借贷。这里面的问题在于。
首先,北京联想向港商个人借贷552.58012万美圆的巨款,来源何处?是北京联想的自有收入,还是北京联想从银行的贷款?无论来源何处,它并非柳传志的个人财产,是否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申报?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6条“凡有国际收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针对此,冉志江律师一针见血的指出:
首先,无论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还是到了今天,国家法规明令指出:非金融机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得借款给个人;国企股份制改制,不得将其自有资金借贷给外商个人。
其次,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外汇、特别是大宗外汇,出境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者备案。从行政法规到《刑法》直至近年全国人大的决议,都有挪用公款转借他人的法律解释,都严禁将国有企业公款(含银行贷款)转借他人,更何况转给外商“负债持股”中纪委的规定更为严厉。
可是至今,无论联想还是中科院,均未出示中科院或者外汇管理局准许这552.58012万美圆出境,并且准许将它借贷给外商5年,用以对香港联想负债持股的证明文件。
反倒是倪光南指出,这一件由柳传志亲自操作的借贷行为,甚至并未获得北京联想及其全资子公司--南明公司(北京联想向港商借贷巨款,是以南明公司作为介质完成的。作者注)董事会的同意。作为当时北京联想及南明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倪光南,北京联想董事长及南明公司董事的曾茂朝,2个人当时根本不知此事,也从未因此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过此事。其证据为1995年11月28日,倪光南、曾茂朝与张祖详联名签署的文件。全文为:
“南明公司董事会张祖详同志:香港联想财务部陈勤同志要求我以南明公司董事的身份在有关文件上签名,证明我未与南明公司有任何借贷关系,也未收取过薪水,我已签了字。我要声明的是:我从未参加过南明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我从未看到过南明公司的财务报表。您如认为我所说的情况属实,请予批示为荷。此致敬礼!”签名为:“倪光南、曾茂朝与张祖详”。事实上,倪光南早于1995年6月,便已被联想免去总工程师职务,这份签名文件却发生在1995年11月28日,其来历如何?
一个国有公司的总裁,在未经董事会讨论的前提下,将巨额外汇借贷给外商个人负债持股长达5年,是否已构成挪用公款的违法行径?
按照《刑法》第272条,其对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诠释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与此案可能相关的还包括《刑法》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1条《逃汇罪》以及《外汇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暂行管理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法》等等。
事实上,中科院2000年9月12日给予4位人大代表的答复,虽然一如既往地“挺”柳“抑”倪,但他们也不得不说出了部分基本事实。针对于此,冉志江律师发表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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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曾茂朝签字证据的由来Posted by蒋青
一、诸论
1995年6月30日,在联想的职工大会上,倪光南被免去联想集团总工程师的职务,这个消息是由当时联想集团董事长曾茂朝宣布的;1999年9月2日,新闻发布会上,倪光南被联想集团公开开除,并被剥夺其作为创始人的股权,这个消息也是由曾茂朝宣布的。
那么,为什么1995年11月28日,倪光南已经被免职,曾茂朝却又和倪光南、张祖详一起签署文件,说他们从不知南明公司(北京联想向香港人借贷552万美圆巨款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南明为介质完成的)曾经借贷款项,从而留下柳传志涉嫌挪用公款的重要证据呢?
二、倪光南对此的回忆和追述是这样的。
(一)当了二任中科院计算所所长的曾茂朝曾经是好几个所办或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包括信通、联想、振中等等。计算所员工当时认为,这些公司中,他最支持振中,人们说振中是曾茂朝的“亲儿子”。事实上,曾茂朝也的确将他自己的儿子放到振中,当了振中在美国分公司的总经理。1992年,计算所盖了一个“攻关楼”(即过去科学院南路10号的联想总部),虽然那时联想已比振中大得多,但振中还是和联想对半分了那个楼。
(二)信通是计算所、科仪厂等三家单位合资的,后来信通出了走私问题,曾茂朝说:信通我没有管,因为中科院对公司的方针是“不管就是管”。曾茂朝说他执行这个方针,没有管,那他就没有责任。其实信通的历史倒是有一点“贸工技”的意思。信通成立时,曾请倪光南当顾问,也和中航深圳工贸中心一起支持倪光南研制联想式汉卡。但计算所公司(联想前身)一成立,倪光南当了总工程师,信通自然拿不到联想式汉卡成果了,后来计算所公司只在第一型汉卡给了信通共同销售权作为补偿,以后就没有信通的份了。信通想开发高技术产品,它投资几百万元(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投入)去开发“小巨型机”,这个计划市场需求不明确,片面追求速度指标,体系结构复杂,用了2000多个PAL(可编程逻辑器件)研制周期太长,一直做不出产品来。信通想靠贸易赚得的钱来支撑开发,但信通规模太小,贸易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它也有汉字终端等自己开发的高技术产品,市场不如联想式汉卡大,所得利润也有限。信通后来发生走私问题可能与开销大、利润不够有关。虽然信通投入大量资金开发小巨型机的精神是可嘉的,但最后力不从心失败了,中关村的成功公司像计算所公司(联想前身)方正等都是利用了大院大所的成果,才能迅速成长。
(三)对于联想(1984-1989名称为计算所公司),倪光南回忆,直到1996年6月他被免去联想的董事、总工为止,十多年里联想董事会没有开过一次董事会,曾茂朝这个董事长似乎形同虚设。曾茂朝基本不出席联想的会议,每年只有一次例外,这就是年终的公司联欢会。这时,柳传志照例要请曾董事长上台致辞,而柳传志乐得轻松地坐在台下磕瓜子、看节目。
1、香港联想上市。
香港联想准备上市,柳传志和港商等经常在香港联想财务总监办公室议事,也常有人来往,倪光南知道他们在忙上市,但柳传志从不让倪光南过问。直到1993年10月中旬,马雪征叫倪提供他作为上市公司执行董事的英文简历,这时给倪看了1993年10月8日招股书第三版,这是倪光南首次接触上市材料。对于首次接触招股书的倪光南来说,确实摸不着头脑,更可气的是重要数据都打上了***号,看了也等于白看。
拿了这部“天书”,倪光南回到北京去见曾茂朝,怎么样他也算是联想的一个“上级领导”吧,看看他“审查”的意见如何。没想到曾茂朝对上市一无所知,比倪光南还不如,他说,老倪你是知道的,柳传志什么都不和我说,我还不如你知道得多。看了几天,曾茂朝把招股书又还给了倪光南,说,老倪你是知道的,香港联想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上市前柳传志请曾茂朝到香港审核香港联想的帐目并签字。事后曾茂朝对倪光南抱怨说:柳传志叫我签字,但我什么都不知道!
1994年上半年当倪光南发现港商负债持股问题后,几次向曾茂朝、中科院反映情况,院领导在1994年7月初找柳传志、倪光南分别谈话,曾茂朝都参加了。院里对倪光南谈话的意思是要倪光南以团结为重,和柳传志继续合作,问题由领导考虑。当时倪光南反映情况并没有上纲,只是说柳传志借钱给港商占许多股份的做法损害了联想利益。但曾茂朝下面就对倪光南说,你提意见没有抓主要的,院里和柳传志谈话批评柳传志说,“倪光南告你‘挪用’怎么办?”,你要抓这个主要问题。这样,倪光南得到启发,知道要上到“挪用”这个纲上。在更有政治经验曾茂朝的开导下,倪光南逐步掌握了问题的核心,倪光南也把曾茂朝作他的领导和同盟者看待。
从1994年到1995年间,倪光南多次找曾茂朝和中科院当时的主管领导汇报,有时先找曾茂朝,再找院领导,有时同时找,而曾茂朝对倪光南的揭发总是采取默许态度。1994年“联想遵义会议”期间,一个短时期里,曾茂朝得以进入“联想核心”采取了支持倪光南的态度,这样二人的交往也密切起来了,尽管有些同事提醒倪光南要注意曾茂朝,说他历来擅变,但倪光南不以为然。
2、关怀倪光南别自杀。
1995年6月30日联想的职工大会上,曾茂朝代表联想董事会宣布免除倪光南董事和总工程师职务,宣读了倪光南“罪状”但实际上,倪光南认为他并不打算和自己“决裂”就在大会前两天,曾茂朝特地去找倪光南爱人,转达院领导“关怀”叫倪光南爱人注意,等开会宣布倪光南免职后,不要让倪光南自杀。会后他也并没有和倪光南“划清界限”,倪光南还去找他,告诉他,正向上反映,曾茂朝则表示关心。
一天,倪光南正写向上反映材料,一时找不到招股书了,很着急,他办公室里几个人都说没有拿,倪光南怀疑柳传志叫人拿走了,因为倪光南办公室的门锁没有钥匙也开得。怎么办呢?倪光南想,公司里可能有招股书的是总裁室和公关部,倪光南既然已下台,到那些地方就不合适了,于是他打电话请曾茂朝到倪光南办公室来商量,倪光南判断公关部一定有,请曾茂朝到公关部去找,曾茂朝果然找一本招股书回办公室来了,倪光南十分感谢。几天后,倪光南又在书堆中找到了原来招股书,这样,曾茂朝找来的那本招股书就作为备份留了下来。
3、董事长曾茂朝签字。
1995年11月,倪光南和曾茂朝都收到香港联想会计发来的文件,是南明公司为报税的需要,要董事们签名确认一些事情(如未借过南明的钱、未拿过南明的薪水等等)倪光南开始并不在意。但曾茂朝为人谨慎,跑到倪光南的办公室来商量,二人都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因为连什么时间当上南明的董事都弄不清楚。他们打电话问了香港的张祖祥,在张的提醒下,曾茂朝记起柳传志和他提过叫他做南明董事的事,倪光南也记起柳传志说过这事,但因为从未开过会就忘记了。
南明是柳传志在香港注册的一个公司,联想的钱(达到几千万美元)到香港都经过南明来运作。港商郑国立兼南明的财务总监,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格局,联想的公司却叫港商掌握财务。张祖祥实际只管南明的“豆腐帐”例如联想在香港人员的开支、买房、送礼等等,而几千万美元贷款的运作都是财务总监郑国立管的。
倪光南和曾茂朝商量说,柳传志借钱给港商是通过南明的,如果柳传志说这是南明董事会的决定,我们怎么办?那时说也说不清楚。倪光南提议说,要想法摆脱干系,张祖祥是正直的,可以让张祖祥证明我们没有介入南明的事,有三个人同时证明应该有用。二人商议定当,就发了一分传真给香港的张祖祥,声明二人虽以南明公司董事的身份在有关文件上签了名,但“从未参加过南明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从未看阅过南明公司的财务报表”。张祖祥在这个传真上签了名后,再传真回来,于是有了1995年11月28日,三人联名签署的这个文件。倪光南认为,这时曾茂朝仍觉得倪光南向上反映有可能成功,如果上面追究起来,柳传志可能有麻烦,应该趁早摆脱干系为妙。在倪光南看来,这说明曾茂朝曾经支持倪光南举报“负债持股”。至于后来,曾茂朝的态度为什么又发生180度的大转变,倪光南并不知情。
然而,客观事实上,中科院1999年对8院士,2000年对4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公开答复中,虽然一再替柳传志辩护,却均未说明柳传志向香港人借贷552万美圆曾通过中科院主管领导签字认可,也未说明并出示此事曾通过北京联想,或者南明公司董事会的集体讨论,并形成决议。因为,如果按照我国有关法规,此事有可能已构成严重的违法违纪,只是责任人应为柳传志个人,还是形成决议,签字认可的负责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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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斌案,看柳传志对“挪用公款罪”明知故犯?Posted by蒋月青
根据公开报道,1990年,联想前少帅孙宏斌,与柳传志发生冲突后,在柳的举报下,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7年。针对此,冉志江律师指出,这说明柳传志对何为“挪用公款”非常清楚,可以说精于此事,涉嫌明知故犯。
孙宏斌刑满后,经本人要求,与联想、法院交涉后,法院撤消了原判决,指其为错告、错捕、错判,给予平反。
冉志江律师认为,柳传志将北京联想552万美圆借贷给外商,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多数人支持、通过,形成决议后由法人、董事长承担主要法律责任。然而,1995年11月28日,由北京联想董事长曾茂朝、董事倪光南和张祖详联名签署的文件已经说明,不存在这种可能。该签名笔迹的真伪,可由法庭验证。直至2000年9月,中科院给予4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公开复函及其附件,均未提到存在董事会集体通过的决议,更未出示。假如《质疑联想原罪》专题问世后,突然冒出这样的一个签名决议,其真伪,那就更需被法庭鉴定了。
第二、经中科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给予批准并书面认可,由中科院主管领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当时,中科院分管领导是严义埙,中科院院长为周光召。联想的借贷,由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公司董事会不知此事,这恐怕不合程序,是否已涉嫌违反《公司法》?同样,直至2000年9月,中科院给予4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公开复函及其附件,均未提存在这个中科院的决议,更未出示。假如《质疑联想原罪》专题问世后,突然冒出这样的一个签名决议,其真伪,就更需得到法庭的鉴别了。
无论如何,“曲线赠送”借贷552万美圆给外商个人,负债持股长达5年,并最终套现近百亿港币,归外商个人所有。这样重大的一件事,应由检察机关调查起诉,究竟事情的全部真相如何,究竟是否违法,应由法院判决。
中科院并不具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外汇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暂行管理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司法解释的权力,更不具备擅自修改法律,擅自执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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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声明:最爱法拉奇,绝不自杀!Posted by蓝色妖姬
法拉奇最值得称道之处,就在于她:挑战权力,拒绝谄媚!作为记者,她有着真诚的职业精神。我爱张纯如,但绝不会选择她的方式。与此相比,更欣赏法拉奇顽强、坚韧的生命活力!即使10多年前就被诊断出癌症,她依然扼住了命运咽喉!我也要像她那样……
第一次听说奥里亚娜?法拉奇,是在父亲书桌边。他赞赏那个与邓小平短兵相接,妙语连珠的意大利女记者。
听父亲称赞过女性,法拉奇首屈一指;其次,是《早春2月》中任性的陶岚,还有刘晓庆,她那时写《我的路》后来想,父亲之所以赏识陶岚,而非同样由谢芳扮演,《青春之歌》中林道静,大约也是因他自知,无法与那里面布尔什维克导师型,杰出的男主人翁相提并论吧。父亲鼓励,并培养我树立:做一个像居里夫人,《第2次握手》中丁洁琼那样,杰出科技工作者的理想。他并不鼓励我成为他曾经赞叹,那种类型女性。大约在他看来,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最有用,对我也最安全。他为我订《少年科学》《少年文艺》《我们爱科学》和《中国少年报》可当他发现我对《少年文艺》的痴迷甚于《少年科学》们《少年文艺》立即就被停掉了。我一生只做过3期《少年文艺》小读者。黄蓓佳是我当年,最信任,最喜爱的一位作家。我常常在她笔下人物中,照见我自己孤独的小影子,为此唏嘘泪流。后来,就只能偷偷摸摸接触文学,或者赖在阅读室;或者利用假期;或者将卧室反锁,在被窝里打着电筒看琼瑶,艾米莉们,因为,只要开灯,我妈立即就能从门缝里察出动静。不过,每至假期,父亲也能主动替我送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佛佛厉险记》们;也能慷慨和我讨论《三国演义》中众英雄,以及孙悟空与如来佛神力的比较。而《参考消息》也是我从识文断句以来,就可以光明正大,和父亲平等共享的读物。
第二次讲到法拉奇,是在1999年冬季,我当时做了一个选题,已经预感到会引来一场风暴。在当时北京东区一栋最豪华的办公楼,我向我当时的老板宣布:我要做中国的法拉奇! 他是我生命中的知己。也是前半生所经历,我最敬重和信赖的一个老板。在一次巨大劫难中,如非他出手相帮,可能当时我就死翘翘了。后来,他也曾遭遇事业挫折。一年后,东山再起!最近听闻,刚刚过去的2004,由他率领团队,单单纯利,就获愈千万人民币收益。1000万,并不是大的数额,但我,还有我们那些旧日朋友,都不得不再一次地击节:我们以你为傲!请继续加油!已不是当年懵懂少年,有着一大筐学习榜样。我想,法拉奇最值得称道之处,就在于她:挑战权力,拒绝谄媚!作为记者,她有着真诚的职业精神。真诚,勇敢,这也是我今天忽然间,重新将她翻出学习的缘故。虽然,我承认,大学时读《The Man》,读到头大。我不喜欢她的爱情故事。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她个人的欣赏。
这些天,自从《质疑联想原罪》专题推出以来,不断收到朋友们忠告,要我注意安全。
2004年11月,在网上遭遇张纯如,她造成巨大震荡。同样年纪,某些相似的气质,同样的病。好几天,只要一闭眼,就看见她。她让我猛醒,生命珍贵,我没有理由不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尽可能投入最有价值的事。天赋之使命,需要我去履行。根本不应当浪费自己宝贵精力,与人品低劣的烂流氓罗索。所有朋友,包括我自己,都不愿意看到,我居然被卷进如此肮脏的官司……可是,每个人都不能保证,是否某日出门,却不幸踩进一滩狗屎堆……没有办法,只能等可以腾出手的时刻,交给法庭解决。我必须集中自己最有效的力量,放到一件一件理应实践的计划、使命。
还好,《质疑联想原罪》专题终于启动,面对朋友们忠告,我要声明的是:虽然,我爱张纯如,但我绝不会选择她的方式。与此相比,更欣赏法拉奇顽强、坚韧的生命活力!即使10多年前就被诊断出癌症,她依然扼住了命运咽喉!我也要像她那样。多数忧郁症患者,最终能够战胜他们的患难。记得《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很年轻就被诊断出忧郁症。对这种病最好的治疗,就是去履行你的天赋使命。麦尔维尔写《白鲸》这本身也是一种排毒,一种自我治疗,自我拯救。他后来一直活了72岁。
我要声明的是:如果某日我发生任何意外,绝不是我自己的选择。最大可能就是与我所做专题,以及所牵涉官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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